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六章 哥特与朋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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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进了有空调的帐篷,程晓羽顿时觉得浑身舒爽,全身上下腻着的一层汗,都被凉风吹成了粉末,只是腿有点难受,因为裤子基本已经被汗水浸透了,现在贴在皮肤上,让向来有点洁癖的程晓羽有点不舒服。
帐篷里没什么说话的声音,吕杨也并没有像条疯狗一样,见到陈浩然就咬,相安无事一段时间之后,程晓羽觉得要能这样安静的休息到他们上台,也算是件开心的事情。
没过多久“巨龙之吻”已经试音完毕,开始表演了,也有不少其他乐队的成员出去凑热闹,罪恶王冠的成员们则完全没有出去的意思。
听着帐篷外面各种炸裂的吉他扫弦声,强劲的鼓点声,以及人潮的呼喊声,四个人无动于衷的继续坐着。外面劲爆的音乐对罪恶王冠的成员们来说,缺乏那种让人一点就燃的激情和持续让人冲动的节奏,而这些程晓羽的音乐轻易就能做到。
一直到“巨龙之吻”的乐队成员还有将唐朝舞台表演的其他的一些乐队的乐手回到帐篷,程晓羽他们的屁股都没有离开过椅子。这个时候进来的人群中还夹杂着一个火辣性感的小野猫,莫灵殊。
莫灵殊刚进来一眼就看见了坐在椅子上正在打盹的程晓羽,暗道这样的天才吉他手,居然不懂摇滚音乐实在太可惜了,她对这样人也缺乏兴趣。
于是和一群朋克青年热火朝天的讨论刚才的演出多么带劲儿,谈论迷笛音乐节赋予了他们新的演出生命。因为做为一个摇滚乐队在华夏的生存环境是比较尴尬的,严格来说,华夏乐队大多属于业余状态,也就是所谓的地下乐队。一周排练1,2次,然后参加各种地下演出,录音,发专辑,都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无论从专业技术素养还是音乐眼界。意识来说,地下乐队乐手基本素质是很难与专业音乐人,乐手相比。但由于地下音乐,如黑金属。强噪音的一些技巧和表现手法在主流音乐中运用较少,因此在个别音乐细分领域上,地下乐队会显得比较耀眼。虽然他们可以百分之百的表达自己的观点与情绪,可是他们却没有办法靠自己的音乐维持生计。
但迷笛音乐节和大量其他音乐节的出现,却给了这样原本只能靠梦想而活的摇滚青年一个机会。一场地下演出多则两三千元。少则两三百元的收入,乐队每个人分到手够打车回家基本就很不错了。但如果你的乐队能得到音乐节的演出机会,那你的常态演出每次预估能售空100来张票,单场收入除开livehouse分成可以到三四千元。而像迷笛这样的大型音乐节,一场下来就演出费就是上万,如果你愿意,靠着马拉松式的全年巡演,演出收入在填上车费,住宿费,伙食费后可能还能有不少结余。
而其他音乐节邀请的标准就是看你参加过迷笛没有。因此迷笛对这些地下摇滚的意义不言而喻了,对他们来说不光是宣泄自己情感的绝佳场所,让他们可以找到在主流社会不被认可的自信,也是赚钱和出名的机会。虽然每个摇滚青年都不屑于谈钱,但是钱实在太重要了,重要到没有钱,就没办法维持赖以生存的音乐。
可以说华夏恶劣的音乐环境造就了这样一群天真的理想主义者、愤世嫉俗的梦想家、自以为是的苦逼。自己凑钱出一张专辑最多刻个666张,销量还是个问题,一般也就刻66张,能卖几张算几张。在可怜点,刻个6张,乐队成员一人一张留作纪念,要是还多一张。谁有女朋友谁拿去吧。但多半是拿不出去的。
俗话说的好,摇滚穷三代,金属毁一生。可惜他们永远认不清楚这点,半路出家的摇滚并不适合拿来作为职业,国外的那些摇滚乐队更不能拿做比较,因为国外乐队基本都是专科出身。或者本身就出生在音乐世家,而且大部分也有主业,摇滚只是兴趣。
程晓羽早就被这群人兴奋的讨论声吵醒了,做为一个前世被这些真摇所鄙视的伪摇,或者称之为小清新土摇,程晓羽对真摇们到也没有太大偏见,但无奈真摇对他们是有歧视的,还不是偏见,是偏见那都是看得起你了。
程晓羽听见他们的话题逐渐滑向流行、伪摇和真摇,程晓羽就心知不妙,起身又挪了个位置,离这群朋克更远一点。就拿前世来说,听二手玫瑰、诱导社的瞧不起听beyond的,听beyond的瞧不起听五月天的。听五月天的瞧不起听凤凰传奇的,而听凤凰传奇的基本上谁都不太瞧得起(都是些大爷大妈,粉丝别打我)。而越是小众的乐队的拥趸越觉得自己懂什么是真正的摇滚,越喜欢耻笑奚落喜欢”大众”乐队的人。知名度越高、商业上越成功的越容易被抨击是伪摇滚。
beyond都被朋克青年们认为是民工摇滚(土摇),就不要说现在所呈现出来的音乐基本全是流行元素的罪恶王冠了。
程晓羽这个时候感觉背后凉飕飕的,觉得已经有鄙视的目光在往自己身上瞄了,转头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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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头望过去,却不是吕杨,而是莫灵殊。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里撞了一下,莫灵殊还在为程晓羽居然不知道她最骄傲的父亲有些介意,于是问道身边莫西干头男青年“这是哪个乐队的?你们认识吗?”
莫西干回到“哦,一群玩流行的小屁孩,网上有点名气。叫什么来着?”莫西干一时想不起来,便转头喊道“小胖子,你们乐队叫什么来着?”
程晓羽看了那莫西干一眼,闷声闷气的说道“罪恶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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