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从此我爱的人都像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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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世界上最动人的情话
今儿中午笨哈哈地写便笺,拍了几张照,为了参加一个挺清新的豆瓣活动:“你听过的最动人的情话是什么?”
的确,郭大先生没说过什么情话给我。写在便笺上的几句,也都是写在短信或者聊天记录里,没有面对面的。倘若有,敏感如我,哪怕只有一个字,也不会忘记。当然,我记得面对面的,让我觉得温暖的细节。去年我去北京出差一个月回来,我们俩一起吃饭,走出饭店的时候,夜色已经很浓。一起等车,一点点秋凉,我拢一拢风衣的前襟,手很自然地低滑进他的掌心。上了车,一起坐在后座上,他伸出手来。我不明就里:“哈?”
他握住我的手,很轻柔的一声:“手。”
一瞬间,我觉得这个城市亲切极了。另一次,我加班之后走回家,跟他发短信,他叫我走路别听MP3,不安全。过了一阵子,我到家了,手机放在一边,去洗澡,回来看见他的两条短信。第一条:到家了吗?
大概五分钟后,没有得到回复。又一条:呸。我笑死了。他去西安,我去送站。行前种种不顺,我不敢提。他牵了我的手走进软卧候车室,而之前我因为不知道他买的是软卧票,在人满为患的大候车室里遍寻他不着,好容易才挤出来,站台票叼在嘴里,包抱在胸前,极其狼狈。我们还没有坐下,他就说:“三儿,我把票丢啦……”
我长长舒了一口气:“我知道。”
开始检票了,我天然呆地东张西望,他突然在我脸颊上轻轻地亲了一下:“我走啦。”
我待在原地不能动,连句再见也说不出来,必要的叮咛也没有,只听见自己的心怦怦怦怦……他又从排队进站的人群里折回来,说:“哥哥到西安给你买馍吃……”
去年郭大生日,我跟他在饭店门口闹了别扭,一个人走回家。他也被弄得心情不好,回家了,一路给我打了许多电话。我执拗起来,手机设成静音,到家就直接扔在包里,其实知道他打来了,只是不想接,心想过一会儿他也就睡觉去了,明天就没事儿了。第二天一早起床,才发现数不清的未接来电,上午也还在打来。我不知如何是好。一直到中午才鼓起勇气发了条短信过去:生日快乐呀。他回:快乐个屁!你咋不接电话!
我心想完了完了他一定是生气了,当然他也该生气……他说:我这年纪也经不起啥意外了……你再这么折磨我,我就砍死你!
这之后,他再也没提起这件事,直到有一次我问起,才知道他后来又从家里出来了,到我家附近找我到很晚,最后只好去网吧上网,看我是不是在线,能报一声平安。耽搁到快天亮才回家。第二天见我还是没消息,还以为我被抢了……
当然,两个人在一起,让对方失望的次数,觉得justsoso(一般般)的次数,通常绝高于这些动人细节出现的频率……然而,记得哪一半,忘记哪一半,全在于个人的选择。现在我这样想,最动人的情话,除了那句“嫁给我吧”之外,是没有声音的。
感谢你曾带给我的美好
从今往后,恐怕不会偷偷地喜欢着一个人那么久了。
她的名字好听得像是诗句中的唯美字眼,我就是喜欢这样夸张我喜欢她的情绪,因为我喜欢关于她的一切。
2004年,我上初一,她从深圳回来,跟我同一个班。我们那里是梅州的一个普通农村,对于她时髦、干净的装扮,班里的男生使尽所有手段,想引起她的注意。而我,在一旁默默地没什么动作,却始终不服,不服这些男生的低俗。看到那么多男生写情书给她,我心里不知道怎么办,怕有一天她跟哪个男生拍拖了。那时的我为人中庸不做作,所以很多人对我很好,她也是对我很好,这跟她对其他男生不同。每次感受到这种不同,我的心里就会泛起痴情的涟漪,微微地荡漾个好几天。我想,这就是老师说的情窦初开吧。
我跟她的英语在班上都是一二名的,老师就把我们调到同一桌,这着实让那群男生眼红,而我也饱受他们的调侃捉弄。我们每一次对话的内容都是我晚上回想的素材,白天倾尽努力博得她的注意,博得她的笑颜,这些都是我在学校最美好的事。我知道,她不知道我的这些心情,包括我喜欢她的这个事实。
每天早上,我会故意很晚来学校,这样我会在她眼前走过,这样我就能受到全班的注意,最重要的是她的注意。她那时对我说,我这样看起来很酷,这句话我记到现在。我那时带几本要用的课本来学校,晚上也不带书回家,但就是这样,我的成绩也还是在班里名列前茅。因此,我又引起她的注意,得到她的称赞与佩服。总之,跟她一起的初一,我卖着各种萌,既傻又天真。
上了初二,我们不在一个班,我还是默默关注她,偷偷让自己被她注意到,甚至创造天衣无缝的偶遇,我乐此不疲。这时,她的成绩越来越差,我的成绩越来越好。我身边很多女生喜欢跟我说话,就像我喜欢跟她说话一样。我好多次都萌生出跟喜欢我的女生在一起的想法,但是每当她的身影出现在校园或教室窗外时,我又让自己喜欢她这个事实更加坚定了。
我一直想,她这么美,绝对可以当明星了,就像王心凌那般娇小可爱。那时的我看起了中国古典书籍,深受那种诗意生活的影响,我喜欢把我喜欢的东西诗意化。所以,她在我心中被诗意成一个仙女,在我的世界美丽自由地飞翔。我甚至写了很多诗去抒发那种未能说出的情感,我用各种拙劣的手法改编别人的诗。我写了好几个笔记本,现在成了我最亲切美好的回忆。2007年,我考上县重点高中,而她在另一所普通高中。我与她的轨迹渐行渐远,我真的很可惜这种发展。我与她的邂逅只能局限在短暂的车程中,我甚至说不上话,打不了招呼。高中的时候,我怀疑她可能都忘了我了。高中的时间,全被繁重的学习占用了,我是这个时代洪流中的一员,渺小得像是漂流在洪水里那一团蚂蚁中的一员。我很平凡地过着高中生活,枯燥无聊得像夏天的知了。
2010年,也就这样了,我考到广州普通的二本学校——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估计没什么人听过。我之所以报考完全是冲着“工程”两个字来的,再者我这分数已尴尬到无法选择更好的学校。
我喜欢的那个她复读了,这也是我后来打听到的。
大学的第二学期,我逃课回梅州五华,一是因为复读的好友考试了,考完可以一起疯狂,而那时刚好又好像是什么节日来着。
我回去的时候,他们一考完就一起K歌、抽烟、喝酒、吃鱼生,到处疯狂,十足的街头混混儿。就在那天晚上,我做出了疯狂的举动,那时我还在日记上写道:“我将要做出这件事,我不会后悔,我不想人生有个遗憾,我不想人生平平淡淡。”事实是那天晚上,我借着QQ跟她表白了,我直接一句“我喜欢你”就发送了过去。她回了QQ,表示不相信,而我说了一堆让她相信。那时我就想,我只是说出来,其实不抱希望能与她在一起,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奇迹,而我不怎么相信奇迹。天亮后,我跟几个好友在一家面馆吃早餐,接着发生了一个奇迹,从那儿开始,我就相信世上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东西,我们取名奇迹或缘分。我放下那几个朋友和刚上的汤面追了出去。我叫了一下她,她回过头,惊讶得像是受了刺激。她一手捂着嘴,表示无法相信。
“我去收拾一下行李,你等我一下。”
后来,我与她聊了一天。从冰室到超市,再到面包店,话说个不停,笑声不断。刚好是她生日,她送了我一只杯子,我请她吃了蛋糕,我度过了人生最美好的一天。
回到学校,我们整天通话,我开始寻找各种便宜的打电话方式。我们聊到深夜两三点,她说以前,说关于我们的初中生活,读她的日记给我听。那时我们虽然不是情侣,但我确实像恋爱中那样甜蜜。在这之前,我跟她说过我喜欢她,我不要求她喜欢我,而她也表示要跟我当普通朋友。因为她确实被我感动了,她说她无法相信我喜欢她那么久,而且发生在一个男生身上。因为我是真心的,因为我是痴情的,所以她决定让我追她一段时间。
2011年,我在车站接她并送她去学校——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我们很艰难地才找到她的学校。我帮她办完手续,铺好床铺,买好生活用品。在吃饭的时候,她委屈地哭了,她不敢相信学校的环境,偏远简陋,她不相信奋斗的结果是如此的不堪入目。而我看着她,心莫名地被刺痛。我想抱着她,我想帮她擦泪,但我最终只是说了没用的安慰话语,因为她还不是我的女朋友,我还不可以这样做。晚上,她憔悴地站在车站送我回去,满眼的不舍、不习惯,并说我回去要发个信息给她报平安。那时,我真感觉到了男子汉该有的气概,我从来没有那么“Man(男人)”过。我对我这一天做的事很骄傲,这也是我最想做的。
