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4.第414章 414 夜黑风高掳人夜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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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个方法,有点诡异。

因为,这个凤珠,不是植物,也不是死物,也不是佩件,也不是动物,而是一个人。

诡异吧,用一个人去做药引。

靠之,吓坏小孩。

上古医书上是这样记载的:

相传,在梦游大陆梦游历万年以前,那个时候,世界格局与现在的当然不一样,在梦游大陆上的某个地方,在某个七百五十年,酉年酉月酉日酉时,一个叫南朝国的凤后诞下一孩。

此孩含珠而生,刚见天就会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举世罕见。

一云游仙僧至此,看孩预言,此子将来,大业可成,贵不可言,独霸天下。

独霸天下,哈哈,独霸天下!

南凤帝欢喜非常,大赫天下,与民同乐。

两年后。

夜黑,伸手不见五指,风起云涌,滂沱大雨,闪电霹雳而下,似乎要将这天给撕裂了一样的恐怖。

本该人迹罕至的皇宫此刻各处全是喊杀声,明晃晃的带血的刀剑在那一道道划空而下的闪电下显得格外的森寒,凄厉声,哭喊声,尖叫声,求救声……一具具尸体倒了下去,血水混着雨水,淹没了皇城。

熊熊大火从南凤朝皇宫的东边朝阳门一直绵绵不断地烧到西边的紫霞门,倾盘而下的大雨居然无奈其分毫。

血洗,皇族中人,一命不留。

南凤帝没等来两岁孩子的独霸天下,反而让南凤皇朝从此成为历史。

天亮,雨停。日出,放晴。

入目所到之处,真正的血流成河,尸骨成山,骇目掩面。

这一夜,南凤朝灭。

还燃着袅袅销烟的皇宫废墟前的大广场上,南凤皇族尸首一具具地摆放其上,几乎将偌大的广场给铺满。从八十岁的老太祖到刚出生的小婴孩,被身穿着惨白惨白的衣服的人仔细地勾兑着。

“九百一十,九百一十一,九百一十二……”那一手捧着的似乎是南朝凤氏皇族族谱,每走过一具尸体,辩认过后便是一笔勾销,利落而干脆,好像摆在地上的不是一条条人命,而只不过是他手里的一个数字,一个代号,一个名称而已。

“一千零一,一千零二,一千零……咦?没了?还有一具呢?!”点名勾况的白麻衣人脸色徒变,猛地转身,恶狠狠地朝后面跟着辩认的人怒喝道。

那些人乱成一团,之后汗流夹背地来禀报:

“是,是,是大公子凤,凤珠!”

凤珠?

就是那个含珠而生,刚见天就会笑,粉雕玉琢,冰肌玉骨的孩子?

丢了谁都行,怎能丢了他呢?!

勾名者脸色瞬间大变,扔下手花册,跌跌撞撞地往内宫冲去。

“报!南朝帝王独爱,大公子凤珠失踪!”

“什么?!”

新朝举座皆惊。

凤珠,虽只有两岁,但仙僧曾预言,他的将来,能独霸天下!

此际失踪,怎能不惊?

“速查,活见人,死见尸!”

……

三日后,在南凤朝皇宫北面荒山密林处传来一阵阵婴孩的哭声,伴着几声狼嚎虎啸。待追踪的人赶到,只看到一滩血迹及几片撕裂了的婴孩衣物,南凤朝大公子凤珠从此消逝于天地之间。

至此,南凤皇族被斩草除根,不曾留下半点血脉。

含珠而生,又能如何?

举世罕见,又能如何?

