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六章 拟定,干部综合激励实施细则(2/2)
; 接下来的工作,第一,是开始准备材料。
他找出了,师党委下发的《干部综合激励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干部管理教育的若干规定》这两个文件。
同时,他也查阅了以前,团里做出过的《关于加强干部管理教育若干规定的实施细则》。
第二,是定出实施细则的框架。
参照师干部综合激励实施办法和加强干部管理教育的若干规定,杨文斌,定出了实施细则的框架: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指导原则。三是奖励内容及其措施。四是惩罚内容及措施。
主要也就是,这四个部分。
有了文章的框架,剩下的就是,就是细节,文章的实施细则的内容了。
具体应该怎么写呢?
“根据《现役军官职务任免条例》、《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以及集团军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才建设工作的意见》,师《关于干部综合激励实施办法》,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制定出台团《干部综合激励实施办法奖惩实施细则》。”
“三、奖励内容及措施
对德才优秀、实绩显著、工作需要的军官干部综合激励的措施主要有:
(一)优先使用
一是越级提拔。
本人被集团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本人所领导的单位被集团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等“特别优秀”的干部,可以越级晋职。
超级提拔的干部,必须任满现职满四年。
二是提前提拔。
在比武竞赛或大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受到军区以上通报表彰的;本人或所领导的单位被师以上评为先进或被团树为标兵的;年度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职务获军队科技进步奖的……具备这些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前晋升。
三是正常提拔。
对正排职、正连职、正营职等正职干部,提拔到上一级职务,需要任职满三年,对副连职、副营职的副职干部,提拔的上一级职务,需要任现职需满两年。
(二)优先分房,办理随军手续。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首位,军龄满十四年,差一年符合随军条件的连职干部,可以提前一年,经师政治部批准,办理随军随队手续。
同等条件下,对于连续两年被评为首位的干部,可优先分房。
(三)优先入学,疗养。
对被评为优秀的干部,优先选送到各级军事院校进行学习培训,优先选送到医疗机构,参加疗养。
(四)经济手段奖励
发放奖金。一是从被扣发岗位津贴的干部岗位津贴中补贴。二是从团党委机动费中进行补贴。
“四、惩罚内容及措施
(一)不予提拔使用
在任职期间,干部称职评定,必须是被评为优秀或者称职,才能提拔。出现不称职、基本称职的,不予提拔。
对当年度被评为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干部,当年不予提拔!
(二)改任下级职务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一般需改任下级职务。
被评为末位的干部。给予改任下级职务。
(三)提前处理转业
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接近转业年龄的,可以安排提前转业。
被评为末位的干部,接近转业年龄的,可以安排提前转业。
(四)运用经济手段进行惩罚
一是对于年度被评为不称职干部的,年底不予发放第13个月奖励工资。。
二是对于季度被评为不称职干部的。扣发干部当月的岗位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