回到学校,我们还是像往常那样用QQ和电话联系,说着身边一堆不痛不痒的话,但我们就是很开心。有一次,她受委屈了,气得不想说话,后来跟我一聊起来,她又没事了。她说她不知道为什么,一跟我聊天心情就会莫名地好起来。这对我简直是天大的鼓励啊,上帝知道我听到那句话多么开心啊。
但是,美好的事情不会一直很美好地向前发展,好像是固执地想要证明“美好的东西是短暂的”这条真理。从几次聊天中,她向我透露说她有喜欢的人,但那个人不是我。她说我听了不许不开心,当时我用慷慨的心态表示接受这一切,还解释说:“你又不是我的女朋友,你当然可以喜欢别人啦,一早我就说我喜欢你,我不要求你也要喜欢我啊。”事实上,我心里开始很矛盾,我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我觉得我会无法忍受的。但我接受了,因为她拥有这样的魔力。
后来我们的谈话,她说她不够好,不适合我,而我是个优秀的男生,也不适合她。我说这不重要啊,我们都是一样的人啊,我们不是很聊得来吗?你不要感到有压力。那时,我一直在欺骗自己,一直想说服她别那么早放弃我。
在那段时间,我不断升华自己,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而此时她嫌我太好了,有时候我真的无法接受这样的解释。
2011年的冬天,我承诺要陪她过圣诞节的,我还提前买了礼物。
她的QQ心情在那段时间更新得很频繁,全都是关于她喜欢的那个他。我无法视而不见,我也感到自己无法承受自尊的重压,萌生了放弃的念头,虽然一想到没有她就会难过。
我一直很讨厌冬天,尤其是那个冬天,家里发生的事就是冰雹打到我的心里,那个刺痛冰凉啊。我完全无法开心起来,而她在那段时间也没联系我,我更是没有心情联系她。
离圣诞节还有一个星期,她的个性签名更新了:“我喜欢你,一想到就让我开心到无法入眠。”当然,我知道那个“你”不是我,我实在难过啊。她怎么可以像我那样喜欢着一个人,而那个人不是我呢?那晚,我喝了两瓶啤酒,喝到全身发冷,坐在电脑前听着悲伤的歌。10点,她发来一条信息:“好久没跟你联系了,最近天气转凉,你要注意身体啊。”要是以前的话,我看到这条信息该是多么高兴啊。可是我开心不起来,我一直想着我们之间的不可能,像冬天的啤酒,我心灰意冷。我忍着发冷的身体,斟酌着在手机上打字,像以前那样要足够引起她的注意。我不断删了又写,因为这就是我最后留给她的文字了。我写道:“我要离开你了,是永远离开的那种。在最后,我希望我的离开是骄傲的。感谢有过你的岁月。”信息简单到足以让她一辈子记下来了,我这样想。在按下“发送”的一刹那,我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心刺痛了一下,随后化作无声的冷笑。我不知道我在嘲笑着什么,我只知道我做什么表情都不对,我做什么事情都不会安定。
几分钟后,她回了信息,内容是:“我想说你是骄傲的,你在我心中一直是骄傲的,与你在一起的日子真的很开心,也谢谢你陪我走过这段岁月。以后你要幸福开心地生活,就算我们无法在一起。”我只是草草地看完,不敢看第二遍。我怕自己会留恋,我怕自己太卑微,我怕自己不够骄傲。
第二天,我在删掉她QQ的时候,看到她的个性签名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喜欢你很久的人不再喜欢你了,从此不在身后保护着你”。在没有她的日子,我只是失意地生活着而已,除此之外好像也没什么不同,日子没有像我之前想的那样难过。
2013年2月27日,她早已不在我的世界,我用文字把过去的她深深地纪念着。
美丽的她就像我生命旅途中的一道美丽风景,我在里面流连忘返,最终我还是无法拥有。
我想,我们生命中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像你人生中的美丽风景,你只是留恋地感受一番,始终是无法拥有的。现在,我知道,我应该感激她,她给予我美丽的过去、亲切的回忆。每个人都无法保证许以别人一生的美好,我们应该感谢那段时间赐予我们美好的那个人,并时刻怀念。
全世界已剧终,可我依然爱你
2007年的夏天,我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重新染回黑色,戴上黑框眼镜,刘海儿垂下来挡住眼睛,暗藏一个拒绝的姿势。
我的耳朵上有16个耳洞,镶嵌着16枚小小的耳钉。我的左手手腕上戴一串佛珠,时刻念叨着阿弥陀佛。我的脚踝处有一个刺青,黑色的字体,是你的姓氏。
周,这些印记,我一个人一路走,小心看管,不敢弄丢。
我似乎从来没有好好地叫过你的名字,周暮晨,从初识起,这三个字就是我内心惶恐的缘由。你知道那个故事吗?据说马可·波罗与忽必烈谈及世界各国时,忽必烈问他,为什么你从来不说你的家乡威尼斯呢?马可·波罗微笑着说,我怕我说出来之后,它就不是我的威尼斯了。
我亦是这么羞涩,这么的欲语还休。
我怕我一旦说出来,你就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秘密了。我怕它到了众人的眼里,就丧失了原本的色彩和意义。
我怕无数人的好奇会打扰它、破坏它。
所以,我要把我们的故事写下来,把它封印在抽屉的角落里,让它一辈子尘封下去。这样,即使生命结束、肉身消亡,这爱情,也还是我一个人的事。
2003年的时候我16岁,进高一,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一切眼泪和伤痕都还在候场,我还不知道痛彻心肺是什么样的感觉。
期中考试的时候,我偏偏那么倒霉,被分在高二的教室,更倒霉的是,我坐的是你的座位。你的课桌上嚣张地贴着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她明眸皓齿地笑,你的脸上浅浅的笑容,带着深深的乖戾和邪气,眉眼间都是落拓和叛逆。
我盯着你的照片看,不知道为什么,脸突然就红了。
你真好看,真的,真的很好看。我都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你,平日里那些形容词似乎都不足以说尽你的美,我只是很突然地想起一句话:一见杨过误终身。关于你的事,我也听说了一些,学校里令人闻风丧胆的不良少年,所有的老师提起你都头疼。偏偏你有个有权有势的父亲,所以即使一星期你到学校上不到三天的课,也对你无可奈何。
我匆忙把试卷写完,起身要去交卷的时候觉得有点儿不对劲,低头一看,我的裤子上不知道怎么回事,黏着一大坨口香糖。我吓了一跳,下意识地用手扯。这下更惨了,弄得裤子上到处都是,眼看这条裤子就给毁了,我气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我随手打开你的抽屉,想找点儿什么东西来用,却看到你留下的字条,上面写着一句话:口香糖的味道好吗?旁边还画着一张很欠扁的笑脸,我这才知道你是故意整坐在你位置上的人。我只能叹口气,带着裤子上的“礼物”交了卷。
对了,我还报复性地把你和你女朋友的大头贴撕了下来装进了钱包。周暮晨,别怪我手痒,我知道你女朋友已经出国去了,你每天只能对着照片想念她,可是谁让你弄脏了我最喜欢的一条裤子呢。
夫子都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所以,你不仁,我不义。
我没想到,你居然真的为了一张照片找到了我们班。你站在门口大声叫我的时候,全班同学的目光就像几十只灯泡射在我的脸上。我看到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好奇,谁都不明白,一向循规蹈矩的我,怎么会跟你这样的人扯上关系。
慢吞吞地走向你的时候,我紧张得手心都出汗了,时隔多年,我都记得当时那种既忐忑又怀着些许期待的矛盾心情。
你盯着我看了好久,我亦用无辜的眼神应对你的探视,我们谁也不说话。10月的风已经有凉意了,我的头发被吹得乱七八糟。你忽然笑了,问我:“你就是林卓怡?”我点点头。你又接着问:“那口香糖是你享受了?”我还是点头。你的笑意更深了:“弄干净没?”我摇头:“怎么都弄不掉,你是来赔我钱的吗?”我怎么都没想到,这句平常的话会让你笑那么久。我看着你的眼角、眉梢都洋溢着欢喜,好像我说了一个全世界最好笑的笑话。你伸出手来弹我的额头:“林卓怡,我从来不知道‘赔’是什么意思,另外,其实你可以把裤子放进冰箱冷冻几个小时,等口香糖结冰了,很轻松就能弄下来了。”
我傻乎乎地哦了一声,你又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就走了。我正要松一口气时,你又转身说:“那照片……你拿着做个纪念吧。”
说真的,我那时真看你不顺眼啊,你以为你是明星吗,还做个纪念!
