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二 泪眼问天天不语(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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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哥,嫂子,你们得陪我去趟欢欢家。”
“怎么啦,天不怕,地不怕的飞天侠盗,也有怕的时候?”柳三哥道。
“不知为啥,有点儿。”丁飘蓬惴惴道。
梅欢欢嗔道:“嘻嘻,怕吃了你呀?”
“那到不是。我是个野孩子,野惯了,不知怎么面对长辈,怕说错了话,砸了锅。”
柳三哥与南不倒相视一笑。梅欢欢道:“说错话咋的啦,错就错呗,怎么会砸锅?莫名其妙!”
丁飘蓬尴尬道:“说是这么说,怕还是有点儿怕。”
……就这样,柳三哥、南不倒还有同花顺子,作别了众英豪,与丁飘蓬、梅欢欢一起来到了图门城。
梅欢欢的父亲梅江山是图门城的富商,宅第气派,奴仆成群,他五十来岁,身材高大,脸色红润,慈眉善目,微微有些发福,看得出来,梅欢欢的回家,让他喜出望外,眼角眉梢,挂着欢喜之色。
中午,在梅宅前厅的暖阁里,梅江山置办了一桌丰盛的酒宴,款待柳三哥、丁飘蓬等人。
席间,梅欢欢将双方介绍了一番,主人宾客融洽欢欣,也不见生,觥筹交错间,互道仰慕之情。
酒过三巡,梅江山脸红耳热,话就多了,道:“不怕各位少侠见笑,小女欢欢九岁那年没了妈,看在她妈的份儿上,自幼被老朽宠坏了,也不象个女孩儿家,从小喜欢棍棒刀枪,长大了,心越发野了,自恃有些拳脚功夫,常女扮男装独自去闯江湖,出去个三五天是常有的事,这次好了,一出去竟有三四个月,真个把老朽急坏了。老朽四处派人去找欢欢,却杳无音信,哎,为了这个女儿,老朽的心也操碎了。”
梅欢欢道:“爸,我不是回家了嘛,你想得太多了,江湖并没有你想的那么可怕。”
梅江山道:“不对,远比我想的还要可怕!不信,你问三哥。”
梅欢欢道:“三哥,你说呢,江湖好玩吗?”
柳三哥道:“江湖很好玩,江湖也很可怕。”
梅江山道:“是不是,你一个女孩儿家,就凭你那点儿微末功夫,怎么应付得了呀。”
柳三哥道:“伯父,欢欢的武功不赖呀,她师承的是哪位高人?”
梅江山道:“三哥,你快别夸她了,她的功夫是跟老朽学的。”
柳三哥道:“欢欢的刀法,酷似长白山天池娘娘的风格,莫非伯父是天池娘娘的传人?”
梅江山道:“三哥果然是武学行家,老朽确是天池娘娘的关门弟子。”
柳三哥道:“听说,天池娘娘与长白老妖原是一对恩爱夫妻。长白老妖爱钱如命,为了钱,干尽了坏事;天池娘娘却是菩萨心肠,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并苦劝长白老妖弃恶从善,终无结果,后来,他俩分手了,虽都住在长白山,从此却老死不相往来。”
梅江山叹道:“是啊,不仅他俩断绝了来往,门下的弟子也分成了两拨,一拨跟着老妖,一拨跟着娘娘,虽曾是知根知底的弟兄,从此,也形同陌路人,老死不相往来。暗杀帮是长白老妖所创,老妖去世后,白毛风就成了帮主。”
柳三哥道:“噢,原来如此。”
梅江山话锋一转,道:“都说三哥这次到长白山是来找白毛风复仇的。”
柳三哥道:“是。”
“找着了没有?”
梅欢欢道:“何止找着了呢,三哥在四块石下,一着‘紫电清霜’,结果了白毛风的性命。”
梅江山微微一震,叹道:“了得,了得,自古英雄出少年啊,不过,这个结局本就在意料之中,古人说得好:多行不义必自毙嘛。”
柳三哥道:“也并非在下一人之功,若没有飘蓬与欢欢的拦截,白毛风就会一头钻进深山老林了,再要找到他,就麻烦了。”
梅江山身子又是微微一震,呐呐道:“是嘛……”
梅江山的反应非常细微,几乎所有在座的人都未觉察到,旋即,他恢复常态,谈笑自若,敬酒夹菜,竭尽主人之道。
同花顺子道:“白毛风钻进了深山老林也不怕,咱们有二黑呀,二黑能找到他。”
南不倒道:“对呀,找到他是迟早的事。”
梅江山问:“二黑是谁呀?来了没有?”
