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青杯绯柱(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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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宴上以酒杯来赋诗,虽然有取巧之嫌,但却也符合赵淇出的题目,不能算错,而这豆青汝瓷杯确也值得一诵,是以众人闻言后,便纷纷微笑举杯,遥敬孟元义。
孟元义微微一笑,掂起酒杯,一饮而尽后,又将酒杯捏在手中把玩,沉吟了片刻,这才朗声道:“原是无尘泥,和水塑成坯,猛火千百淬,脱胎换青衣,若能注甘露,可引大鹏栖。”
孟元义一诗吟毕,换来的不是掌声雷动,反倒是鸦雀无声,而在座宾客则皆是一副颇感震惊的表情。要说孟元义的这首诗的词藻虽然不甚华丽,甚至有些略显粗鄙,但人家这首诗的隐喻确是妙至毫巅,令人不得不服也。
若再说得明白一点儿,那就是在这首诗中,孟元义将自己比作了烧制瓷器用得粘土,也就是他口中那洁白无尘的泥巴,而“和水塑坯”的喻意便是指吸取知识成型的过程,淬火则是暗喻科考,至于青衣嘛,那更好理解,因为青色是宋代最低级官袍的颜色啊!
孟元义三十多岁,是个三甲举人,此次他以烧制青瓷杯的过程来暗喻自己的人生,用词巧妙,吻合无间,这番才情实是令人惊叹不已,而和水、塑坯、淬火、脱胎等等渐进历程的描写,更给人一种百炼成钢的感觉。
而上面所说的这些还只是孟元义才情的体现,其实他这首诗真正的关键之处还在最后两句,什么叫做“若能注甘露,可引大鹏栖。”,其实这话说白了,那就在向赵淇表明心意,说我这杯子已经烧好了,只要你能赏识我,栽培我,给我注入一点点的甘露,那我就能化身为大鹏了!而大鹏这种鸟儿,从来都是古代知识分子们自居的首选野生禽类,是表达自己志向高远,体现自己气概豪迈的神物!
孟元义这番用心良苦着实难得,而他以物喻己,以诗明志的行为,更让人丝毫不觉得他这是在献媚,反倒生起同病相怜之感,毕竟此间在座者无论有无功名在身,皆都是些无官无职的清闲文人啊。
卓飞也听明白了孟元义诗中的隐晦含义,这让他不由得对此人刮目相看,觉得此人不但足够聪明,而更难得的他还是个肯用心思来进取的,你可别小看这一条,因为这年头的文人多半已经心灰意冷的认了天命,最多也就剩下些吟诗弄月或者放言空论的劲儿头了,可这个孟元义却不太一样,他显然还期待着能在这动荡时代做出一番事业来。
进取心其实也可以理解为野心,而卓飞一向认为有野心的人要比那些已经麻木不仁的行尸走肉强的太多太多了。
赵淇自然也能听懂孟元义的心意,只见他欣然道:“如此妙诗,当浮一大白也!来人,速与孟公子杯中添酒。”
赵淇故意将“杯中添酒”这四个字说的很重,显然是在含蓄地回应孟元义诗中的“甘露”之意,也就是在隐晦地表达自己对孟元义的赏识。
孟元义大喜,忙捧起刚填满的酒杯,谢过赵淇,仰头一饮而尽后,这才洒然回座。
赵淇饮了一杯后,又笑言道:“孟公子已有佳作出,诸位切莫让他专美才好嘛!”
仅凭一首诗便能得到一路转运使的重视,孟元义的成功之路实在是让在座的宾客们又羡又妒,也有意仿效,只可惜一时间却又想不出什么能比人家更加巧妙的诗句来。
众人都在开动脑筋,以至于宴客厅内一时静默,而赵淇也不着急,反倒是举起酒杯,自饮自酌。
而就在此刻,忽然有一人离席而出,随手指着厅中的一根柱子,阴阳怪气地吟道:“本为接天木,利斧伐落土,身受千刀剐,饰面成绯柱,若逢地陷祸,墟中自生蠹。”
这首诗明显是在仿效孟元义的风格,虽然此诗不及孟元义那首诗来的工整,可喻意却是南辕北辙,针锋相对,而且此诗语气中的讥嘲之意显露无遗,怎么听怎么像是来找茬儿的。
厅中宾客闻之,先是一愣,旋即各个人的表情都变得古怪起来,想来是因为见到有人跳出来奚落孟元义而暗自窃喜吧。
诗的意思很浅显,那无非就是在说一棵大树被砍倒了,接着又受尽了刨削与打磨之后,这才能改头换面变成一根堂柱,可是即便如此,那只要遇到了天塌地陷之祸,那最后还不是会躺在废墟里生虫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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