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那天看到你打架的时候,会停下来看。我一向对那样的场面采取避而远之的态度,我更说不清楚为什么当你被人从身后偷袭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替你挡那一只啤酒瓶。当那群人做鸟兽散时,你抱着我,仿佛我即将撒手人寰般声嘶力竭地喊:“林卓怡,你别吓我!”
我使劲推你,却好像在推一堆棉花,用不上一点儿力气。我想让你别大呼小叫这么失态,可是话还没说出口,就感觉到一股暖流从额头上流下来。你用手捂住我的伤口,我感到你整个人都在颤抖,你在我耳边说:“你不会有事的,我保证!”
你带着那几个人来向我道歉时,我的头还包扎得像个木乃伊。我迷糊地看着满身淤青的他们一个个低声下气地向我道歉,你的目光里透着清晰的凛冽和锐利。他们走了之后,我问你:“他们挨打了吗?”你点一根烟来抽,白色的万宝路。你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你的表情,但你的声音里有着非同一般的淡漠,你说:“打他们算是轻的,我更想杀了他们。”
你回过身来的样子像个顽皮的孩子,你说:“来,小美人,你受委屈了,我牺牲点儿,让你占点儿便宜吧。”边说你就边把我往怀里拖。那时的你比我高多少呢,反正我的耳朵可以刚好靠在你的胸口,听见你的心跳。我感觉到自己的脸已经火烧火燎了,你的下巴抵在我的头上,我闻到你身上有淡淡的馨香。你若有所思地说:“那天你为什么——”话还没说完,我就抢着回答了:“我不知道啊。”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替你去挡,但是假如时光倒流,我想即使那是一颗子弹,我依然会奋不顾身地冲过去,那种强大而笃定的力量,我说不清楚是什么。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那种力量的名字,叫作爱情。
可是当时的你简单地将它称为冲动,你抱着我说:“以后不要这么冲动了。”
我傻傻地应着,却不懂得为自己辩解。暮晨,你怎么会知道那一刻我有多大的勇气,后来又如何撒谎瞒骗家人伤口的来历,如何向看到我们在走廊上拥抱的老师解释我们的关系。
在老师办公室里,班主任用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眼神看着我。我倔强地看着她,我说我们真的只是朋友。她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为什么要抱在一起呢?”办公室里每一个人都盯着我看,我不知所措地愣怔着,不晓得应如何开口。
过了好久,我迈着沉重的步子走出了办公室,你在教室门口等着我。见到你时,我努力地挤出一个笑容来。你拉着我的手二话不说就走,我什么也不问,一路上安静地跟着你,你把我带去一家酒吧。下午的时候,酒吧里没什么人。服务生放着一首老歌,王菲的《梦醒了》,她空灵的声音百转千回地唱着:
想跟着你一辈子,
至少这样的世界没有现实;
想赖着你一辈子,
做你感情里最后一个天使。如果梦醒时还在一起,
请容许我们相依为命……
你埋头喝“杰克·丹尼威士忌”,我喝着“蓝精灵”。你说这不是酒是苏打水,那为什么我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呢。你握着我的手叫亦晴,那个已经在大西洋彼岸的女孩子,那个有着动人微笑的女孩子,你问我为什么要背叛你。
我的头突然很痛,我想有些事也许真是我误会了。外面的阳光很灿烂,我去卖耳钉的地方穿耳洞,我穿了16个耳洞,连耳屏都没放过,看上去很像千疮百孔的心。第二天你来找我,看着我肿得像猪八戒似的耳朵好奇地问原因,你根本都不记得你喝醉了之后发生的事。
我笑笑,没说话。
有关我们的传闻在学校里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也有朋友来问我究竟与你是什么关系。我怔怔地看着他们,眼神比谁都无辜。我不是装的,暮晨,我也想知道我们究竟是什么关系,我们离暧昧那么近,可是离爱情那么远。
你一直都叫我小美人,或者林卓怡,可是我亲耳听到你给苏亦晴打电话时,叫她亲爱的。
亲爱的,亲密的爱人,我离那个称谓似乎有千万光年的距离。你依然对我很好。愚人节的时候,我打电话骗你说,我被车撞了在医院躺着。你挂掉电话心急火燎地赶来医院,却看到捧腹大笑的我。我蹦到你面前说:“周暮晨,愚人节快乐!”本以为你又会伸出中指弹我的额头,可你只是脸色铁青地看着我,一言不发。
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知道你沉默的样子有多可怕,仿佛晴朗的天空突然阴黑,所有的色彩在瞬间褪成灰白。
我去摇你的手臂,你用力甩开我。我可怜兮兮地跟在你身后叫你,你也不理我。我不知道你是怎么了,只是一个玩笑而已,难道你真的希望看到我躺在急救室里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你终于回过头来看我。我的脸色惨白,全身都冒着虚汗,头发湿漉漉地搭在额头上,整个人像一只残破的风筝。
你被我吓到了,你焦急地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却在你开口的那一瞬间粲然而笑,你不生气了就好。你望着我,眼睛里有什么东西一闪一闪的,像启明星一样明亮。
人来人往的街头,车辆川流不息,路灯划伤静谧的夜空,我们在一片嘈杂声中有了一次认真的对话。你说:“亦晴回来了,今天下午到,我答应去接她。可是你打电话说出了车祸,我就马上赶来了,我没想到你骗我。”
我的眼泪不能抑制地掉下来:“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你叹着气,皱着眉头拍我的头:“好啦,没事,你是小孩子,我不该怪你的。”
我把你的手扯过来盖在我的脸上,我的眼泪全部落在你的手掌里。至少也有一次,不是吗?至少这一次你是选择了先来见我,只要有一次就该觉得满足了,应该是这样吧。我的声音那样沙哑,语气却又那样镇定:“周暮晨,你对我动过心吗,哪怕一分钟的喜欢过我吗?”
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死死盯着你的眼睛,你凝视了我好半天,然后把头转到一边。我清楚地听见你说:“对不起。”
人间的四月天啊!为什么我感觉寒风渗进了骨髓,原来都是我自己的幻觉,原来都是一厢情愿的误会。
你好像以为我会号啕大哭。我望着你焦虑的神情反而释然了,我不难过,因为我喜欢你呀,我比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喜欢你,我比喜欢世界上其他所有人都要更加喜欢你呀。
你的表情变得好奇怪,从来都没见过你那么难过的样子,平时含着笑的嘴角下垂到一个悲伤的弧度。你把自己手腕上的佛珠取下来,蛮横地戴在我的手腕上,然后把松紧调整好,你边弄这些边说:“这是我妈妈在世的时候帮我求来保平安的,现在我送给你,你给我老实地戴着,永远都不准取下来。”
我终于“哇”的一声哭了,我的耳洞都发炎了,16个小孔的疼痛提醒着我16岁的这一年,爱,而不得。
苏亦晴本人比照片更漂亮,我看到你们牵着手走在一起时会想起一句话:他们是灰扑扑的人群中唯一穿着红色衣服的人。你们真好看,后来你叫我小美人的时候我都很心虚,都说曾经沧海难为水,有了她这样的美女在身边,我这等庸脂俗粉哪里还入得了你的法眼。
她回学校来看望老师。很多低年级的小妹妹闻讯,都去瞻仰这个传说中有史以来最有才华的校花。老师们都对她啧啧称赞,只是转个身又会叹息这么好的女孩子为什么跟你在一起。你始终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少年,可你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很久之后,我从别人那里知道,苏亦晴是你妈妈最喜欢的女孩子,而你不愿意违背亡母的心愿,所以即使她在国外曾经背叛过你,你依然选择她而不是和我在一起。
我就知道,天时地利人和的不仅是欢喜,还有错过和遗憾,比如我和你。
晚上你们请了很多人吃饭,你也打来电话叫我,我死活不肯去。你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半天,后来压低声音说:“林卓怡,就算我求你了。”你一说这样的话,我就丢盔弃甲了,可是在饭桌上,我什么都吃不下。亦晴看着我,眼神里有些狐疑,我心虚得要命,还得硬撑着装作什么事都没有。
中途她叫我陪她去街对面药店买点儿胃药,付钱时她随口问我有没有零钱,我连忙打开钱包翻。就在我打开钱包的那一瞬间,我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你们的合影在我的钱包里端端正正地放着,照片上的两个人看上去那样相亲相爱,我这个旁观者霎时沦为小丑。
我应该是第一女配角吧,想趁女主角不在的时候加点儿戏份,可是导演说,剧本早就写好了。女主角回来了,配角的戏也就落幕了。
她的脸背着光,我看不清楚她的表情,她淡然地问我:“你喜欢他是吗?可是没有用的,你的喜欢是没有结果的。”我笑了,我喜欢他是我自己的事,要什么结果呢?
