第20章 cao死乔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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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等着QQ和FaceChat在APP-STORE上占领社交市场吧。”
乔布斯法令纹抽搐了一下,似乎有些神经衰弱,大失风度地撂下一句狠话,连告辞的礼貌客套都没有,回头就走了。
彼得蒂尔都没回过神来,等乔布斯走了好几秒,他才意识到问题很严重。
“这样虽然有利于我们的宣传,但是公司利益怎么办?”他和李莹说这话时的语气,也不由得有些生硬。
李莹却没事儿人一样。
“放心,IPHONE不会做起来的,它们就算全力支持QQ和FaceChat,也拉不到多少用户。而且我有把握利用这次的契机,把YY网的社会形象拔高不止一个层次,把我们塑造成‘领导自由世界不被侵蚀’的灯塔,用不了多久我们的用户量就会翻倍——”
李莹说到这儿,见彼得蒂尔嘴唇扇动了几下,便做了个虚扶的手势制止对方插嘴,“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给我半年时间,如果我做不到,你可以弹劾我,罢免我的CEO职务,我也愿意按照业绩对赌让出一部分管理层股给受损的股东。”
见李莹说得如此霸气,彼得蒂尔倒是不好再紧逼了。
“能说说你有什么具体计划么?”
“这个么,说来话就长了。”李莹想了一下,决定从彼得蒂尔容易理解的角度开始解释这个问题,“首先,据我所知,随着乔布斯为IPHONE-3G部署了APP-STORE的风声传出之后,市面上就颇有一些技术破解团队,在研发‘IOS系统的越狱程序’,这事儿你应该关心过吧?”
“我怎么可能关心这些非法的生意?我跟乔布斯谈不上多深的交情,对他的事情没研究!”彼得蒂尔撇清地强调了一句,语气中还颇有嗔怪,“我今天之所以帮腔,完全是因为我不能坐视你牺牲公司的用户规模利益、去输送给YY电子!”
“不了解也没关系,我给你大概解释一下。”
李莹说着,就把越狱和相应的ROOT系统是怎么回事儿,大致给彼得蒂尔说了一下(我就不科普水字了,地球人都知道),解释完之后,李莹还不忘补充强调了一点:
“你刚才说越狱是‘那种非法的生意’,但是我想强调一点:开发软件篡改、破坏他人研发的软件和计算机系统,确实是非法的;但用户如果自愿在他们自己购买的电脑/手机上使用这种软件、来行使其拥有的所购硬件的绝对控制和支配权,那是不违法的——这是两码事情。”
“你说的,和我表达的,这有什么区别么?”彼得蒂尔楞了一下,“何况,你刚才说的事儿,我也琢磨过了,手机上不允许其他未兼容软件安装,这不是此前的行业惯例么?三星和诺基亚、摩托的手机也都是出厂就预装完了,少数BREW平台的才能装JAVA程序。苹果管制软件供应商,法理上也说不出什么特别能激起消费者反感的点吧?”
李莹直截了当地下了结论:“当然有区别——我的意思是,开发越狱软件有可能是非法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消费者使用越狱软件,是肯定合法的。苹果如果仅仅限制开发者,不会有什么民愤。但只要他限制消费者,我就有把握把他搞臭。”
彼得蒂尔还是没彻底弄明白,但他决定不求甚解,先听听李莹准备怎么做。
“行了,到时候再解释吧,说说你的计划。”
李莹把计划和盘托出之前,最后确认了一句:“你确保不会泄露给乔布斯?”
彼得蒂尔一脸“你想多了”的表情:“怎么可能!我只是想保护公司的利益。你的计划如果真的有效,我干嘛要反对?我只会静静地看你的布局,除非你让我失望了。”
“好吧,你是大股东,我就透露一下——我可以推测,一旦IPHONE-3G的销售全面铺开、越狱破解会很快出现,然后,以乔布斯的傲慢性格,苹果公司是一定会起诉一些消费者使用越狱的案例,试图杀鸡儆猴的——这点你放心,就算乔布斯没想动手,我也有把握诱使他把官司闹大。
然后,会有一个大金主,给EFF(Electronic-Frontier-Foundation,电子前沿基金会)一大笔钱,让这个基金会开始斡旋赞助应诉消费者,让他们发起公益性的集合反诉,以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例为由,让法院宣判苹果公司阻挠越狱的诉求非法。
而我们的最终目的,是利用法院的判决,来敦促联邦版权办公室修订DMCA法案上的相关条款(DMCA—Digital ht Act,《数字化著作权法案》)。
一旦这一切达成之后,我们YY网也会通过自身的传媒散播优势,拼命造势宣扬我们一贯反对苹果公司审查制度,把自己打造到一个‘为了消费者的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表达,宁可损失一些用户量也在所不惜’的公众形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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