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选妃仪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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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轩疑惑问道:“你该不会早就已经有搬家的打算,这几天已经物色好了住的地方吧?”
郑翼晨一口否认:“没有,我绝对是一时兴起,这段时间事情太忙,都忘了有人送我一套房子了。”
李轩不由自主坐正身子:“房子在什么地段?事先声明,如果是城中村这类住所,打死我我也不会住,我宁愿住在这里整天被变态邻居骚扰。”
郑翼晨语气鄙夷:“哼!如果你是女人的话,绝对是那种贪慕虚荣,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后座笑的人。”
李轩不以为意:“人总是要有些追求,别笑我功利,很多的发明创造,还不是一大批功利主义的人为了自己生活过得舒适一点,鼓捣出来的。”郑翼晨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和他过多纠缠,回答了李轩上一个问题:“那所房子,在天河区五羊新城和平路。”李轩一脸愕然:“你没说错吧?那地方可是G市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寸土寸金,这几年房价坐火箭一样往上涨,五羊新城附近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两万五一平方了,有资格住在那地方的人,非富即贵,最不济也有上千万的身家。”
郑翼晨笑道:“何止上千万的身家,借我房子的人,我跟她要一亿的诊金,她都能毫不犹豫,一手抛出!”
李轩一脸狐疑望着郑翼晨,仿佛他的头顶突然长了两只犄角一般:“一亿诊金?!真是狮子开大口,你什么时候学会敲竹杠了?”
郑翼晨无奈苦笑道:“那是一个误会,我就随口一说,没想到她真给。”
说完就将飞机救治徐少涵后,纪敏在机场门口等候接送,两人在车内的一番对话,和盘托出。
李轩自诩豪爽,一掷万金,但是一下子出手上千万的败家行径,却从未有过,更别提在千万后加一个零了!
那可是一亿啊!换成百元大钞,可以堆满一间二十平方米的屋子,绝对能活生生把人砸死!
李轩对郑翼晨彻底服气,竖起了大拇指:“你的境界可真高,哥们自以为手中有钱,心中无钱,已经够了不起了,没想到你一个穷苦大众,居然能做到手中无钱,心中也无钱,绝对不会被金钱蒙蔽双眼,维持本心,实在太了不起了!”
郑翼晨摸摸头,不好意思说道:“我……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就算你使劲夸我,我也不会觉得高兴的。”他嘴上这么说,脸上不由自主洋溢着得意的微笑,看样子还是很高兴。
李轩正容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你丫真是个傻缺!”
郑翼晨淡淡一笑,对他这句评价不予置评:“虽然拒绝了一亿,但是成立了一个基金会,又得到了一套市中心的豪宅,也算是我赚到了。”
李轩将熟睡的罗宾小心抱到沙发的一角,长身而起,拍手说道:“很好,那我们明天就搬家了,我先去收拾东西。”
翌日正好是星期天,郑翼晨不用去上班,他和李轩一大早就起床,将昨晚打包好的行李,一件件搬到楼下。
李轩的行李比较简单,就只是几件换洗的衣物,郑翼晨则负责了许多,除了衣服以外,还有他的笔记本电脑,火罐,毫针,听诊器等医疗工具,还有裱在墙上的那副外公的墨宝,此外还有两大箱的书籍。
对于很多人来说,搬家最痛苦的,莫过于搬抬某些大件的家具电器,但是郑翼晨对于家具电器,并没有半点留恋,他最宝贝的事物,始终是从初中开始,就积累到现在的一大堆书。
这些藏书,可以说是见证了他初中到现在的一连串成长岁月。
初中的时候,他最爱收藏的,是一套又一套的漫画书:《龙珠》,《幽游白书》,《灌篮高手》,也曾有过热血中二的年纪,甚至为了模仿孙悟空的超级赛亚人状态,专门去染了个黄发,就连眉毛也染黄了,然后被一贯稳重守旧的父亲斥为妖孽,抓到理发店剃了个光头,连眉毛都剃了个精光,害他被同学嘲笑了许久,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怀疑自己不是父亲亲生的。
高中的时候,他的猎奇心理到了一个膨胀的地步,最爱看一些科幻悬疑小说,为此买了全套的《卫斯理》系列,还有《金田一探案集》,看得是如获至宝,上课也没心思听,以致高考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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