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握住了那只手(2/2)
“挺好的,不大不小,都挺合适,”胡槿惊奇的道:“陈先生,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的鞋?”
还真是!
听胡槿这么说,众人也反应过来,陈耕知道自己的身高还好说,说不定是老丁无意中说过他就记住了,可他怎么会知道胡槿穿多大码的鞋?
“当然是老丁跟我说的。”陈耕泰然自若的道。
“我跟你说过?”丁海军挠挠头:“我怎么想不起来?”
“你忘了?上次你去我哪儿的时候,还说想给爱人和孩子买几件衣服,我顺嘴问你你爱人穿多大的鞋子,你说穿38的。”
丁海军想了想,上次去陈耕哪儿的时候,自己似乎的确说过想要给老婆孩子买几件衣服鞋子的问题,但自己说过胡槿穿多大码的鞋子吗?
时间过去太久了,有些想不起来了,不过既然陈耕能准确的买到38码的鞋,那就肯定是自己说过。点头道:“好像是有这么回事,老弟,谢谢你啦。”
“咱俩的交情有必要这么客气么,”陈耕摆摆手:“对了,你家闺女呢?”
“在屋里写作业呢,”丁海军这才想起自家闺女,扯起嗓门喊道:“若烟,若烟,家里来客人了,还不赶紧出来?这孩子,怎么一点礼貌都不懂……老弟,这就是我家闺女,丁若烟,怎么样,我是不是没吹牛?这位是我闺女的同学,孟小苗,俩丫头关系好的很,放学后都是来我家写作业……来,丫头,这位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陈耕陈叔叔,赶紧叫叔叔……”
孟小苗?
陈耕的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只存在于丁若烟嘴里的可怜的女孩。但是……
叔叔?!
陈耕打了个激灵,连忙说道:“别别,千万别叫叔叔,我比若烟可大不了几岁,叫哥哥就行。”
叫叔叔?
卧槽!
真叫起了叔叔,以后我还怎么下手?那不成了牲口了么。
“……”
丁若烟眨巴着眼,看看陈耕,又看看自己老爹,心里有些为难:这个人就是那个美国华人老板?真年轻啊,看他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样子,比自己想象的年轻多了,只看脸的话也就十八九岁的样子……给一个看上去十八九岁的大男叫叔叔?那真是丢死人了,可他和自己的爸爸是兄弟相称,说起来也真该叫叔叔……可是我为什么觉得我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好熟悉的样子……
老丁同志可不知道某人正在打自己闺女的主意,更不知道自家闺女看着陈耕的眼神有点不对头,他皱着眉头,有些为难:一方面,他觉得陈耕的话不是没有道理,陈耕才多大啊,比自家闺女大不了几岁,让闺女叫他叔叔,不但把人给叫老了,估计闺女也不乐意;可另一方面,不叫叔叔那还能叫什么?
这个问题当然难不住陈耕,某个存心不良的家伙早有了准备……
“咱们各论各的,”陈耕说道:“丁若烟叫我哥哥就行,至于你和嫂子,咱们还是以前的老样子。”
“那……也行,咱们就各论各的,”有了陈耕这话,丁海军顿时就松了一口气:“丫头,这是你陈耕哥哥……”
“你好。”还没等丁海军说完,丁若烟就大大方方的向陈耕伸出了手:“陈耕哥哥,欢迎你来我们家做客,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好朋友孟小苗。”
他的手好温暖啊,为什么那种很熟悉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呢?我应该没见过他、没跟他打过交道才对。
握住丁若烟的小手的那一刻,陈耕激动的想哭,他用了莫大的毅力才让自己的反应看上去没有什么不妥:“你好,很高兴认识你,孟小苗同学是吧?同样很高兴认识你。”
孟小苗好奇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笑起来很温和的大男孩,心中有些难以置信:这个温和的就像是邻家大哥哥一样的男孩,是一个非常有钱、连老大人都会亲自接见他的人?
好神奇啊。
————————————
PS:刚刚去扫了一眼月票榜,涨了好多,好兴奋啊,太感谢大家了,谢谢大家的支持,千年在这里给大家鞠躬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