是你让我明白,爱情可以是永远不忘记,爱情可以是永远不放弃,有时候,爱情可以是一个人的事情。
亦晴向我要那张照片,我迟疑着要不要交出来。她一句话就粉碎了我的迟疑,她说:“不要留恋了,他马上就要跟我一起出国了,我这是为你好,彻底死了心才不会难过。”
我呆住,紧接着,心脏深处有剧烈的绞痛,耳朵里有巨大的轰鸣,好像有一只大手扼住我的喉咙,发不出一点儿声音。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恢复过来,可是声音陌生得连自己都不认识了,嗓子里仿佛落满了灰尘。“既然如此,这张照片就留给我做个纪念吧。”
晚上在酒吧里,你们都围在一起喝酒,我要了很多长岛冰茶。我一直都以为那是茶,因为我不想喝醉了乱说话,可是几杯下肚我才知道,原来长岛冰茶不是茶,它是酒。所有的记忆都浮上了水面,我还清楚地记得你第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满脸笑容地问我是不是林卓怡。那时候,我根本就不觉得你是传闻中放荡不羁的男孩子,你那么好,笑容温暖得像冬日午后的阳光,直抵灵魂最深处。
你过来看我,我醉眼蒙眬地望着你笑,今宵剩把银照,犹恐相逢是梦中。你说:“你醉了。”可是我知道我没醉,我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我挽起裤脚露出脚踝给你看,一个黑色的“周”字。
亲爱的,这是你的姓氏,我的故事。
那是你最后一次在我身边出现,三天后,你和苏亦晴一起登上去波尔多的飞机。你终于彻底离开了我。
你走之后,我将自己封闭了起来,我无法再喜欢任何人了。你仿佛是一个标本,冻结在松脂里,成为一块晶莹的琥珀。
我一路成长,渐渐地失去了最初的澄澈,可是你带给我的印记,我都还留着。
2007年的夏天,我一边听着《梦醒了》,一边在网上看你和亦晴的订婚照。你们都穿着很普通的衣服,可是相扣的十指上有两枚熠熠生辉的戒指。
我一边抽你爱的万宝路,一边想一些事情。
让时间倒退到2003年的那天下午,你带我去酒吧喝酒,你要了“杰克·丹尼威士忌”,我要了“蓝精灵”。后来你喝了很多很多,神志渐渐模糊,把我当成了亦晴,你抓着我问为什么要背叛你。喝醉的你力气真大,我完全无法挣脱,然后你把我带回你家。
是的,在你家里,你对我做了那样的事。可是你根本都不记得我是谁了,你叫我,亦晴,亦晴。
从你家出来之后我去穿了耳洞,我的脸上还有因为羞涩而泛起的红潮。我最珍贵的给了我最喜欢的人,我不觉得你要对我负责,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负责。我穿了16个耳洞,代表我16岁时认识你,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你。
然后是愚人节那天,我打电话叫你去医院接我,你看到我安然无恙地站在你面前时,火冒三丈,因为我耽误了你去接亦晴。我在你身后追的时候,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死掉了,幸好你后来还是不生我的气了。
你生气的样子好可怕,所以我永远都不会告诉你那天我其实是去医院做了个手术。什么样的手术呢,就是有了宝宝却不能生下来就要做的手术。我说过,我自己做的事情自己承担责任,我真的一点儿都不怪你,你有什么错呢,都是我心甘情愿的啊。
你把佛珠送给我之后,我觉得你对我真是太好了,所以我就去刺青,想来想去就决定了刺你的姓,简单的一个字就是我全部的爱情。
时间会将这些秘密逐渐埋藏,而我所有的希望就是你获得幸福。我通过各种方法找到了你的博客,每天都偷窥你的生活。每次看你博客的时候,我都在抽万宝路,我从一个法国朋友那里知道,它另外的一个名字叫“男人不忘女人的爱”。
你的生活真平静啊,可是最近的一篇日志你让我看到痛哭失声。那是一篇点名回答问题的游戏,最后一个问题是,你这辈子说过的最大谎话是什么。你的回答是,有个女孩子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她,我说对不起。
而真实的答案是四个字:我很爱她。
愿我如星君如月
郭大十一期间有工作任务,随时待命,不能出城,我们就在本市找地儿逛。晚上喝了在伪皇宫买的白酒,在瑟瑟的夜风里暖暖地走。回家把买的点心和巧克力放进冰箱——拉开门,冷藏室里灯光亮起。我突然有点儿被触动,像要哭出来。郭大一个朋友的妻子先天脑血管畸形,她告诉他,我们别在一块儿了,我不一定哪天就没了。他说,那咱们结婚吧,过一天就享受一天。那个很冷的冬天,他的妻子在ICU,已经没有医治的价值。医生劝他拔管子,他舍不得,还是坚持了几天。一天夜里,郭大打电话给我:“三儿,要是我有那天,你就做主把管子拔了吧。”我赶紧把话题引到别处,但眼泪已经哗啦啦掉下来。那年圣诞我们一起去看午夜场的《非诚勿扰2》。李香山对芒果说:“果果,我想了……我们在一起那几年,叫幸福。”
我想起郭大的朋友,目送妻子离去的时刻,心里会不会涌起这样的话。今天晚饭说起他的几个朋友,都是在小圈子里找对象结婚,偏偏我们俩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人。“谁知道为啥咱俩就认识了。”他说。“你还后悔啦?”他笑,我也笑。前几天,一个朋友问我喜欢一个人是否需要理由。我说,我也不知道。他让我举出几条喜欢郭大的理由。我略想了想,大概说了五六条,说完又解释说这些其实都不是真正的原因。“那是什么原因?”我无言以对。在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瞬间,我拉开冰箱门,发现塞得满满的冷藏室里再没有空间,傻站了一秒钟,把东西都重新摆放——我突然想到了答案:我爱你,是因为你这样的一个人,居然真的存在,而我们居然又以男人和女人的身份,在你未娶我未嫁的时候,相识了。如果你不存在,如果你我不相识,如果我们有家室或心有所属,如果有一个时刻我们都不想再继续……可是这些如果都一一破灭。你从那么浑不吝的一个你,变成这样温良的一个你了;我从那么悲观的一个我,变成这样温温热热的一个我了。这也是为什么,我从不因为我是女人,就故作骄矜,一定要印证你怎样怎样待我好,才肯咬着牙给一点儿回报。我对你的爱,与你在一起的意愿,也从不羞于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今天,你远远笑着向我走过来的时候,你在商店里四处找我的时候,你冲着我父母嘿嘿傻笑的时候,你把买的酒藏起来逗我说丢了的时候,你在出租车里还牵着我的手的时候……我觉得人生对我没有任何亏欠,一切都太好,我甚至怀疑你这个人是不是我的臆想。所以我要死死抓着你的胳膊,靠在你的肩膀上,闻着你衣服上的味道,来确证实实在在的快乐。曾经很艰难的时刻,我问过你是否觉得认识我有些失策,你答:“没你失策。”我答:“如果这算失策,那我愿意再失策一万次,生生世世失策下去。”
这段对话发生在好几年前,但你最好记住它,因为它永远有效。
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他问:“我究竟该找个我爱的人做我的妻子呢,还是该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呢?”
佛笑了笑:“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在你自己的心底。这些年来,能让你爱得死去活来、让你感到生活充实、让你挺起胸膛不断往前走的,是你爱的人,还是爱你的人呢?”
他也笑了:“可是朋友们都劝我,找个爱我的人做我的妻子。”
佛说:“真要是那样的话,你的一生就将注定从此碌碌无为!你习惯在追逐爱情的过程中不断去完善自己。当你不再去追逐一个自己爱的人时,你自我完善的脚步也就停滞下来了。”
他抢过了佛的话:“那我要是追到了我爱的人呢?会不会就……”
佛说:“因为她是你最爱的人,让她活得幸福和快乐就会被你视作一生中最大的幸福,所以,你也会为了她生活得更加幸福和快乐而不断努力。幸福和快乐是没有极限的,你的努力也将没有极限,永不停止。”
他问:“那我活得岂不是很辛苦?”
佛说:“这么多年了,你觉得自己辛苦吗?”
他摇了摇头,又笑了。
他问:“既然这样,那是不是要善待一下爱我的人呢?”
佛摇了摇头,说:“你需要你爱的人善待你吗?”
他苦笑了一下:“我想我不需要。”
佛说:“说说你的原因。”
他说:“我对爱情的要求较为苛刻,我不需要这里面夹杂着同情和怜悯,我要求她是发自内心地爱我,同情、怜悯、宽容和忍让虽然也是一种爱,也会给人带来某种意义上的幸福,但我对它们是深恶痛绝的,如果她对我的爱夹杂着这些,那么我宁愿她不要理睬我,或者直接拒绝我的爱意,在我还来得及退出来的时候。因为感情只能是越陷越深,绝望远比希望来得实在一些,绝望的痛是一剎那的,而希望的痛则是无限期的。”
佛笑了:“很好,你已经说出了答案!”
