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煮酒论英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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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条湍急的河流中,一条小鱼正在吃着河底的水草,冷不防,身后突然游来一条大鱼。 大鱼一口吃掉这条小鱼,在这残酷的生存法则之下,大鱼因此得以成长,壮大。随着这条河流汇入大江,大鱼也因此游入了更大的场面,参与到更加残酷的厮杀与吞并当中。
此时的平周天下,历经数年激烈厮杀,终有数位英雄得以脱颖而出,崭露头角。他们随着自身实力的壮大,野心也逐渐膨胀,不再满足于自身已有的势力,想要更进一步,打下帝王的基业。而此时,这些英雄在激烈拼杀中,终于打败了无数对手,得以崭露头角的,他们开始仰头环顾四周,寻找更大的目标,却赫然现,自己周围,也尽是实力强悍的对手。战争,也随之升级,开始变得规模更大,也更加惨烈。
此时这天下的英雄,从北往南,有数位实力强悍的大英雄最是有望建立帝业。其他的小鱼小虾,也还剩不少,但都已是冢中枯骨,混吃等死而已,略过不提。这是一场无比残酷的游戏,凡是参与到这场游戏中的,要么功成帝业,要么功败身死,别无他途。这是一条通天之途,成功了,就能御极天下,称孤道寡,面南而坐,天下拜服。这也是一条不归之路,这条路,只允许成功,失败者,都将被无情吞没,连渣滓都剩不下一点儿。
这些英雄里,头一个称帝的,就是借助突辽人势力,认突辽大汗为父的石麦州。此人虽然手段下作,奴颜卑膝,毫无帝王的尊严,但也不失为一时枭雄。石麦州手下可以说是兵多将广,同时据有上河,下河,江北三省。这三省皆是膏腴之地,沃野千里,丁口千万,端得是一等一的帝王基业。
在石麦州东面,还有一位英雄,名唤曹九锡。他本是世代官宦曹家的子弟,这曹家据说是当初平周开国太祖,金鼎台三十六将之一曹双木的后人。这位曹九锡小时候也是街面上天不怕地不怕的银枪小霸王。大概是因母亲早亡,年幼缺乏母爱,这曹九锡从小就喜欢别人家的媳妇,注意,一定得是结了婚的那种,未婚的不喜欢。
这曹九锡小时候跟袁能作俩人是一块儿长大的狐朋狗友,十二三岁的时候,俩人甚至曾策划并实施了当街劫走人家新娘子。曹九锡十二三岁就敢干这无法无天的勾当,现在大了,又领豫城守备一职,据有许都一省之地,统帅麾下数万兵马,实力强悍。他也称得上一方诸侯,披甲十万的大英雄。
当初突辽人第二次攻打中神城时,这曹九锡散尽家财,招募了五千部曲,誓要起兵勤王。结果走到半路,中神城被攻破了,曹九锡只得兵退豫城,暂且观望。后来平周朝宣告覆灭,天下大乱。曹九锡治军有方,所部兵马多次打退乱军,保住豫城不失。几次胜利之后,曹九锡的兵马越招越多,加之本身就是世家大族曹家出身,很容易就得了豫城世家豪门的支持。后来在豫城世家大族,与乡亲父老的拥护之下,曹九锡就自领了豫城守备一职。
这曹九锡打仗确实有一手,领了豫城守备一职之后,带着麾下兵马,仅用不到一年的工夫,就彻底平定了许都一省,打下了好大一片基业。
在曹九锡东面,还有一人更绝,名唤刘赖,此人原是徐淮省沛雄县一个街面上的泼皮无赖头头。之所以说这刘赖绝,那是与前面两位枭雄相比。石麦州起家之初,就是平周朝的节度使,手下自有数万兵马。而曹九锡则是平周朝名门曹家出身,家中自有不菲的家业支撑其到处征战。与这两人相比,刘赖真是一穷二白,既无名门望族的家室背景,也无一兵一卒随身,真正是一位白手起家,空手套白狼的绝世高手。
据说这刘赖从小就不喜老实干活,整天净琢磨些既偷懒省事儿又能财的勾当。他人虽然终日懒散不务正业,可也有一样,为人特别仗义,属于那种我今天运气好,捡条死狗炖了有肉吃,就一定要叫上所有兄弟们一起来吃的人。这人一大业余爱好,就是吃狗肉。至于那狗到底是不是“捡”的死狗,就没人知道了。
就这么着,刘赖在街上混了几年,还真让他混出几个厉害的朋友。当然了,他的朋友都是喜欢吃狗肉,切磋狗肉吃法的行家里手。其中做狗肉最好吃的就是大块头樊屠,此人块头大,一身本事也响当当的厉害,实打实的俱五通境高手,一把屠狗大刀舞起来,十几个人近不了身。而刘赖的朋友中,吃狗肉吃的最有文化的朋友,就是县里的一个县吏,唤作萧成败。
这刘赖虽然不务正业,可朋友多啊。这些朋友整天到处吹捧他的仗义,再加上刘赖这人长的也确是仪表堂堂,一副伟丈夫模样。到后来,居然还让他成功混了个媳妇来家。更要命的是,他这姓吕的老丈人不知被他灌了什么黄汤,把女儿白送一样给了他不说,居然还花钱替他在县中走动,给他谋了个闲散职位,就是沛雄县中一亭的亭长。
这下好,刘赖有了朝廷公职。别看仅仅是个芝麻粒儿大的亭长,可平周朝六百年繁华下来,任何人大小只要混上个官,起码就一辈子吃喝不尽。从此以后,刘赖更加挥了他仗义的本色,整天叫着一帮兄弟来吃吃喝喝。
有一天喝多了,这刘赖也不知那根筋不对,忽然意兴阑珊地把手里啃剩的半条狗腿一扔,丧气道:“哎,想我堂堂七尺男儿,居然整天做这些吃喝的下作勾当,大丈夫如此,甚是无趣!”一向与他要好的樊屠随即开口附和道:“甚是,甚是。某听说现在外头天下大乱,突辽人数月前攻破了中神城,那窦家天子生死不知。这乱世,正该是我辈男儿横行天下,建功立业之时!”
刘赖一听这话,在酒劲儿的怂恿之下,当即拍手大笑道:“然!大丈夫合当如当年平周太祖,乱世提三尺剑,荡平天下,一合寰宇。来他个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如此当不负这一生兮!哥几个!从今以后,都把脑袋别裤腰带里,就跟哥哥我一起,去创一番功名富贵兮!”兮,兮个屁功名富贵,不就是造反么。
按说这是造反杀头的勾当,危险系数太大,他那几个酒肉朋友怎么会同意!可这世事就是这么奇怪,这么不讲道理。当时刘赖喝多了,他这几个朋友也喝多了,借着酒劲儿一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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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儿一想,“刘大哥原来穷得裤子都穿不上的时候,捡条死狗都还要叫上我们几个一块吃,不肯独享。等将来打下了江山,那肯定不能亏待我们弟兄啊!他当皇帝,我们怎么着也能捞个王爷当当!拿手一拍脑袋!“行,兄弟几个跟着大哥你干了!”可惜啊,到后来这班兄弟都吃了没文化的亏,狗肉能分享,这江山,可就不一定咯。
起兵这勾当,可不是脑袋一拍就能行的,不然光你们几个吃狗的手,能成什么事?要说关键时刻,还得是文化人顶用,县吏萧成败说道:“光这么样可不行,咱们得搞点噱头,好忽悠人来投靠咱们,到时候招兵也容易。到时有了兵马,才能成事。”刘赖素来信任自家兄弟,张口就问:“你说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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