同花顺子指一指门边卧着的野山猫,道:“二黑是只猫,看,它在门边打盹呢。”
梅江山打量着二黑,奇道:“真是只神猫啊。”
柳三哥叹道:“你们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啊,二黑的箭伤没有痊愈,奔跑速度大不如前,若是二黑在深山里,接连三天追踪不到白毛风,便将失去循迹追踪的特异功能,白毛风就将逃之夭夭了。所以,欢欢与飘蓬的拦截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他俩,白毛风是死是活就难说了。”
这后面的几句话,是故意说给梅江山听的。
果然,梅江山的身子第三次微微一震。
梅江山席间接连三次的细微失态,几乎逃过了所有人的眼睛,却休想逃过柳三哥的慧眼,三哥装作莫知莫觉,管自吃喝说笑。
心里疑道:莫非他是白毛风的人?!
是又怎样!他毕竟是欢欢的父亲呀,只有装糊涂了,人有时还是糊涂一点好呀。
梅欢欢却笑道:“我的轻功,哪有飘蓬的好,是他拉着我的手,我才能跑得象飞一样,我可不能贪天之功为己有啊,是不是,飘蓬哥?”
南不倒也道:“若论轻功,飘蓬确为天下第一飞人,三哥也差了一截啊。”
丁飘蓬一直不说话,他怕在未来的丈人面前说错了话,不好收拾。
梅江山微微颔首,道:“哈哈,白毛风恶贯满盈,死有余辜。来来,各位少侠,咱们管自吃喝,不谈这魔头了,一提起他,老朽便觉着无趣之极,老朽敬大伙儿一杯,感谢各位将小女平安送回家中。”
于是,众人起立举杯,一饮而尽。
梅欢欢坐在丁飘蓬身边,用肘顶一顶他,道:“飘蓬,你哑吧啦,说两句呀。”
丁飘蓬撑红了脸,道:“你们都说了,我还能说啥呀。”
梅欢欢道:“往日象个话痨,今儿象个哑吧,真没劲。”
她转过脸,对梅江山道:“爸,我干爹好么?”
“好。”
“他最近来过吗?”
“一个月前来过。”
柳三哥问:“欢欢,你还有个干爹?”
梅欢欢道:“是,我的救命恩人。”
梅江山接过话茬儿,道:“干爹叫黄富贵,是敝府的一个老仆人,十多年前,敝府内院着火了,欢欢只有一岁光景,困在火海之中,黄富贵冒着生命危险,冲进火海,将欢欢救了出来,自己却烧得面目全非,老朽千方百计延医救治,命算是保住了,容貌却毁了,脸上布满了扭曲的伤痕,人见人怕,从此,再不敢以真面目示人,常年用黑布蒙面,活得十分艰难,老朽将他安置在马场管事,象家人一般相待,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就让欢欢认了黄富贵为干爹。黄富贵还真爱欢欢,过个一月两月,便会带着欢欢喜欢吃的零食,来看她。”
梅欢欢道:“我从小就调皮捣蛋,见干爹黑布蒙脸,只露出两只眼睛,就想看看他的脸,他不让,说,看了,你会吓坏的,会不认我这个干爹的。我说,不,不会,坚决不会,保证不会。他拗不过我,有一次,他摘下了蒙脸的黑布,哇,这张脸上,疤瘢纠结,不象人样,吓得我闭上了双眼,从此,再也不敢去看他黑布后面的脸了。为了救我,他烧成了那样,我爱他,他永远是我的干爹。飘蓬,过些天,我俩该去马场看看他。”
丁飘蓬道:“好啊。”
柳三哥敬了梅江山一杯,道:“这杯酒,是晚辈与飘蓬兄弟敬伯父的,祝伯父身体健康,寿比南山。”
梅江山哈哈大笑,道:“看来,这杯酒,有讲究了。”
柳三哥道:“是。这是杯喜酒,是晚辈代飘蓬兄弟向伯父爱女求婚的酒。望伯父务必首肯,促成一段美好姻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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