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章:一郡疆场(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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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云郡汉阳城。
这座仅次于朔云郡郡城规模的古城历史悠久,足以追溯千年之前,在大汉开朝立代之时,就已经是人丁兴旺,千年沧海桑田一过,现如今,在荒野上古城墙的断壁残垣旁,风沙一如千年之前,寂寥肃杀。
已经被叛军囊括其中的汉阳城旧名已不可考,只余下在新修缮建造的城门外数里的一块古碑上有两个无人能识的古字,要是放在地灵人杰的中原,免不了士子缅怀赋诗,慷慨激昂上几句说不定就流传百年的佳句。只是在这重武轻文的凉州大地上,也只有顽童在嬉戏间会攀上似乎一脚就能踹塌的古碑打闹。
数骑成行而过,大战在即,风雨飘摇,只担心自己脑袋明天睁眼还在不在肩膀上的士卒更不会有闲情雅致去打量身边这块古碑一眼,只有走在这行轻骑最后面的年轻男子手捧头盔回头望去。
汉阳城数丈高的城墙轮廓映入他眼帘,虽说对他这个土生土长的凉州人而言,不论是武威郡还是朔云郡几乎都是千篇一律版刻的模子,把眼睛瞪出眼眶也瞧不出个不同,他仍旧驻足停下马,才在汉阳城内接收完补给的年轻男子神色恍惚,片刻后方回过神,使劲摇了摇脑袋,在心中暗自告诫自己道可不能大意分心,在战场上一小下出神,往往就是生死之差。
行不过数里,打头的伍长挥手示意,一路上从未有过一人开口说话的骑队戛然而止,几乎是在同一刻勒住缰绳,整齐的让人咂口。
几丈距离外,单独牵领十匹辅马的骑卒也同样停住步伐,从身后马匹上取下两大袋灌满的水囊抛了过去。
“过了汉阳城,可就真会碰到官军了,咱们啊运气算好,一路上没碰到半个人影,不像姓吴的混蛋那队,二十里撞见三队官军哨骑,砍了不少脑袋可自己也挂了彩,差点就没命了。”
年轻男子默不吭声,其余几人也如他一样,只是做着自己手头上的事;喂马、饮水,检查武器,这类简单又枯燥的流程他闭着眼睛都能毫无差异的做出来。
作为二十万叛军中名声最为显赫的虎骑营一员,年轻男子心里还是颇为傲气,只是从不流露浮现。两年前同样因为旱灾不得已入寇的同村十六人,还活着的一只手就能数过来,其中两人还落得个断肢的下场,属他混的最好,那些普通卒子望他时的敬畏目光更让他觉得浑身舒坦,接连着几场大仗又把以往在村子里都不敢正视的官老爷打的落花流水,那时他才恍悟原来穿着绫罗官服的大人们一样贪生怕死,刀架在脖子上一样会屁滚尿流,从他第一次杀人之后,他就只信服手中的长矛和只遥遥看见过背影的霸王。
至于其余人、哼,算个屁。
开口说话的伍长见没人搭腔,只有战马低鸣和灌水的声音,尴尬的干笑两声,年轻男子身边喂马的一人心不在焉道:“官军而已,算什么啊,咱们谁手上没有几条官军人命?宰他们和杀兔子区别不大。伍长你可是最早跟王上杀进寒胆城的老卒了,岩城一战更是提了四颗官军脑袋,还怕打仗啊?”
年轻男子听后与其他人一样,停下手中的活望向正抚摸马鬃的伍长,胡茬杂乱的虎骑营伍长摇了摇头道:“怕,怎么不怕;打的越多就越怕,倒不是怕自己会死,是怕哪天杀人都杀的麻木了,没感觉了,那活着死了就没区别了。”
年轻小伙咬了咬下嘴唇,听的不甚明白,杀官军可不就是为了活命?连泥潭里的王八都知晓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总比被别人砍了脑袋要好吧。
伍长蹬上马蹬,转而换了一副肃穆神情,连眼神也冰冷起来,他闭住双唇,手掌拍了拍头盔,所有人瞬间骑上了战马继续西行。
五里外,一伙同样以伍成队的官军轻骑扇形铺开,每骑间距二十丈缓缓前行,只是与一般大汉官军装束不同,没有那鲜艳如火的赤色甲胄,没有一竖独帜的长翎,而是身着在黄绿荒野中极为瞩目的白色盔甲。
西陲雪狼营。
烈日炎炎下,人马俱惫,凉地所产的马匹又称寒马,耐力极佳,与北原之上膘肥的匈奴战马不同,寒马大多瘦骨嶙峋,但四蹄有力,只是不善驮物,霸王在拉起八千人的虎骑营之时对此就大费脑筋,按他原本预想是要建立一支可破阵的重骑军,可能够支撑一人外加铁甲重量的寒马寥寥无几,只能把甲胄厚度重量一减再减,放在重骑行家的燕阳军眼里就尤为不伦不类了。
同样只有凉州马场供选的西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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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西陲军也好不到哪去,和燕阳军同样抵御外侵的西陲军不止一位将军有过重甲成列,旌旗如林的想法,却都是东施效颦,无功而终。而寒马劣势除去不堪重负外,还有耐寒不耐热。
这伍有三张异族面孔的雪狼营骑自离营十里后,每个人嘴里都蹦出几句骂骂咧咧不堪入耳的话,到这快见着汉阳城城墙时,每匹战马都被烈日晒得怏怏无力,从十里一洗马鼻到三里一停,已经与西陲边军的规矩南辕北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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