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再续前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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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凤充满激情和新鲜感地进行她的视察处女行的同时,李春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租住围屋。
推开简陋的屋门,进入简陋的屋内,李春顿感一股熟悉的陌生,但更多的还是亲切。自己曾经长期居住在这种环境中,吃得香甜,睡得踏实。自从成了人物之后,就远离了这种正常人的生活。当名人是好,好得不得了,但麻烦也不少,所以要是既能当名人,又能当普通人,才是最好的。
屋里的家具上落了一层厚厚的尘土,李春打了一盆水,开始擦洗。他已记不清这一趟走了多长时间,反正是不短了:上了琼花洲,又到了金凤阁,进行了矿山整体熔炼和天马行空设计,到了西伯利亚和撒哈拉,见到了儿子又结了婚,还渡了蜜月,我的天,多少事啊。
临走前曾托咐我真想照看一下屋子,回来一打听,我真想都搬走很长时间了,据说跟着他那个舞蹈家老婆,组团儿到世界各地演出去了,过上了正经八百的艺术家生活,就不再回到这个边缘化地带。但我真想住过的屋子里显然又住进了人。奇怪的是鱼瘦粥的屋子里也静悄悄的,不再时不时传来一声声的“啊”。李春心里暗笑,总算可以安生了。收拾好房间,李春懒懒地坐在床边,就一阵的犯困,身子一歪就睡了过去。这一觉睡得好香,从上午一直睡到天黑,等李春醒来,围屋的邻居们已开始聚集热闹了,照例是唱的唱,说的说,其乐融融的。李春伸展了一下,觉得精力挺足的。今天是周三,正好是文人们沙龙的日子,院子里早就聚起人来了。李春就搬了个小板凳,来到院子里,坐在人丛之中。
今晚唱歌的不是我真想了,换成了一个女歌手,李春看她好生的面熟,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女歌手是个高挑个子,也是二十出头的年龄,长得不算太好看,嗓音则是一流的,甜美型,华夏民族风味,即使不在正式的表演场合,她也认真地化了妆,形象十分耀眼。噢,李春想起来了,她叫菊英,是本地的一个名角儿,在知转所上学时,就是校内的文艺骨干,经常在本地的一些大型的文化活动中担纲主演。她还客串过主持人,李春刚起步那阵,就曾在本区的屏中心,接受过她的专访。是她,菊英小姐。她怎么到这里来了?
墙上的大屏开始播报新闻,预告了春风公司老总夫人外出视察等消息。这时菊英已唱了好一会,可能是累了,也可能是渴了,就退出人群回了自己的屋。哇,她住的就是原来我真想的那套房子,和自己隔壁。有了这样一个邻居,李春心里挺舒服的,李春是易容的,菊英肯定不会认出他来,这就好办了,他可以平心静气地与她探讨些唱歌方面的事情。
菊英的歌声一停,马上就显出另一个声音来,还是那一老一少两个书法家,两个留着胡子的人。李春依稀记得,这两个人上次争吵的话题,是一个人写的字卖了钱,另一个不服气,不知这次他们又为了什么。侧耳细听了一会儿,听出点门道,原来是那个年轻的突然当上了这个行当里一个协会的副主席,那个老头对这个职务孜孜以求,却终究没能如愿,言语间既充满酸味,又有难以抑制的讨好,真累死了。
年轻者姓柳,因为老者已经称他作柳副主席了。柳副主席显然有点得意忘形,对老者的恭维不讲价就笑纳了,并且,俨然以领导者的口吻,对老者加以指点,说你应该如之何,又不应该如之何。把老家伙教训了一通,扬长而去,说是参加上面的一个什么重要会议,没功夫在这里浪费时间。柳副主席刚一走,老者就骂上了:他妈的什么东西,有本事比写字呀,靠关系爬上去,我呸,丢人啊。说罢,气咻咻地难以平静。李春凑上去和老者攀谈,问他这柳副主席搭上什么关系了,上升的这么快。老者可算是找到个诉说的对象了:还能有谁,李春呀!
李春听了不由一愣,问道:李春?哪个李春呀?
还能有哪个李春,你连李春都不知道?就是春风公司那个老总嘛。
李春给弄得一头雾水,心里说我怎么会不知道李春是谁呢,我太知道他了。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什么柳副主席。院子里的大墙屏上,出现了金凤视察空梭厂的画面。只见金凤前呼后拥,举止笑容相当得体,简直就是个资深的贵妇人。院子里的人们一阵嗡嗡议论:看人家李春这夫人娶的,太拿得出手了。你眼馋吗,眼馋你也像李春那么有钱嘛。我不是眼馋,我是佩服人家李春。是呀,听说他过去也住在咱们这种小区里,是劳动出身的。可不,他夫人前几天还在田地里开拖拉机哩。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别说了,你看李夫人穿得什么衣服,我敢说,明天街面上就有人跟风,大时兴了。李春听着人们嘁嘁喳喳的议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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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论,心里挺受用:自己终究还是个正面形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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