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零零章 时代的缔造者(1/2)
最快更新我的妹妹是偶像最新章节!
当大屏幕上出现三个华夏人的时候,原本已经安静下来的大厅又稍微喧闹了一些,欧美歌手,以白人和混血为主,黑人稍次,再次拉丁裔,几乎没有亚裔。
其一,美国的亚裔本来就少之又少。
其二,因为亚洲人的音色和欧美人的音色的确有些不同,声带构造普遍不如其他人种厚实,但这并不是亚裔唱歌不如欧美人的根本原因。
对于欧美歌手与亚洲歌手特别是东亚或者说华夏歌手来说,以流行音乐中最长使用的技巧转音为例,两者在使用上的差异并不是因为声带构造不同造成的,而是语言差异造成的。
华夏人说话讲究字正腔圆,唱歌也是。而英语中含有大量的尾音(如-s-p-te)而单词中比如the.through这些单词的发音口型和习惯与汉语并不相同。
更别说英语中存在大量连音如I'm.we've等等,英语如果用像汉语那样字正腔圆的读法去念会特别奇怪。
加上英语音节较多,在唱英文歌时语速很快。抛开爵士乐不谈,一首英文歌如果由华夏和欧美歌手一起演唱,就会造成观众觉得欧美歌手转音特别牛逼,而华夏歌手相比之下就有些渣的原因。
这是语言习惯造成的,与先天条件无关,事实上如果是一个从小就在欧美地区长大的亚裔歌手或者华裔歌手,唱英文歌时感觉并不会与欧美歌手差多少。
但又因为肤色原因,这些会唱歌的亚裔是很难拥有出头的机会的,除非你的演唱技巧和天赋足够超越一大众欧美歌手,否则没有公司愿意捧一个亚裔,毕竟你在美国属于少数族群,虽然大部分美国人口头上说这种族平等,但实际上从每个人心里都信奉白人至上。
作为一个在美国长大的亚裔,如今又在好莱坞混饭吃的导演,程晓羽可谓是深有体会,大部分其他国家的人都因为电影、电视剧对美国有所误解,加上美国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指责他国的人权问题,因此有大部分人认为美国就是劳苦大众的天堂,是信奉公平的正义之国。
其实美国是个典型的双标国家,比如作为他的资深盟友,至今还是君主独裁统治的沙特是不会受到指责的。
而在美国内部,种族平等这种政治正确的执行情况非常奇怪。
一方面程晓羽能够体会到看到哪怕你再有钱有势,一旦说话不符合种族平等的政治正确,立刻就会招致铺天盖地的批判,甚至可能会产生极为沉重的经济利益损失。
但另一方面,作为从小在美国长的亚裔,他也知道少数族裔的基本人身安全几乎都没有得到保障。
白人警察可以肆意逮捕甚至当街杀害黑人,却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惩罚哪怕制裁。同样的案件,犯罪者是黑人还是白人,对判决结果的影响也很大。
更可悲的是少数族裔的印第安人和亚裔,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的保护还远逊于黑人和拉丁裔。甚至可以说,政治正确完全不保护印第安人,也很少保护亚裔。
无他,就是因为这两个族群人数少,影响力小而已。
之所以亚裔很少出事,是因为亚裔一般都比较老实,在美国社会很少惹事,但即便是最勤劳隐忍的民族,却还是得不到美国主流社会的认同,在美国几乎没有政治地位。
虽然在二十世纪末因为华裔和亚裔越来越团结,情况有所改善,可你看华裔还是只和华裔组成圈子,根本没有白人接纳华裔入白人圈子,除非通婚。
不管美国华裔如何努力,也不可能被美国主流社会所认可,只有像程晓羽这样的精英才能被接纳,但像他这样有钱又有“才华”的还是出生在美国的华裔,又有几个?
前不久因为他是华裔中的佼佼者,所以被邀请加入华裔精英组织“百人会”(Committeeof100,C-100)。
会长吴杨华亲自出面邀请了他,要说到“百人会”,在华裔中间可谓是鼎鼎大名,全球知名的大提琴家马立有、大建筑学家贝律名、美籍华裔政治家美国驻华夏大使骆佳辉等都是百人会的成员。
而会长吴杨华更是加州历史上首位亚裔和华裔法学院院长,曾被业内刊物评选为美国法律教育领域最有影响力的院长,这样的头面的人物亲自邀请程晓羽入会,算是足够给面子了吧。
但被程晓羽毫不留情的拒绝了,因为理念不同。
这些老一代华夏移民本质上是在致力于去华夏化,是在致力让华夏人彻底融入美国社会,成为一个美国公民,这和程晓羽这一代以华夏血统为荣,甚至对自身的血统和肤色更有优越感的新一代华夏人完全背道而驰。
那些老一辈在八十九十年代华夏还不发达的时候,就拿着J-1学生签证来美国刷盘子做二等公民的人,骨子里是瞧不起新一代华夏人的,他们对程晓羽这些买奢侈品、开豪华跑车、吃燕鲍翅的骨子里首先认为自己是龙的传人的新一代华夏人,充满了看乡下来的暴发户亲戚这样的优越感。
程晓羽对此的体会也相当深刻,因此在他刚刚在洛杉矶开始拍电影的时候,一些华文报纸也是没有少嘲讽他这个红三代的,对于这些程晓羽懒得计较,但如今他也算功成名就,就想让他加入组织,沾一下他这个新进红人的光。
对不起,没门。
程... --
最快更新我的妹妹是偶像最新章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