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一百五十万到手(2/2)
合同签订后不到二十分钟,又来了两个日本人,什么也不说,直接将随身携带的手提箱交给中村。
箱子里是二十五万美元。
伍国栋带着蒙圈的陆睿恒,和两个日本人去银行,钱入账后返回酒店。
麦小余一个眼神,伍国栋点头,麦小余从手机里取出sD卡交给中村,中村去卫生间验货……
整个过程神神秘秘,搞得跟那种交易似的,看得陆睿恒暗暗咋舌。
离开酒店,他忍不住问道:“伍哥,他们搞什么呢,你也不问问?”
“干嘛要问?”
“看着不像正经路数……别是出卖国家机密吧。”
“这个玩笑不好笑。”
“我认真的。伍哥,你认识他多久,了解他吗?”
“我还是提督的时候,就认识他了。”这句话勾起伍国栋的思绪,语气伤感。
陆睿恒心中好奇:“他也是当年九门的人?谁啊?”
“麦子。”
“麦子?没听过。”
“他老子你肯定听过,在你们律师界很出名。”
“谁啊?”
“麦英雄。”
“麦英雄?麦大律!”陆睿恒眼睛直了,“没听说麦大律有儿子啊。”
“所以,今儿的事儿你不要乱说,更不要跟人说你见过麦子,尤其是麦大律。”
……
此时,麦小余和扬林非已经重新回到音乐茶座,各自点了一杯咖啡。
《花样男子》的合同还没谈呢。
扬林非有些张不开口,别说一万五每页的稿费,就是六千每页,他也承担不起。
华漫起步晚,市场不成熟,受日漫冲击太大,作者稿费普遍偏低。加上经济、物价方面因素,国内最顶尖的漫画大神,也不过四、五百稿费,还不如日本漫画新人。
“合同呢?”麦小余放下咖啡,问道。
扬林非尴尬笑笑:“那个,稿费方面……”
“五百有问题吗?”
“没,没问题!”狂喜过后,扬林非冷静下来,“会不会有点低?”
刚才在房间,中村还问及《花样男子》,表示愿意签下这本少女向漫画,稿费一万一,折合华夏币1375元。
“你帮了我的忙,而且你有个好女儿。”
《火影忍者》合同签订,用了一两个小时;而《花样男子》仅用了十几分钟。
合同签订,拿着麦小余的身份证复印件,扬林非还觉得不可思议。
这就签了?
也太……儿戏了吧。
为什么呢?
只因为幂幂喜欢他的漫画?
他不会打幂幂的注意吧?
不会,幂幂今年才十五,他……我的天啊!
麦小余的真实身份证上,出生一栏赫然印着:1979年。
差七岁……是事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