他问:“为什么我以前爱着一个女孩儿时,她在我眼中是最美丽的,而现在我爱着一个女孩儿,却常常发现长得比她漂亮的女孩儿呢?”
佛问:“你敢肯定你是真的那么爱她,在这世界上你是爱她最深的人吗?”
他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
佛说:“恭喜。你对她的爱是成熟、理智、真诚而深切的。”
他有些惊讶:“哦?”
佛继续说:“她不是这世间最美的,甚至在你那么爱她的时候,你都清楚地知道这个事实,但你还是那么爱她,因为你爱的不只是她的青春靓丽。要知道韶华易逝,红颜易老,但你对她的爱恋已经超越了这些表面的东西,也就超越了岁月。你爱的是她整个人,是她独一无二的内心。”
他忍不住说:“是的,我的确很爱她的清纯善良,疼惜她的孩子气。”
佛笑了笑:“时间的任何考验对你的爱恋来说算不得什么。”
他问:“为什么后来在一起的时候,两个人反倒没有了以前的那些激情,更多的是一种相互依赖?”
佛说:“那是因为潜移默化中,你的心里已经将爱情转变为亲情。”
他摸了摸脑袋:“亲情?”
佛继续说:“当爱情到了一定程度,会在不知不觉中转变为亲情,你会逐渐将她当成你生命中的一部分,这样你就会多了一些宽容和谅解,也只有亲情才是你从诞生伊始上天就安排好的,也是你别无选择的。你后来做的,只能是去适应你的亲情,无论你出身多么高贵,你都要不讲任何条件地接受他们,并且对他们负责,对他们好。”
他想了想,点头说道:“亲情的确是这样的。”
佛笑了笑:“爱是因为相互欣赏而开始的,因为心动而相恋,因为互相离不开而结婚,更重要的一点是需要宽容、谅解、习惯和适应才会携手一生。”
他沉默了,原来爱情也是一种宿命。
他问:“大学的时候我曾经遇到过一个女孩儿,那个时候我很爱她,只是她那个时候并不爱我,可是现在她又爱上了我,而我现在似乎没有了以前的那种感觉,或者说我似乎已经不爱她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佛问:“你能做到让自己从今以后不再想起她吗?”
他沉思了一会儿:“我想我不能。因为这么多年来,我总是有意无意中想起她,或者同学聚会时谈起她的消息,我都有着超乎寻常的关注。接到她的来信或者电话的时候,我的心都会莫名地激动和紧张。这么多年来单身的原因,也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忘记她,或者我在以她的标准来寻觅着我将来的女朋友;可是我现在,的确不再喜欢她了。”
佛发出了长长的叹息:“现在的你跟以前的你尽管外表没有什么变化,然而你的心走过了一段长长的旅程,或者说你为自己的爱情打上了一个现实和理智的心结。你不喜欢她也只是源于你的这个心结,心结是需要自己来解开的,要知道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人总要有所取舍的,至于怎么取舍还是要你自己来决定,谁也帮不了你。”
他没有再说话,只是将目光静静地望向远方,原来佛也不是万能的……
他问:“在这样一个时代,这样一个社会里,像我这样辛苦地去爱一个人,是否值得呢?”
佛说:“你自己认为呢?”
他想了想,无言以对。
佛也沉默了一阵,终于又开了口:“路既然是自己选择的,就不能怨天尤人,你只能无怨无悔。”
他长叹了一口气,他知道自己懂了,他用坚定的目光看了佛一眼,再也没说话。
永远不要放弃你所爱的人
凯伦像每一个好妈妈一样,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就开始运用各种方法,准备让她那三岁的儿子米凯接受一个新的亲属。当米凯知道这个将诞生的宝宝是个女孩,便每天趴在妈妈的肚子上唱歌给自己的小妹妹听。凯伦怀孕的过程很顺利,直到分娩时,才出现了困难。阵痛历经了数个小时,难道真的需要剖腹生产吗?凯伦咬紧牙关坚持着,在经历过数不清的阵痛后,米凯的小妹妹终于诞生了。但这个新生儿的健康状况很糟,她整夜号啕不止,家人只好叫救护车将她送入圣母医院的新生儿加护病房。日子过得很慢,小妹妹的情况愈来愈恶化。儿科专家告诉凯伦夫妇:“希望很渺茫,你们要做最坏的打算。”
凯伦和她的先生联络当地的墓园,为小女儿找了一块墓地。米凯在家里请求父母让他看看自己的妹妹,他要唱歌给她听。周末就是葬礼举行的日子,也是小婴儿在加护病房的第二周,米凯一直吵着要给妹妹唱歌。加护病房是不允许小孩子进去的,但是凯伦不顾一切反对,她已经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带米凯进去。如果他现在不去看妹妹,可能就再也看不到妹妹活着的样子了。凯伦给米凯穿上了一件超大号的旧西装,小男孩就这样光明正大地走进了加护病房。米凯看起来就像一只会走路的大衣箱,但是,护士长认出来他是个小孩子,就大声嚷着:“马上把这个小孩子带走,小孩子不准进来。”
凯伦的母性权威突然显露出来,平常态度温和的她,眼光冷冷地逼视着护士长,神色坚定不移地说:“他如果不给他妹妹唱歌,是绝不会离开的。”
凯伦把米凯抱到妹妹的床边,米凯注视着这个小婴儿在生命战斗中战败的样子,开始唱起歌来。米凯用他三岁纯真的声音,唱着:“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you make me happy when skies are gr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当天空灰暗时,你让我幸福快乐……)
突然,小婴儿有反应了,她的心率变得平稳起来。“米凯,继续唱。”凯伦激动不已,鼓励儿子继续为妹妹唱歌。“Youn ever know,dear,how much I love you!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亲爱的,你从来都不知道我有多爱你!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这时,小婴儿原本艰涩勉强的呼吸,开始变得很平顺,甚至像小猫呼吸似的呼呼作响。“米凯,继续唱。”凯伦似乎看到了希望。“The other night,dear,as I lays leeping,I dreamed I held you in my arms……”(亲爱的,有一天晚上,当我入睡,我梦见我将你揽入我的臂膀……)
米凯的小妹妹似乎在哥哥的歌声中放松了,她渐渐地进入梦乡,阴霾被一扫而空。“米凯,继续唱。”护士长的脸上也布满泪水,凯伦更是容光焕发,拼命鼓励儿子继续唱歌。“You are my sunshine,my only sunshine!Please don't take my sunshine away……”(你是我的阳光,我唯一的阳光!请别将我的阳光带走……)
葬礼的计划取消了。第二天,小婴儿已经完全康复,可以出院了。所有人都说这是“哥哥的歌唱奇迹”。医生们也只能说,这是一个奇迹,是米凯的不放弃救回了妹妹,这是爱的奇迹。
但是有如果,也还是要爱你
陈清扬说,……她再也不想理会别的事,而且在那一瞬间把一切全部遗忘。在那一瞬间她爱上了我,而且这件事永远不能改变。——王小波《黄金时代》
那一天,拖着墨绿的皮箱,在寒气中走出机场,地上的积雪清清亮亮。我决定结束流浪,开始按部就班的生活。5月,第一次见你。我K歌到疲惫,靠在你的肩膀上,把“轴”字描在你的掌心里。你送我回家,牵手走那一段安静的路途。上次见面,我们站在街边等出租车。我的手那么默契地滑进你的手里,清晰地听到心里传来的叹息。我们照例并排坐着。你一定没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在车上,你主动伸出手,把我的手攥在掌心里。就因为这件小事,我把脸扭向车窗,对着飞驰而过的城市风物,偷偷笑了。你同样不知道,只是一次寻常的晚餐,我就暗暗积攒了那么多细节——我问:“你有酒窝吗?”你说:“没有啊。”然后你从对面伸手过来,手指点在我的脸颊上,说:“你这儿有一个酒窝啊。”我抬头望向你,你笑着,手指还停在我的脸上,触觉温软。你提到你的一个朋友,说:“要是我们结合了,我一定介绍你们认识。”