即便是仙僧的预言,独霸天下,也成了笑话。

谋朝叛臣头子拓拔族登高振臂一呼,万民臣服,天下归一,建立北庆朝。

从此,只闻新君笑,谁忆旧帝哭,旧人归去新人来,姹紫嫣红,环肥燕瘦,莺莺鸯鸯。

一座座被血洗过的旧皇城被推翻,一幢幢新宫殿重新掘起,富丽堂皇,奢侈华贵更胜前朝数倍。

日夜交替,风起云涌。

花开花败,冬去春来。

十三年过后。

春暖花开的北庆朝皇城,一处与皇城格格不入平时富贵人家绝对绕道而行的官兵绝迹的贫民窟小巷里,今日一早便涌进了无数手持枪械的北庆朝骑兵,将这一方小天地团团地围困起来。

三丈小院,简陋无比,一眼就洞穿内里。

十几个从三岁到十五六岁左右瘦骨嶙峋衣襟破旧的孩子紧紧地缩到土墙边角一块,面对一群穷凶极恶的铠甲骑兵,颤颤惊惊地连呼吸都快忘了。

那人,束着紫冠,身着云锦,坐在奢华皇族鸾车里,拨动了珠帘,眨了眨深沉冷戾的紫黑色琉璃眸,半侧着身子在车轿外,好脾气地对着小院中间紧搂着一名十五岁左右不黯世事的艳丽少女的四十多岁妇人,声音清冷,却异常好听,带着三分戏笑,三分调情,三分傲慢,一分兴趣,眼神从那妇人怀里的粉雕玉琢的怯怯小脸上滑过,抬手一指,道:“把她交给本王,这二百两黄金就是你的。”

说罢,便有随侍将鼓鼓的一大袋的金子摆放在院子里唯一的一张用泥土烧成的桌子上,袋口敞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

二百两黄金!

亮瞎了整座贫民窟的眼!

这一两银子就是普通人家一年的花费来算,这二百两黄金对于长年累月生活在饥一顿饱一顿的贫民窟里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足可以够他们所有的人什么也不干地花上一辈子了!

这么好的事从天而降,但凡是个有点想法的人,都会忙不迭地急急应下了。

拿了这袋金子,远走高飞,从此换个身份,吃香喝辣,想要人生如何逍遥,便能如何快活!

院子里的孩子们眼睛里流露出贪婪渴望,看着那么一堆金灿灿的黄金,似乎没有那么害怕了。他们的目光倏地扫向依然紧紧地搂着少女的年近半百的树皮鹤发脑后冠了个简单独髻插着一支单调的木簪子的妇人,巴不得她马上答应,然后他们统统都会有好吃好喝的了。

那木簪子,与其说是一支簪子,倒不如说是一根木筷条,来得更加贴切。

穷到如此境地。

可惜,妇人没有松手,亦不吭声,只是死紧死紧地搂着少女。她的眼神很害怕,眼珠子有些紧缩泛白,却依然与车上的“王”对视着。

瞳孔缩得很厉害,黑眼球仿若变成了白眼珠里的一个小点。

身抖,沉默。

态度表明一切。

“别不识好歹!”那摆放黄金的随侍狗仗人势地斜吊着眼冲那妇人低喝了一声,孔武有力的大手搭在腰侧的钢刀上,一拉一抖,刀与鞘,铿锵作响。

利诱,威逼。

此老妇,若再不识相,剩下的,便只有——强抢!

他不明白他的爷,一向都只喜抢,且要强抢,在强抢中找乐子,为何今日,如此婉转多事?!

“不,不,她会被他给玩、死的,不,老身决不同意,不同意——”见随侍怒斥,示刀威逼,紧抿着两片完全失血的唇的妇人这才颤颤抖抖地回了一句。

怀里的少女闻言,往日精美艳艳的小脸埋在妇人的怀抱里看不清表情,不过,柔弱的身子几不可见地颤了一颤。

玩、死!

两字,说明了太多。

过于血腥,过于暴虐,那位的眼里,女人只是玩物,一玩就要玩到坏的玩物。

残忍!

“哼,能被康王玩死,那也是她的福气!”那随侍不以为意地冷哼,脸上闪过一抹凉意,带着几分猥锁,目光却不敢停留在少女的脸上一瞬,撇开脸,哧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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