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死人了(2/2)
然而再懊悔也是没用,录像带终究是丢了,交警与救护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交警做了现场鉴定之后,立刻把车上的乘客尽数接到附近的派出所开始调查询问,就连附近路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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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路边的行人也俱都被交警一一调查,初步鉴定为小偷偷窃未遂,拔刀恐吓见义勇为的步轮,而后跳窗逃跑却被随后而行的面包车当场撞死。
虽然弄清楚了事实,但是派出所并不会轻易放步轮与司机回去,毕竟这里面要弄清楚,小偷到底为什么要跳出车窗,他明明知道公交车在快速行驶,反而做出跳车窗这种傻事,难道是当时小偷受到了惊吓,失去了自主分辨的能力?而且车辆当时的行驶速度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司机刹车之前已经意识到车上有了持刀小偷,为何不把车辆停靠在路边,而且刹车之时,有无注意到车后有别的车辆,刹车是在小偷跳窗之前还是之后,这一系列问题都必须弄清楚。
这一系列问题正是步轮在发生事故之后就立刻想到的种种情况,所以当时他才会做那么多安排,公交车公司作为商都市纳税大户,自然有强硬后台,他们才不会让自己的司机蒙受不白之冤,那会让公交车公司的名誉受损,因此当公交车公司的负责人赶到派出所之后,立时安排公司的律师与保险公司的人处理相关事务,而后就迅速把人带走了。
而海贝作为受害人,是被小偷瞄准的目标,虽然这其中只是尖叫了一声,但也是与案件相关,好在步轮早早安排她给自己家人打电话,因此海贝的父母第一时间赶到派出所,把她领走了。
这其中,唯有步轮这个无权无势的人,若说他见义勇为,完全当得起,但是问题是没有办法说清楚小偷当时有没有受到生命安全威胁,若是他当时感觉自己受到生命安全威胁从而跳出车窗,那在法理上,步轮就要承受一部分刑事责任。
法律往往就在这一念之间出现天翻地覆的差别,若是小偷感觉自己受到生命安全,而迫不得已采取这种危险行为,那么步轮就不是见义勇为。这其中,最关键的录影带却被小偷的同伙趁乱偷走,这个事情让北七区派出所罗所长伤透了脑筋。
然而还未等弄清楚事实,那派出所外忽然涌来一群人,为首的十余人个个戴着白孝,打着横幅:“天理何在?恶徒逼我家人跳车而死!公理何在?”
罗所长一见这群人架势,立时明白是小偷的团伙成员一起来敲诈了!从事发到现在不过短短一个多小时,横幅都做好了,孝服都穿戴整齐了,他们都还未完全确认死者身份,这群人就已经知道是哪个派出所主管了,这等效率,全国也寻不出比他们更高的人了!
下一刻,长枪大炮迅速架起在派出所门外,无数新闻记者蜂拥而至,纷纷要求采访罗所长,只把他烦的想撵人,但是他也清楚,若是不出面安抚这些人,恐怕自己这个所长也做到头了。
招呼了所里几个嘴皮子利索的以及身强力壮的刑警,罗所长率众而出,那些个穿带孝服的人一见所长出来,立时大哭起来:“罗所长,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我大哥死的惨啊!”
罗所长一看为首之人,顿时气的直哆嗦:“王二麻子,别以为我不认识你,你说你被抓进来多少次了?还有你,李皮,你跟死者是什么关系?孝服穿的倒是整齐,还有你,魏龙,别躲,就是你,昨天才把你放了,今天你怎么就成了死者的亲属?我问你们三个,你们跟死者有什么关系?”
那些个记者一见自己还未发问,罗所长就已发难,顿时发掘出其中的素材:“罗所长,你的意思是这些人都不是死者的亲属?”
罗所长大手一挥,颇有指点将山的意味:“不错,这十几个人中,有四五个都是惯偷,我敢打赌,他们个个都有案底在身,个个都是小偷团伙中的骨干,此番来围堵我北七区派出所不是为了死者讨公道,而是借机来敲诈!”
王二麻子顿时大喊委屈:“罗所长,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告诉你了,死的那个还真是我的亲兄弟!”
罗所长说道:“那你说他叫什么?”
王二麻子目光颇有些闪烁:“他叫王三,是我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罗所长破口大骂:“狗屁,刚才你还在让我给你大哥做主,这会怎么成了你的弟弟了?说谎都不打草稿,告诉你吧,刚才我们已经查明了,死者名叫窦成文,跟你们几个没有半点关系,现在赶紧给我离开,否则立马拘捕你们,告你们非法聚集、扰乱公共秩序、敲诈勒索三个罪名!”
王二麻子一愣,立马转身向记者们磕头道:“众位大哥大姐,你们可要给我们做主啊,这罗所长收了公交公司的好处,在这里口血喷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