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可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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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翊便按照规矩问了她姓名、籍贯,家中人口这样一些问题,之后便道:“你这状子是何人所写?”

“是当地粮长所书。”张昭华据实回道:“粮长乃是前朝至正年间进士。”

“怪道文辞精粹,炳炳烺烺。”宋翊赞了一句,正色道:“你这女娃娃,不知法度森严的道理。我且与你说,诉讼须逐级进行,要先向所辖州县衙门提讼,断决不服,才许向知府衙门上诉。严禁越诉和跨县办案,凡越诉者及接受越诉的官吏都要受处罚。”

“我看这状子上所写的日期,乃是十四日前才发的,”宋翊道:“你不去投递你们本县的衙门,反而跑来应天府衙门告状,是什么道理?”

“大人容禀。”张昭华道:“非是小女越诉,乃是本县正逢务限,县里贴出告示,说自五月初七日起,至七月三十日停止审案,小女初六递了状纸,不逢其时。”

此时关于民事诉讼受理,有“务限”规定,地方官吏每年会在春夏两季定下一段时间停止审案子,其用意是不影响农忙季节,但重大案件不在此限。

但是张昭华初六投上状子,初七日就张出榜来说是务限——怎么看时间都卡得有点太巧了。

这里面的话音自然被宋翊听了出来,他便皱眉道:“你意有指责,是说州县并本省府尹都不敢办案罢了——是这样么?”

“民女不敢。”张昭华低头道:“此事牵扯巨大,我本省父母官着实为难。若是勉力办案,公职虽大,亦不能抵抗天威;若是视如不见,又负了为生民立命这样的誓言。两难之间,既违成宪,亦负初心。民女不敢令父母官为难。”

“既违成宪,亦负初心。”宋翊细细咀嚼了这句话,惊讶道:“你这女娃娃,竟是个读过书的。”

张昭华便默认了。

“你既然读过书,”宋翊忽然问道:“可知道忠孝二字?”

“自然知道。”张昭华道。

“周王统河南一地,抚民、劝耕、奉征伐之任御外侮,”宋翊摸着花白的胡子,道:“视民如子,佳名远扬,河南百姓自当视之如父。你以子告父,岂非不孝?”

“你又可知,”他接着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你以下克上,控告帝裔,岂非不忠?”

“大人此言差矣!”张昭华着实忍无可忍,便厉声道:“忠孝节烈,虽三岁孩提亦可知——然我所忠者,陛下也;周王非是皇帝,也是陛下的臣子,岂可等同视之!”

“我所孝者,生身父母也,”张昭华道:“如今我父身陷囹圄,生死不知;我母忧惧惊惶,辗转病榻,是谁令我家骨肉分离,是周王府!为人子女,不能解救父母于万一,每每想来,痛在我心!今日不避刀斧,以弱质女流之身前来公堂诉讼,抛开一切颜面,只为还父兄清白,还望大人明察,全我孝道!”

张昭华说完这番话,就趴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堂上三个人俱都十分惊异,面面相觑半天,这名通判才轻轻拍了拍公案,称叹道:“古有缇萦救父,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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