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五章 小别胜新婚(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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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话一说完,张叔夜不禁脸色略显尴尬。
林冲说好虽然不好听,却也丝毫不假。
大宋的各级官员实在太多,譬如唐朝科举取士,每届取进士不过三四十人,而大宋却至少是四五百;在太宗(赵光义)朝,甚至有一年竟一次性取士总计竟达一万七千三百人!
要知道唐朝最盛时期所有的官员加一起也没这么多啊,而宋朝的疆域还不及盛唐疆域的一半!
除了官员多,大宋的官职设置也同样繁多臃肿,叠床架屋,重复且职责不清。
由于吸取了唐朝藩镇割据的教训,为了牢牢控制军队和地方官吏(晚唐的时候文官刺史有时候也会杀死节度使自己成为藩镇),加强中央集权,大宋从一开始就特别注重加强削弱限制官员的权力,同时加强对官员的监督。
为此便有了一职多官的制度。
譬如说大宋行政制度在县城和州府上面又有了一级叫做“路”,唐朝的处理办法是一般的直接由各州的刺史或者太守治理,某些地区则任命观察使或者节度使治理某一个道(道相当于路),于是后来演变成藩镇割据。
而大宋为了避免藩镇割据,则在路这一级同时设置四个行政长官,即经略安抚使掌管军政;转运使掌管财政;按察使掌管司法;提举常平使掌管民生和市易、河渡、水利等事。
也就是每个知州、知府头上都四个上官在管着他们,并且这四个部门还互不从属,有时候甚至给知州知县们下达完全相反的命令。
比如这次梁山军出征,要取道河北路和河东路,各地沿途要供应粮草辎重,调派民夫徭役,这件事就同时归安抚使、转运使、常平使管。
比如梁山军路过某州,安抚使觉得供应一百车粮草足够了,转运使却认为这里需要两百车,常平使则说这个州刚刚受了灾,存粮太少,还是请梁山军多走两步到下一个州领取三百车粮草好了。请问该听谁的?
不但是路一级是这样,其他的官职同样是一件事分成三四个人来做,这样彼此制约,彼此监督,便可以完美分散某个官职权力过大的问题,还可以避免官员贪赃枉法。
太宗皇帝这样的构思不可谓不好。可谁能想到事情会完全向相反的方向发展?
一职多官,三四个人管一件事,到最后却变成谁也不管。
相互监督,到最后却是三四个人同流合污,联起手来贪赃枉法。
而这些最终的结果是就是人浮于事,行政效率极其低下,并且贪赃枉法横行。
而与之相对应的,张叔夜却发现梁山军不管是军事还是民事,所有的部门都是各司其职,明确分工;并且同一类事情还集中在一起联合办公,而且还实行标准化工作,那做事和运转的效率简直高效到令人发指!
据说这一套行政制度也是林军主和吕军师,闻军师他们,以及各级军官和文官讨论制定的,并且每个月还要开会总结经验教训。
到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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