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我们可不可以不结婚(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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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部分人一样,李洁玉的证件照将本人丑化了不知多少倍,所以闫思弦在看到她的证件照时,并不觉得这姑娘有多惊为天人。

直到看到了她本人。

是真好看!

虽然李洁玉整个人被一种“土土的”气质所包裹,但不难看出,只要稍微收拾一下,这就是个能去拍电影的美女。

加之生病的原因,她身上带着那么点林黛玉的病态美,很是惹人怜爱。

李洁玉的母亲目光在女儿和闫思弦之间游移了几下,刚张口想要介绍。

闫思弦便道:“警察,墨城来的。”

李洁玉立即尖叫起来,尖叫声刮得闫思弦耳膜生痛。

“别抓我!别抓我啊!妈救我……妈我害怕啊别让他抓我啊!”

李洁玉的母亲眼泪狂飙,她一把搂住自己的女儿,大声安慰道:“没事没事,他是好人,妈在这儿呢,谁也不能欺负你……”

可无论她怎么安抚,李洁玉的情绪都无法平静下来,喊叫声甚至引得邻居在院门口探着头围观。

闫思弦只好道了一句:“不好意思,我先回避一下。”

李洁玉的母亲懊恼道:“这怎么回事儿啊,都好久没犯过病了……对不住啊警察同志……”

闫思弦摆摆手,示意她不必搭理自己,先照顾女儿。

你没法跟一个疑似故意装病的且有精神病史的人掰扯。

闫思弦早有这个心理准备,所以他决定从李洁玉身边的人入手,同时,当他预料的事如实发生,对眼前这个美女,闫思弦是有点可怜的。

她用装疯这种让警方棘手的办法隐瞒秘密,这个秘密必然藏得不深,否则她大可以直面警方,像熊思超那样撒谎。

想到熊思超,闫思弦计上心头。

他也不太着急再去见李洁玉,而是安安稳稳回到车上,给冯笑香去了个电话。

电话接通,冯笑香道:“闫哥,什么事儿?”

闫思弦道:“帮我查点东西。”

“你说。”

“我想知道李洁玉最近有没有认识什么新的……呃……可以说朋友吧。”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这么……笼统的?”

言外之意:你们真当黑客是万能的了?

闫思弦这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慌忙道了一声“抱歉。”

“出什么事儿了吗?闫哥。”

闫思弦在心里道:你可真是个人精。

稍一思量,他便道:“吴队病倒了。”

“啊?!”

冯笑香少有地表露情绪,不过她也只说了一个字,便静静等待着闫思弦的下文。

这让闫思弦生出了想要逗逗她的想法,闫思弦长叹一声,闷闷道:“没多少日子了,咱们以后对他好点吧……有什么苦活累过统统都交给我,能瞒着他就尽量……”

冯笑香突然道:“我查到他在聊县医院,病历上写的伤寒感冒。”

闫思弦:“……”

就怕空气突然安静。

闫思弦后悔啊,想抽自己嘴巴啊。

前车之鉴还不够多吗?干什么不好非要去逗黄心萝莉,被拆穿了吧?老脸没处搁了吧?

不过他只尴尬了一瞬,便立即岔开话题道:“那个……查案子查案子。”

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极轻的声音。

闫思弦:“你……是不是笑了?”

“没。”

“你肯定笑了!”

“不,你什么也没听见。”

“我靠不带你这样的!三无小萝莉笑了!”

“你还查不查案子了?不查我挂了。”

得,这位才是真的爷。

闫思弦赶紧道:“进村的时候我留意了一下摄像头,李洁玉家所在的村子各方面都相对落后,一路上竟然一个监控探头都没发现。

想要查有没有陌生人来探望过她,难。”

冯笑香思索片刻道:“有没有可能跟四医院——就是精神病院有关?”

“你的意思,人是在精神病院结交的?”

“这种可能性不小,毕竟有那么一个疯子团伙,出事以后那案子被压了下来,据我所知,疯子团伙还有大量成员并没有归案。”

冯笑香显然知道张雅兰和闫思弦理不清的关系,只用一句“出事以后”带过,并未提及张雅兰的死,可以说非常体谅闫思弦了。

闫思弦在想的是:看来惦记这件事的不止吴端,冯笑香只是嘴上不说。

“那你知道该怎么办了吧?”他问道。

“不好办。”冯笑香道:“四医院升级了系统,医院里的监控、医疗记录全部用的内网,是封闭式网络,我黑不进去,要查,除非有个人进入医院机房,给我提供一个接口漏洞……”

闫思弦问道:“你能查到是哪家公司给他们做网络升级的吗?”

“等等,”片刻敲击键盘声音过后,冯笑香道:“是一家叫明科网络的公司,专门做网络安全的。”

“明科网络……”闫思弦勾起嘴角一笑,“我正好认识他们老总。”

冯笑香却不吃他这套,“我也知道明科网络,专做安全的,在业内口碑不错,这样的公司,就算认识也不会拿自家业务胡来吧。”

“那倒是,”闫思弦道:“不过,你应该知道两个月前的酒店客人资料泄露丑闻吧?”

“看过新闻。”

“好巧不巧,那泄露信息的酒店系统正好是明科网络搞的,虽然最后查证跟信息泄露属于人为,与系统无关,但还是对明科造成了不小的影像,以至于它的股价连续一周跌停。”

闫思弦停顿了一下,他以为冯笑香会问“所以呢?”

对方没问,他只好继续道:“这种时候肯定会有人做空抄底,从散户手里大把吸纳股权,明科的CEO就求到我这儿来了。

与其被别人占这个便宜,不如找我这个专业钻空子的人来干这事儿。

只不过他跟我事先签了一份合同,我尽可能多地从散户手里买明科的股份,无论我花了多少钱,最终都要以加价三千万的价格回卖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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