“结合”——我还是暗自打了一个激灵。即使早明白自己不该纠结在你脱口而出的戏言里,可还是欢喜了。去火车站的途中,一路堵车。你不会知道我有多忐忑。我怕你见了我,并不高兴,反怪我添乱;又怕你琐事缠身,并不希望我看见你的窘态。我还想,如果你的家人来送你,我远远看见,就原路折回,只当是没有走这一趟,决不叨扰你的生活。是的,我连见面时的呼吸也反复练习,我连伪装成不知你这一趟经历了多少波折的话语和表情也排练停当。把站台票衔在嘴里,冲进候车厅,抱紧黑色背包,攥着手机,一遍遍在人群中找你。跑向软卧候车室的时候,手机蜂鸣,高跟鞋嗒嗒嗒一路脆响,我已经耽搁了40分钟,内心惶恐。终于站在候车室的玻璃门前向里张望,按掉电话,回头就看见你。看见你,那一瞬间,我听见坚冰坍塌的声响,远远传过来;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终于摸到一面墙壁。你笑了,拉着我的手。好吧,我又暗暗记下:这又是第一次,在白天,在人声鼎沸的地方,你拉了我的手,旁若无人。该说些什么呢,我说我害羞了,你一定笑我,一定不信。可是,是的,我害羞了。即使只是因为你在候车室里一直拉着我的手,把包里的东西七七八八地展示给我看;即使只是因为你把我带来的益达欣然地塞进了行囊里,又把你妈妈给你带的牛奶塞给了我;只是因为我们一起走向对面的书报亭的时候,你一直没有放开我的手……我就初恋一样脸红心跳起来。我没听到检票的广播声。所以你把检票口指给我看的时候,我还是懵懂辨不清方向。可是你突然就俯下身,亲了我的脸颊,说:“我走啦。”那么快,又那么慢,闪电一般,让我呆立在原地说不出一句话。直到你再折回来,带着仿佛要把我撞倒的力量走近我,重复了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哥哥回来带馍给你吃。”我多恨自己居然不懂得挪动双脚上前紧紧地抱你一下。那一刻的我,多不像我呀。我多想瞬间就成了日常的模样,像之前跑来送你一样决断,像任何一次跟你斗嘴一样神气活现……可是因为你在候车厅门口的一个笑容,因为你留在我掌心的余温,因为你俯身的一个吻,我就只能像17岁的小女孩一样,丢弃所有的清高伪装,无所适从地对你微笑,望着你走远。我见证了这个命途多舛的假期,心下虽然不舍,可见你释然,竟比自己休假还高兴。终于,你回身高举车票向我告别,神采飞扬。我还是站在那儿,直到连你的剪影也不见了,才走出候车厅,走下静默昏暗的出站台阶。正午的阳光照过来,我从人群中穿梭而过,红了眼圈。更早的时候,我以为我只是喜欢跟你在一起的新鲜刺激,我以为我头脑如许清楚,不会再无端陷将进去。然而,在那些黄昏和雨后,你坐在我对面,娓娓述说着你的生活;你微微闭了眼,告诉我:“三儿,我看见你的书出来了……”我已经在自作多情地纠结——有一天我成了别人的妻子,这些话,你又能如此心无芥蒂地对谁说起……我总能背出你在短信里写给我的话:喝多了我也这么想,三儿,我想看到你快乐地活着……三儿,我很好……我感冒了,在喝你买的三个九,味道好像卡布奇诺……我从山东买了些煎饼回来,给你留了一盒……
我明白,我拼命构筑的堡垒,早就溃败一空。候车的时候,我在手机里记录着什么,你要看,我就躲开。你同样不知道,每见你一次,我就要在手机的备忘录里记下一笔。这一天,在候车大厅,是我们的第二十二次见面……即使言语从来没能将我的情意表达千万分之一,最后,我还是虔诚地写下:亲爱的,愿你否极泰来。今晚,我收到了你发来报平安的短信,这才从躁郁的两极中脱开身来,打开电脑,写这一篇笨拙的文字。就在此刻,音响里的歌儿一遍遍唱着——“如果没有你没有过去,我不会有伤心;但是有如果,还是要爱你。”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1963年,美国西部。他们在断背山相遇。
这个故事里,爱情褪去性别,回归最初的本质,直觉。不知道多少人看过,有些人或许难以接受同性间的相爱,因价值观对这部电影嗤之以鼻。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核,以及映照出的人最真实的本性。当我们面对爱情,其实无从选择。
十八年的时光,1963年至1981年。
两个西部牛仔在断背山相爱,后又分离,各自组建家庭。如果没有那段经历,相信他们的人生就此走向平淡,以及衰老。如果无缘,四年后就没有那次宿命的相见,经过时间的过滤,爱意非但没有逝去,反而更加强烈。那个叫埃尼斯的男人,四年前还是一个桀骜不驯的大男孩儿,也招架不住爱情的突然闯入,以一种让他完全意想不到的面目去面对。
所谓爱决定怎样的人生,真是如此。
想想我们,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经历平凡的爱情。你可能这辈子都不会遇到一见钟情的人,也不知什么叫真爱。因为根本无从遇见,无从经历。大多数人的轨迹是,出生、成长、读书、工作、相亲、结婚、生子、老去。生存不是生活,这是我们来到这个世上首先面对的难题。也就是,我们为了生存在做最大的努力和退让,包括看似与之无关的恋爱与婚姻。
每一个年龄阶段,要做每一个年龄阶段规定去做的事情。十几岁时读书,二十几岁时工作恋爱,三十几岁时成家立业,四十几岁时达到人生的巅峰……近来父母常常对我说的一句话是,我们老了,你要赶紧成家了。不只是我,很多人、太多人,在这个不上不下的年纪,要面对无数重压力和不得已,家庭的、社会的、自身的……你是要坚定一个人的道路走下去,还是随着一大片人沉入看得见的人生。
倘若不是坚持,我已看见未来的我,将是怎样平凡庸碌的样子。大学毕业后,假使幸运,和一个朴实真诚的人恋爱结婚,为他生儿育女。工作不再是重心,完全归属家庭,为丈夫、为孩子,渐渐地,忘却当初因着理想碰壁流下泪水的自己,那个不甘心被现实击垮的自己。如果不幸,连恋上一个人的机会都没有。蹉跎几年,不好不坏,接受安排,生老病死。
也许过几年,我会接受命运给我的安排,不忍父母老去还为我操心。我想他们好,必得忍住心中感受的所有不好,假装无事……那也是几年之后的事情。而现在,我想为自己踏踏实实诚诚恳恳地活,随心而活。放下所有人的负担,享受一个人的自在。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断背山。但,真正打动我的台词是那句:“I wish I knew,how to quit you。”
“我想知道,怎样才能戒掉你。”
李安凭此片获得第一个奥斯卡最佳导演奖,这句话成为当时风靡美国的经典台词。太多盛名,包括震慑灵魂的“断背山之恋”。而我看到的,是人如何突破内心禁忌去寻求一次活着的价值,在平凡的一生中找到不平凡的刻骨铭心。
我们拥有的本来面目,是一个不辨是非、不知所为的孩童,父母告诉我们怎样去走,老师告诉我们怎样去学。同学、朋友、同事、客户、一面之缘的陌生人,他们在不同的位置,以截然不同的处世观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们。世俗即内心参照的规则,因了参照,过得从来不自我。
爱是我们的里程,一旦起程,所有懦弱不安将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勇敢、坚强、独立、无悔。人生无悔,选择怎样的生,便怎样的活;选择怎样的情,便为此倾国。
他死后,他开车来到他的故乡,见到他的父母。房间依然保留儿时的样子,仿佛他从未离开。抚摸小时候玩过的玩具,打开窗户,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天空,苍白静寂,如同当下的心情。故人不在,活着的人还要继续活下去。
他发现遗失的衬衣,衣袖残留干涸的血迹。那是十八年前,初次到断背山,临走之际两个人打架,他的血留在了衬衣上。他偷了这件带血的衬衣,珍藏起来,外面罩着一件深蓝的牛仔服,是自己的。
他带走两件衣服,最后看一眼他的家。骨灰没有撒在断背山,葬于家族墓地。
“每一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然后经历一场撕心裂肺的爱情。不懂爱的人慢慢懂了,懂爱的人却不敢再爱了。”
屋外,晴朗的天,仿佛十八年前的夏天。一切似乎未变。埃尼斯打开衣柜,两件衬衣完好无损地挂在柜门上,旁边贴着杰克寄给他的明信片。美丽的断背山,象征他对他的爱。
“I swear……”他说。他终于懂得这份沉重的爱,以他悲惨的死,还原一生的爱情。衬衣变了位置,格子裹着蓝色。生前,杰克守护两个人的爱。死后,换埃尼斯来守护。不管是谁,他们的爱情就如苍郁挺拔的断背山,饱经时间的侵蚀仍坚固如初。
“I need your love in my life,I want to spend time till itends。”
“我愿与你,相守终老。”
而我也知道,有些情终将消失,有些人也终于忘不掉。
二十一,告别,以及怀念
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二零零四年二月十四日,在贵州大厦1005室。ALOHO跟我说,不要让我耽误了你。然后他去洗手间。我对着镜子穿衣服。眼泪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流下来了。想到去年的这一天,我和鱼买了我的新睡衣新拖鞋新牙刷然后我说我要进驻你家里。那一刻虽然他没有说话,可是我还是能够感觉到他的犹豫。现在我才明白,所谓要彼此互相了解原来都是自欺欺人的事情。花了七天时间才写完了《新不了情》。结尾的时候发现曾经刻骨铭心的日子竟然已经遗忘。
