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为公宣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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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勋善于察言观色,这主要受其从底层崛起的经历所影响。想当年在乐浪氏家庄院之中,侍奉着氏勋那个志大才疏的小年青,若不随时关注主人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思以奉迎,恐怕屁股早就被打开花了。而待年长以后,李代桃僵,混入士人圈内,一心往上爬,后来又曾一度定位为舌辩之士,若不能通过细微的表情以探察对方心中所想,你还怎么跟人辩论啊?

就好比古希腊、古罗马的演说家往往也能够胜任大军统帅,无他,善于探察和掌握人心乃是两者都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

所以是勋对吕布那一转脸时候的表情瞧得很清楚,揣摩得也很到位——吕布实不忍陈宫就戮也,不管他是有罪还是无罪。

吕布的个性有类于项羽,颇为“妇人之仁”。对于这个词儿,并不能够简单地解释为心肠软,因为同时还有一句话,叫做“最毒妇人心”——排除掉古代社会对女性的轻视和污蔑因素,光说两句话相矛盾之处,到底是毒还是仁呢?

其实两句话说的都是同一个意思,乃污蔑妇人无知识、无见识,所以只贪小利而不顾大局也。不该心软的时≈∽,候心软,故谓“妇人之仁”;不该毒辣的时候毒辣,故谓“最毒妇人心”。

项羽就是这样,他能够一狠心坑杀秦卒二十万,哪有一丝一毫的所谓“仁心”?因为他那类贵族子弟根本就没把平民的性命当一回事儿嘛。可是转过脸来,对于可能威胁到自己霸主地位的刘邦却又网开一面——无他,因为刘邦在鸿门姿态摆得够低。给足了项羽面子。满足了他的虚荣心故也。

吕布也是如此。想当初为什么袁绍容不下他,既因为他“求益兵众”,有坐大之势,又因为他放纵“将士钞掠”,搞得地方上不得安宁。若将“仁”之一字加诸吕奉先头上,就连狗都能笑掉大牙。吕布若仁,那曹操简直就是不杀的圣人了!可是对于跟自己同一阶级,又跟随了许多年的陈宫而言。吕布的心肠却终究硬不起来。

所以姜叙前来禀报,说赖施全都招了,确实是他派遣刺客去妄图谋害是勋,该当斩首之罪。但赖施也不是瞒着陈宫干的,故云“其虽未允,知而不举”,潜台词是说实为陈宫所默许,只是没有正式下令,好方便事后撇清自己而已。

审案过程皆有记录,最后还附有赖施画押的供状。程序上挑不出一点儿错来,搁这个时代。就可以算是人证、物证俱全的铁案了,即便穿越时空揪来狄公、包公、施公啥的,恐怕也很难翻得过来。吕布本人没有什么法制精神,更无断案之能,看了这一套卷宗,内心也基本上信了个八九成。姜叙判陈宫远流之罪,无论人情还是法理,也全都说得过去,只是吕布心中尚自犹豫……

因为陈宫跟随自己多年,就算没功劳也有苦劳啊,实不忍弃其于边荒之地也。所以他沉吟半晌,最终决定:“可取赖施来,使与公台对质。”相信陈宫虽然没有是勋那般好口才,想在对质中把自己彻底撇清还是不难的,只要能够证明他并没有暗示或者默许过赖施遣人行刺,那罪名不就能够多少减轻一些吗?

姜叙闻言,不禁在心中暗赞,是勋果然把吕布给摸透了,连这一步全都提前算中。倘若按照自己原先的计划,直接把污水往陈宫身上泼,恐怕吕布面前一番对质,事将再起波折,不必要吕布真的信了陈宫的撇清,只要他有一点点怀疑自己,那陈公台就有脱身的机会啦。

终究这年月还是人治社会,尤其吕奉先又是个主观色彩非常浓厚的长官,他所信者有罪也无罪,他所疑者无罪也有罪,靠讲道理是没用的……

所以吕布一下令,姜叙丝毫也不打磕巴,立刻俯首领命,然后出门去转了一圈,又急匆匆地跑回来了:“赖施于狱中自尽——此皆叙之过也,请主公责罚!”

赖厚之当然不是自尽的,而是姜叙派人去解下他的裤带,活活勒死,然后给吊在了牢房之中。这年月刑侦手段还比较原始,法医水平也不到位,就好比昔日莒县县令被人缢死,伪装自尽,只有受过后世侦探小说熏陶的是勋才能够瞧出端倪来,这年月恐怕无此明眼之人——就算有,也不会是士大夫,更不会是吕奉先。所以姜叙坦坦地杀人灭口,完了还咬破赖施的手指,在牢壁上写下“败事害主,何颜苟生”八个隶字。

这下儿吕布没辙了,死无对证啊。

倘若姜叙一口咬定陈宫是行刺的主谋,那么再弄死赖施,不使对质,灭口迹象就太过明显啦,就算吕布再没脑子,也会自然起疑。可是本来就没怎么攀到陈宫头上,赖施再因为牵连到长官而自杀,理由相当充分,换了主公是曹操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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