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可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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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炽沿着床边坐下来,伸手摸了摸张昭华的肚子,莫名其妙地又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好像在摸西瓜一样,末了还点头道:“你这肚子,终于比我的大了,里头不是盛德,而是一个小娃娃。”
张昭华原本啜着红枣汁,闻言“噗”地一声喷出来,道:“等我把这个小娃娃把出来,肚子就下去了!”
高炽皱着眉头想了一下,不由得无语:“你这个词用的,好像出个恭,孩子就出来了一样。”
“要真这么简单就好了,”张昭华也有点害怕:“我挺怕痛的,这孩子可不要折磨我。”
张昭华到底是后世来的,健康常识是知道的,怀孕后面两三个月,就不能可劲儿吃了,孩子在母体过于肥大,遭罪的还是自己,所以现在几个教养嬷嬷劝她多吃,她嘴上嗯嗯着,实际上每日多少饭量,她把控地很严格,同时每天至少要在花园子里走上两趟,拉开盆骨髋骨,就是为了后面生产的时候少受点罪。她上辈子就见过一个年轻的孕妇,怀孕的时候懒得要死不运动,生产的时候盆骨根本打不开,疼了三四天,最后没办法只能剖腹产了。
你说这时候哪有剖腹产,自己不警惕一点,等到生产的时候,那可就是半只脚踏进鬼门关里,张昭华这种焦虑,也只有自己知道。不过教养嬷嬷每天都给她摸一遍肚子,都说好得很,她们这一套张昭华半信半疑,不过据说最后一个月就很重要,能摸出来孩子头是不是渐渐朝下,若是不能朝下,那就妥妥地是难产的征兆,这在后世也是一个道理,医生看到脚出来的时候,也会考虑重新塞回去剖腹产的可能。
听说这群嬷嬷也是厉害,能有一套办法将孩子在肚里转个个,但是具体什么办法,她问了,也没一个说的,倒是钱嬷嬷似乎知道一点,隐晦地说什么要用马,把人拉在马背上磨,总之听得张昭华是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她自然不希望落到这样的情境,今日听高炽不知是戏谑还是什么的话,她就不乐意道:“你说要是你们男人也能生孩子就好了,你也生一个,生的时候把你肚子里那层油也全刮出来,瞧你五官长得也不赖,毕竟跟高煦同一个爹妈,遗传上也没差。只是由于你胖,才没显出来好看。”
高炽听得大惊:“男人哪里能生孩子!”
“是不能生,”张昭华见他摸着肚子一副受惊过度的样子,不由得哈哈大笑:“也就这么一说,叫你想象那样的情景,也好知道我们女人不容易。”
高炽仿佛一时半会儿还没醒过神来,桌上的书都被他一袖子拂掉了,张昭华捡了一本一看,居然是《大明律》,随意翻了几页,却被高炽给夺走了。
“你怀着孕呢,”高炽道:“这种刑书,还是别看的好。”
高炽讲究的地方不多,倒是在张昭华怀孕的时候讲究起来,不肯让她看这样所谓“斩人肢体,凿其肌肤”的书,就连《左传》,也悄悄没收走了,自然叫张昭华老大不满。
“我问你,”张昭华道:“在儒家看来,礼所容许的,认为是对的,也为法所容——是也不是?”
高炽点头道:“是。”
“那礼所不容许的、禁止的,也必然为法所禁止。”张昭华狡辩道:“所以才称为礼法对不对?那这么说,我看法书,就是在看礼记,你凭什么不让我看呢!”
儒家的治世理念,是以仁义为质,以礼为表,而“法”这个东西,和“礼”其实天生不和,真正的“法”在战国时候的法家那里,然而最后是儒家取得了主导地位,所以他们将“法”这个东西改换了概念,或者说变成了一种与法家思想中的“法”大相径庭的东西,让“法”开始从于“礼”,包含在礼的范畴之内,但又与“礼”有所别,形成了具有儒家特色的“礼法”观念。所以儒家所言“礼”有两种性质不同的部分,一部分具有道德的性质,另一部分则具有法律的性质,这一部分具有法律性质的东西,就是儒家提倡的“法”,而无论是作为道德的礼,还是作为法律的礼,它所维护的价值理念,都是儒家的核心思想,仁义。
这是张昭华诡辩的核心,高炽要反驳她,就要反驳《礼记》,自然是不可能的,所以高炽道:“我在这里说刑法,你却跟我说礼法,照你这么个歪理,我把《大明律》拿走,给你一本《礼记》,你就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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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当是《大明律》来看,岂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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