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六章 六首英文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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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世界歌坛,从受众的覆盖范围、音乐的影响范围而言,主要分为三大主流,即英语音乐、拉丁语音乐和华语音乐。

这三种音乐,都可以算是国际性的,只不过相比起英语音乐在全球的强势地位而言,华语和拉丁语的受众,都有着极大的局限性,且越来越弱势。

而英语音乐的代表性国家,当然是美国和英国,其中尤其以美国为主,而在美国的音乐文化基础上,如果再把加拿大包括进去,整个北美地区,基本上就代表着英语音乐的最主流和最前沿,连英语的母国英国,都有所不如。

之所以会形成这种格局,首先当然跟北美地区的人口多、经济发达、消费能力强分不开,但还有一个方面,不容忽视,那就是,身为一个多种族的国家,美国人的心态非常之开放,这就使得北美歌坛对各个流派的音乐有着极强的包容性和接受度如果勉强类比,当下的美国,很有些类似于巅峰时期的大唐王朝。

在中国,几千年文化的发展,来到现当代,歌坛有好几种音乐流派,是独属于华语的,比如民谣,比如所谓的甜歌,就是只属于中国的,而在美国诞生,并随后被发扬光大、传播到整个世界去、受到整个世界无数歌迷们欢迎,甚至成为美国文化代表的,则有更多,比如灵魂乐,比如蓝调,比如美国乡村音乐,比如嘻哈。

作为整个世界歌坛的统治者,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加在一起,在音乐的各个西门门类,几乎都拥有着代表性的巨星和传唱度、美誉度极高的代表作品。

要在这样的一种市场和这样的一种音乐环境下崛起,既容易,又不容易。

尤其是,这个要崛起的歌手,还是一个来自神秘东方的中国人。

所以,李谦为廖辽这张全球专辑在英语歌曲方面的选歌,煞费心思。

首先廖辽唱不好嘻哈,也不是完全不能唱,只是相比之下,她肯定还是更擅长慢歌、抒情歌。所以,嘻哈音乐在她的第一张全球专辑里,还是不要的好。

然后,r&b,可以翻译成节奏布鲁斯,也可以翻译成节奏蓝调,这是在美国最受欢迎的音乐门类之一,而且也是李谦前世相当喜爱的,所以,这个要有。

再然后,当然,廖辽的嗓子和她的歌技,放眼世界都是顶级的,而灵魂乐这种极度考验歌手对自己的嗓音、技巧和情感拿捏水准的音乐门类,绝对是最适合廖辽发挥自己超强唱功的音乐门类了,没有之一。所以,这个肯定要有。

再然后,美国乡村音乐,这是最纯正的诞生于美国,且至今仍然对美国歌坛有着极强统治力的音乐门类,不管是李谦曾经经历过的那个时空,还是在当下的这个世界,乡村音乐在美国,都是巨星云集的简单讲,一个外来者,要想在这块市场上站稳脚跟,乡村音乐几乎是必备。

到这里,好了,一共六首英文歌而已,这就差不多了。

李谦翻来覆去的寻思、推敲,最终,他帮廖辽敲定了除《my-heart-ill-go-on》之外的另外五首作品

首先两首,都是来自一代天后惠特妮·休斯顿的作品,一首《i-ill-alays-love-诱》,已经无需多说,而另外一首,也是惠特妮·休斯顿的代表作,叫做《ould-i-have-this-kiss-orever》。

前者是最经典的灵魂乐,后者则是最经典的英文情歌,而且是对唱。

如果可能,李谦当然希望滚石唱片能够邀请到流行天王杰里·卡伦来跟廖辽合唱这首歌,而如果请不来,李谦就准备亲自上阵事实上,要不是考虑到这种对唱的情歌容易给自己家里添乱子,他连邀请杰里·卡伦的想法都不会有。

不过再想想,实在不行,回头就给周嫫和谢冰也各自写一首对唱情歌就是了。

因为……还是那句话,有了《my-heart-ill-go-on》傍身的廖辽,已经不需要什么“提携”了。

然后,提及李谦印象中那个时空的欧美歌坛,尤其是2000年前后的欧美歌坛,还有两个人,是肯定跳不过去的,那就是玛丽亚·凯莉,和仙妮亚·唐恩。

前者是r&b天后,后者是乡村天后。

玛丽亚·凯莉的作品,李谦思来想去,最终选择了《th肉gh-the-rain》。

在另外那个时空,这是一首颇有争议的作品。它出现在玛丽亚·凯莉的一段低谷期之后,算是她开启新一段巅峰的一首作品。歌词的内容很励志,这个没问题,而且当时玛丽亚·凯莉也的确是正陷入很多的负面新闻之中,所以以这首歌来鼓励他人,也鼓励自己。但是,这首歌一经面市,就遭到了很多专业人士的质疑,大家当时纷纷批评她太过炫技。

实话讲,另外那个时空2000年前后的玛丽亚·凯莉,其歌唱技巧已经炉火纯青,而这首歌在气声和华丽的高音之间的自如切换,也的确是展现了她对声音、对气息的过人的掌控能力,之所以被批评为炫技,虽不能说全部是冤枉,却肯定还是多多少少受到了此前她那些负面新闻的拖累。

而且受业界很多批评声音的影响,这首歌虽然在欧洲疯狂地收割各种排行榜的第一名,在美国本土的成绩,却只能算是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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