我忘记了鱼是什么时候接受我,也忘了哪一天决定要好好的和POLO在一起。我甚至忘记了和ALOHO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纠缠的。突然开始憎恨。没心没肺。曾经我会说二月十四日相信爱情。可是现在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了。最近抽烟抽得很凶。抽到自己都觉得没什么需要,却仍然还是在抽。原来只是为了让自己平静下来,现在竟没有理由。和AHALO有十五天没有见面。在这期间我们一共发过三条短信,都是有来无回的那种,慢慢也就淡忘下来。
在这期间的某一天晚上,我冲动地坐了最后一班车去天津找SONIC。出站的时候我看着SONIC的脸突然想要流泪。那夜的风很大。我们在滨江道的麦当劳坐到十一点然后回他家。他用铅笔和纸张画国网VI的设计草图,我赖在沙发上用他的电脑和QQ上的陌生人调情。在网上遇到小普。我问SAVE是否还记得他。SAVE说和你有关系的男人那么多我怎么可能都记得。我说算了。SAVE说,说吧。我知道你想说。我说,我不想说了。他说那么些年前的破事儿了你怎么就还总惦记着。我说我根本没这意思。他说那为什么不说了。我说我嫌累,我懒得说,我去“传奇”里杀人你该干吗干吗去吧。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小普,曾经他给我的伤害在我的心里已经萎缩成了一个点。如果不去抚摸就不会有任何感觉。现在这个点突然自己跑出来告诉我说,嘿,我想要你感觉到我的存在,所以请给我以抚慰。我不想要这个该死的污点来打扰我现在的生活,所以我破例很温柔地告诉他我现在很忙,有关谁需要谁来抚慰的问题我们可以等我回北京之后再说。
在SONIC的家里,我很难集中精力来面对有关男人的问题。小普给我撂了句狠话就忿忿下线了,他说行,你丫的,我也不是非要死皮赖脸的跟你这儿凑,你不想跟我说话就直说。我正琢磨着怎么把狠话砸回去的时候,SONIC拖拉着拖鞋晃过来跟我抢电脑看电影。我只能关了QQ老实地让位置。看电影的时候SONIC把我拽过去抱在怀里。我们的手指纠缠在一起。这时候我突然放松了下来,感觉是在家里般安心。有一个男人的温暖。漆黑的房子里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电影结束。我和SONIC躺在一张床上。
可是我们没有做爱。
他只是抱着我,紧紧地。
他抚摸我的身体。用舌头和手指给我温暖。我忍住呻吟,也没有回应拥抱。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我突然希望起自己能有荡妇般的勇敢,我想,做下去吧,如果我会快乐。心里已经没有愧疚。二月的天气,空气里已经开始温暖如春。春天要来的时候任谁也无法阻止。就像曾经POLO在我心里留下的那些痕迹一样。无法抹去。第二天早上我回到北京。破例倒了两趟公车回家。看着这个仍然旋转着的城市,心里空白一片。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去另一个城市,在一个男人的床上睡了一晚然后又一个人回来。这看起来十分可笑的事情因为我并没有和SONIC做爱而变得讽刺。
看到不凡的留言,他给我讲一部法国电影。那电影对白里说:我们这样的人永远不可能再去拥有爱情。当面临绝境后,可能才想去拥抱整个世界。我阻止不了自己的死亡,因为我没有钱。我们拉勾吧,好好做自己。终于看完了完整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仍然会流泪。还是在凌晨才能睡去。闭上眼睛的时候就已能够看到曾经那些走进过我生命的男人的脸。他们像哑剧演员一样不停地对我说话,可是我什么都听不到。CET4的成绩揭晓。我没有任何兴奋的感觉。遗憾是必然的,我讨厌重复。和ALOHO终于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说,我们仍然是朋友,不是么?当时我只是冷笑。除了做爱我们还有什么关系?抛开了这层见不得人的关系,我们什么关系都不是。我一个人去新天地SHOPPING。划爆了两张卡。一共两千块。我整整两个月的生活费。只有这样我才会觉得新生活开始了。因为我又贫穷了。
母亲总是在问我六级要什么时候考。我回答,就快了。六月是漫长的一个时期。因为它是夏天。因为它有考试。我不得不买了很多本书。不停地告诫自己,听力听力听力,做题做题做题,考试考试考试。除了这些我什么都懒得去想。事实上我也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去想。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凌晨。我躲在学校公寓昏暗的厕所里抽完了最后一包有关我这些日子所有记忆的520。该结束的,都结束吧。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小段从昌平赶来。我们去游乐场度过了我们二十二岁的第一天。小段只送给我一句话做我们的生日礼物。他说:“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我们只能继续挥霍。”
我听得感动地流下泪来。只有小段才和我一样以这样卑微的姿态面对这个世界。去他妈的二十一岁,狗屎的二十二岁。王八蛋才会在乎的青春,就让我们一起继续挥霍。
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吃火锅,郭大特意点了两盘我爱吃的虾滑,而我只顾着玩他的新手机。回家的路上因为什么而起了争执,初夏的黄昏里满是剑拔弩张的火药味。下班的、买菜的、聊天的、带着孩子的人穿梭而过,我和他却静止在燃烧的情绪里。他索性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扔在我手里,自己则背对着我躺在小区广场的长椅上,“你不是爱玩儿吗,拿去玩儿个够吧。”不一会儿他居然真的睡着了,扯起了鼾声。那天他睡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我没心没肺地把自己的手机也拿出来,往他的新手机里用蓝牙发了些东西,又设置了我的来电头像和铃声。翻他手机里的备忘,只有一篇诗词,第一句的前两字是我名字的谐音。我看看他,他正双手环抱在胸前睡得很沉,于是我打消了自作多情的念头。他的睡姿乍看上去十分强硬,又似乎笃定我不会因为赌气而把他一个人扔在这儿,所以毫不设防。新手机的电话簿只有我一人。收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发件箱:媳妇、媳妇、媳妇……已拨电话:媳妇、媳妇、媳妇……已接来电:媳妇、媳妇、媳妇……
天色一秒比一秒更暗,我不知道他在梦里是否依旧余怒未消,我猜想他内心在对抗的东西比任何人的所见所感都要多得多。后半个小时里我和着他的鼾声轻轻哼着歌,没去叫醒他。后来他醒了,起身牵起我的手就向前走,好像刚刚的对峙只是黄粱一梦。昨晚赵小姐约我吃晚饭,结果她临时有急事加班,我在单位等了她仨小时。席间她说起最近发生的事,欲言又止。我想起一个故事,讲给她听。2009年初我恢复单身,相了一次亲。他请我吃牛排,追忆少年时不上进,大学托了父亲的关系才勉强有得读,因此本科和研究生的七八年时间里卧薪尝胆,立志要把虚度的年华迎头赶上。他说他曾经有每天长跑的习惯,一直坚持到研究生毕业前……一个晚上,他又去校园的操场上跑步,中途突然心有所感,停在路边痛哭失声。“这七八年,我除了考过很多试,读过很多书,一片空白……要是别人问我:‘你这些年都做了什么?’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想爱,想对我爱的人好,想有爱恨情仇,想回答问我的人:‘我爱过,我爱过她;我在我最好的时候,爱过最值得我爱的人。’”
我对赵小姐说,你过去老是陷在卑怯里,认为这世上不会有男人真心对你,所以你对别人的好意也都敷衍;现在有了两情相悦的他,即使要走一些弯路,总归算是一件好事——你我都不是强大和孤清到可以放弃爱的权利的人,我们的本性都未必乐观,且有女人特有的患得患失——说到底,谁不渴望有这样一个他,让我变得更坚强、更聪慧、更乐观、更无所畏惧;我不再是孤单的一个,这个混沌的世界原来也可以空气清新,充满希望。我不能给好的感情下一个定义,但我趋向于认为,满足上面那些条件的,已经算是好的感情。我愿意为之付出所谓的青春,不与任何琐碎锱铢必较。
