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苦命的爱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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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阑珊,孤寺虫鸣……

胡适的心头怎么也想不透的是他都辗转了大半个民国,来杭州偷腥……哦不,是偶遇爱情,为什么还会被人认出来。这种画面似乎不该针对他这样的小人物啊!

平日里,国民是国家的主人;每个人都拥有管理国家的权利;一夫一妻是社会的道德标准……之类的话,是胡适最常说的。可放到眼下的情况,显然已经不适合说这样的话。他不过是一个小人物,小教授,家产说不上殷实,但生活富足,绝对不会去为五谷杂粮而担心生计。

爱情,这个曾经让他向往了很多年,并一直没有机会品尝的美味,再一次放在了他的菜单之中。

不同于平常的食物,爱情的到来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拥有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人,才能获得那种徜徉其中,忘记烦忧的畅快。在朋友圈子里,他非常羡慕王学谦的生活,并非是那种富足,一个人再有钱,一顿饭也不能吃下一头牛,房子再大,睡觉的地方也只需要摆下一张床足够了。

胡适羡慕的是王学谦这家伙,运气逆天,总是能够在需要的时候摘取爱情的果实,这种瞌睡有人送枕头的好运,让他羡慕不已。

这让他一直困顿在爱情和传统婚姻之中纠缠的小男人,有种难以描述的妒忌。

当然,他也为徐志摩和张幼仪的婚姻扼腕不已,他甚至一度小心思泛滥,觉得徐志摩这个师弟有暴殄天物之嫌。胡适对自己的婚姻不满,最开始是他的妻子从小的时候缠脚,当然在他的干预下,岳家放弃了。但放开了小脚并非一点影响都没有。其次就是学识,他不希望自己的终身伴侣是目不识丁的农妇,当然这也在他用退婚相逼之后,岳家也退让,让妻子上了小学……

可是。胡适这样的文学青年真的会喜欢一个学识仅限于看《笑林广记》的妻子?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胡适觉得自己的枕边人,有种无话可说的苦闷。

家,仿佛就像是漆黑一片的世界。让他有种想要忍不住逃跑的冲动。

于是在杭州,当他遇到了年轻,貌美的文艺女青年的时候,他很不争气的开始情不自禁……

说起来,胡适也是在几天前偶遇。在西湖边上遇到了一个‘女粉丝’,民国的文艺女青年,会在崇拜的男子面前,说上一句彼此都喜欢的诗歌,来表达自己的内心世界。

比如:金色的落叶已经堆满了心间,我已经不再是青春少年……

两人就是在这种气氛中,渐渐的熟悉起来。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他们见过面,但彼此也仅限于在一次偶然的宴会上见面。而且是一次喜宴,一开始让他绝望的是,那次喜宴竟然是婚事的婚礼。

晚风拂过树梢,荡起沙沙的声音,宛如夜莺在歌唱。

夏天的风,本来就不会冷,但胡适却没来由的打了个哆嗦,竟然有人发现他在西湖边的断桥上,爱情说爱。虽然他不是许仙,对方也不是白娘子。可胡适多少也是一个名人,说不定明天杭州、上海、燕京的小报会很没节操的来上一段,移情别恋的戏码。说的是一个负心汉和富家小姐的故事……

想到这些,胡适吓的脸色煞白。他是很在乎名誉的人,真要是生活太没节操,会让他很苦恼,甚至很担忧。街坊邻居们怎么看?他的学生们会怎么看?路边的阿猫阿狗怎么看?

到处都是鄙夷的眼神,恶狠狠的盯上了他的背影。

最担忧的是,他的母亲和妻子会怎么看?他不在乎风月场所的逢场作戏。但害怕感情背叛之后被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之中。

这是截然不同的后果。前者不过是一个文人去寻找灵感的方式和手段之一,作为文化人,他有足够的理由说自己缺乏灵感,需要灵魂上的感悟……这一点,他从来都不害怕家里的妻子会忧伤,毕竟是传统女人,在这一点上他是非常满意的,不会吃干醋。可问题是人就会变得那么贱,老公在外和风尘女子卿卿我我,老婆不吃醋,还是老婆吗?

当然,他还有一个尴尬就是,自从他‘堕落’了,应该说手里有闲钱之后,他并没有在风雨场所找到他期待的灵感。

胡适向来都不是写小说深刻,诗歌意境优美而著称的,他风趣的课堂,博闻广记,口若悬河的辩才,才是他成名的关键。虽然,他是民国第一个写白话文小说,写现代诗歌的文人,但如果有人说他是小说家、诗人,胡适会第一时间就很敏感的觉得,对方是骂他!

为了平息这场可能给他,给他的生活和名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的风波,胡适觉得在杭州城里有一个人能够帮他。

王学谦。

张园,王学谦的脸上略有疲倦的从女儿的摇床边上走来,轻手轻脚的掖上房门,看到一眼秋水般的眸子,轻声道:“睡着了。”

似乎整个夜晚是这对平日聚少离多的夫妻一个特殊的夜晚,可惜,总是有人会破坏这种美好的氛围。

“子高,你要救我!”

胡适一开口,就试图将问题说的天一般的大,宛如生死存亡的样子,好让王学谦觉得需要重视一下。

胡适总是在不恰当的时候小题大做,尤其是麻烦事和自己有关的时候,说是方寸大乱也不为过。正因为这样,王学谦反而觉得胡适这是犯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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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犯病了,犯了疑心病,好笑道:“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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