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的经济、政冶、军制(2/2)
旧朝昭武年间,内廷为同化异族,令汉族之外天下最强盛的苗、夷、羯、氏、羌、戎、狄、巴、图图等九族改服易姓,归流汉统。九族王室在内廷强大的武力威胁下,更换姓氏。在昭武年间消失的九族姓氏,统称为昭武九姓,分别为:刘观、即墨、公乘、贯丘、公皙、南荣、东里、东宫、达奚、褚师等九姓。当时名士向华秋反对这种强制姓的改士归流,说:‘不遵从以前的制度与风俗,是不会长久的。’向华秋的论述在民间引起争议。昭武初年执政大宰官元式反对这种说法,他认为向华秋扰乱民心,不利于政令的贯彻执行,应该严加禁止。因此,他建议:除官家藏书和内廷史书以外,所有的诗、书、艺、工、百家语和史书一律烧掉,惟有医药、农业的书不烧,上缴内廷;禁止私人办学等。昭武帝接受了元式的建议,下令焚书。之后,又令翰林局对官家藏书和内廷史书进行重新编排,发放各地。这就是“昭武焚典’事件,历经三十八年。
其后六百余年,九姓异族不断起事以抗,内廷力量连连受挫。特别北方“三胡”的冲击使旧朝一度濒临崩解的危机,微弱的皇权只能依靠权臣和士族的支持。自然免不了“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作为政治回报,旧朝统治者总要颁布各种于他们有利的措施,这就为这一阶层今后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政治前提。通过统治者所予的政治回报,世族门阀通过这些特权不断将自己的力量伸向各个方面。当统治者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时,他们也总能借助自己既成的优势化抑制为更大的力量。膨胀成为士人家族,官僚家族和豪强家族的三位一体。
其中屯田之制促进士族的大发展。旧朝元帝接受当时大宰官公良玳的“公家无经岁之储,百姓无安固之志”的建议,实行屯田制度。招募田客专门从事农耕,来控制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但当时很多流民返乡都被当地的豪强地主收编为部曲。“归者无以自业,诸将各竞招怀,以为部曲。”府邑招不过豪强,通过屯田,士族豪强大量兼并土地、zhan有劳动力。
屯田无法维持后,旧朝采取占田、课田和户调的制度,并依据“品轶相通”的原则执行户调。同时又执行按官品占田和荫亲属。荫佃客的制度,使势家大族对土地和劳动力的zhan有合法化。
其后实行的世袭领兵制,担任将领的世家大族可以把士兵当作自己的私家部曲,父子相承,兄死弟继,这也是世家大族军事力量的主要来源。
中央政斧衰微,世家豪族的拥有了许多家兵部曲,便是卫军体系的基础;与之相对,内朝拥有的兵户和士家,便是营军体系的基础。营卫军制体系的存在,维持了“天子垂拱,门阀当权”的内廷与世家大族并存的局面。
新朝初创,依旧未能改变世家与内廷并存的局面,采取的也是营卫军制体系。新朝十二年,呼兰人再次大举南侵,北五郡十三镇营军系统遭到重创,内廷实力大损。其他各郡世家乘机扩充私兵、卫军,掳夺郡内营军军权。 不到十年时间里,南方各郡在事实上割据自立,内朝也无力约束。
因为卫军往往是由数家大族联合控制,只有夺得郡内营军控制权的强豪,才能一跃成为一方霸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