飘洋过海来看你
欣荻最后飘洋过海远嫁澳洲,而甘田德继续留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城市里,偶尔惭愧更多的是遗忘,生活很快就会重新开始。世间事总是阴差阳错,太仓促,形不成拥有。
我是冷陌桑、王欣荻和甘田德爱情事故的见证人,我们一起花消了大半的年轻岁月,最后各自散去。欣荻和我是同学,我在开学后数周,才拎着一个装不下几件衣服的旅行袋去报到,神色漠然,在陌生的校园里逛了一圈随便拦了个人问女生宿舍在哪里?上课前有人来找我说她叫欣荻是班长,有需要的地方尽管找她。
而很久以后,我才想起欣荻就是带我去宿舍的那个女生,她可以算是我在那学校里认识的第一个人。我们的交往并不顺利,常常的争吵。理由是我散漫无规,迟到早退或者不来上课,王欣荻统计着全班的出勤状况,而每次填着我名字的那横行里都是圈圈,在清一色的勾勾里显得突兀而不好交代。我无数次地答应她,不让她为难,而事实却是屡教不改。我们还争吵的原因就是她认为我总是和她作对,其实我当时几乎和所有的人作对,并不特别针对她。谁也不会想到,快毕业的时候,我和欣荻居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我那个时候已经常常不在宿舍睡,遇到查房一向安分的欣荻就会伪装成我瞒过那些值夜的教工。我们有着差不多的家庭背景,父母曾经身居高官显位呼风唤雨,所以我们的幼年时代有着极其相似的经历。不断地迁移着住址,换着城市,被老人抚养大,父母们因为忙着在他们的人生拼搏奋斗而在我的童年的记忆里成为了两个陌生人。欣荻在16岁时回到上海,读书用功上了重点高中然后考上大学。我混混沌沌居然也搏到了这个高彩,上大学的目的对我来说就是我自由了,放飞出去,是难以再收回的。
毕业的时候,欣荻顺从她父亲的安排进了一家大公司,照例从基层做起,不出两年,就尽显其才干,面对百般挑剔的客户,总是能得体大方处理得八面玲珑。因为花了大量精力投入在工作中,她始终独身,父母也不着急,只是叮嘱着她抽空去考研,对她的严格要求并不因为她已是成年人而降低。欣荻就是家中的孝女,对于婚姻大事,既然未曾遇到良人,也就得过且过的耽搁着。只是常常约我喝茶,神色中难免写着落寞。她曾是全系公认了的贤妻良母,每次聚会总是挑起买汰烧的活计,当念书到了最后每个人都忙着拍拖,她还是一贯做着学问完成家人交给她的使命。心事不曾提起,却都明了。
8月18日那天,欣荻公司的网络系统遇到故障,她联系了负责维护的那家软件公司,他们答应马上派工程师来。这一天,台风过境,下着暴雨,路上很多地方都积了水,风大,吹得窗外的空调架瑟瑟作响。欣荻不确定是否对方真的会在这样的天气里派维修人员来,难得电脑罢工可得休息,百无聊赖地将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手指上。
真的有人敲门,进来一个浑身湿透的男孩,站在门口迅速收拾干净了衣裳,露出清秀的笑容做了自我介绍,甘田德。欣荻体贴地递过一杯热茶给他,两人手无意地碰了一下,当下都红了脸。由于病毒的感染,田德整整忙到半夜才调试完毕,欣荻在一边陪着,心不在焉地看书,却有意无意地瞥一眼工作中的田德。他们一起乘电梯下去,四方封闭的空间里有尴尬的空气在流动,欣荻的手冒出微微凉汗。到了公司门口,雨还未停,田德开了口,王小姐,夜深了,我送你回去。欣荻话在嘴边却一直出不了口,拒绝或者接受似乎都不是借口。沉默代表同意,田德伸手拦了车开了门,抬手做出请的姿势,欣荻只好硬着头皮弓身钻进车厢,有一点喜悦有一点浮躁。
路过便利店的时候,田德突然喊停车,快步穿过雨帘,出来的时候,手上端着份熟点递给欣荻,歉意地笑笑,害得你到这么晚才回家。欣荻道了谢接过了,细看这个初次谋面的男人,似乎长她两三岁的年纪,干净、修长,眼镜后的眼睛里闪烁着诚恳。算是认识了。田德天天给欣荻打电话,一开始只是说着公事,问着网络运转的情况,后来就渐渐天马行空地胡扯起来,田德约欣荻去吃饭,她答应了。
出门前,打来电话和我商量着穿什么衣服好,要不要化妆。我故意逗着她,穿露脐装才好,身材那么喜人,不展现出来多可惜。好在隔着电话,她没有冲过来揪我耳朵,她是那般娴淑的女子,我想不出她看上的是怎样一个良人。电话里她絮叨得说着甘田德,我一听对方是回沪的知青子女,且上有病患的两老,下有尚在念书的兄弟,心就凉了要她放弃。即使再好,这样的条件是根本入不了她的家门,日后少不了一番争执,何况她是那么听话的一个女儿。欣荻不同意,她的理由是你根本没有见过他,何需如此评论。
我想想也是,凭几句话对一个陌生人下定论确实是不妥的,说下次你们请我吃饭吧。欣荻欢天喜地的赴她的约去了,她心里何尝是不明白家人那关难过,但顾不得那么多了。吃饭那天,他们来接我。我下楼的时候穿了件蓝色丝绒低领的裙子,妆化得不浓,但是呈现蓝紫的基调,夜里乍一看上去像女鬼。欣荻来挽我的手,向田德介绍,冷陌桑,我最好的女友。又拉起田德的手对我说,甘田德,我的男友。我笑笑,左拥右抱幸福的小女人。等我们都笑完了,田德伸出手,我和他轻轻握了一下,你好,认识你很高兴。礼貌而公式。
那天吃的是火锅,欣荻不吃辣,而我叫过服务生往那半红锅里又加了大碗辣椒。沸了冒出大量的白烟,朦朦胧胧的隔着对座那对幸福的小男女,认识欣荻也已经数年,我似乎从来没有问过她想要怎样的良人,却甚明白她家人的要求,摈弃门当户对等老观念之外,我赞同她父母的一些观点。毕竟天下的父母不疼孩子的少,父母总是希望孩子能够幸福的,走过大半人生,他们早就体味出生活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是多么的艰辛,即使靠自己的奋斗,磨砺之后的心斑斑驳驳。火旺了,热气浓,欣荻咳嗽了一声,有点呛,田德立即与她换了座位。
这是个小细节,我看在眼里,他对她好,至少目前是的。吃火锅有点好,就是可以自顾自得忙活着食物而较少的考虑寒暄的话题,而且看上去总是热热闹闹的。吃得差不多时,田德细心地派了餐纸给我和欣荻,当我们忙着擦手擦汗时,他在每片水果上替我们插好了牙签。我问他是否父亲姓甘母亲姓田,要他做个以德服人的良人?他推了推眼睛,腼腆地笑笑,田德既TENDER,因为他属虎所以长辈要他温柔一点。他反问我,陌桑,可是陌上桑?我笑过,算是答对。欣荻拉我去洗手间,迫不及待地问我意见,我捋着她的短发,说好,他是你的良人,体贴细心,也诚恳,你眼光很好。只是……
只是什么?我不响,欣荻已经明白。世间无完人,看来会有一个长期的家庭斗争。后来,欣荻告诉我,田德对她说,我很危险,让她最好少和我在一起,会把她带坏。他的担心多余也并不多余。我无所事事,毕业以后就有一茬没一茬的工作,接设计做或者接稿子写,这些朝不保夕的生计却每一笔都出手宽绰。我和许多男孩熟识,一三五,二四六的排遣着时日。
这些习性在学校生活里就曾显风显水。欣荻那时候常常问我,这些人就真的没有一个让我心安的?我想了想,点点头也摇摇头。不是他们不好,也不乏我喜欢的,只是少了时光,我还未靠岸。
离开学校以后我就直接租了个小屋,偶尔周末回家。父母少不了唠叨,但是将在外军令有所不授,时间长了,对峙太久不如麻木放弃。欣荻住在城市的东面,每次总是咿呀咿呀地坐车,然后再换乘了地铁来找我。我在淮海西路的一家小咖啡店里做招待,靠近图书馆,有很多时候也跑到那里看一下午的书。她来总是喝菊花茶,我总是说她浪费,在咖啡店喝茶,有时候就花了心思做菊花酒给她,看着她被酒精刺激而微红的脸渗出一圈圈被爱情滋润出的小女人的幸福。等到我换班时,就叫了田德过来一起去吃饭。这样的日子不知道过了多久,田德充当起了信差。
我总是叫他到店里来拿东西然后送交给欣荻。常常有机会见到田德,他终于忍不住问我,为什么要在咖啡店做招待而不好好正经找份工作?我瞪了他一眼,难道在咖啡店不正经?每一个来店里的客人都有所图?声音因为讥讽上了调,店堂里寥寥数人都抬头看我们。田德词穷不好反驳,怏怏地拿了东西走了,我到门口去送他,他弯腰开自行车的锁,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的生活,不上进。我说没关系,欣荻不像我,她太认真,无论是对工作还是学习还是爱情。他不吭声,听得出我的潜台词。我靠着门,继续不饶人地说,认真有很多时候是种束缚,会被伤得千疮百孔。他没有接我的话,骑了车,挥挥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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