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8章.邓丽君(各地巡演)(2/2)
邓丽君笑着说,“我只是比汪姐年轻,可是要说漂亮,我可是比不过汪姐,汪姐可是香港演艺圈里的大美人。”
这时,罗老板又对大家说,“我把汪小姐叫来,有个想法要给大家说一下,我觉得咱们拍的《邓丽君之歌》中的歌曲还算不错,就是故事情节有些单调,缺少趣味性。所以,我想请编导把故事情节改动一下,如何改动呢,现在还是让李编导给大家简单地说一下。”
李编导就对大家说,“故事情节我是这样改动的。把《邓丽君之歌》与《鲍立之歌》溶为一体,内容改为邓丽君与鲍立同在台湾念书时是同学,因为经常听邓丽君的歌,就喜欢上了邓丽君,邓丽君也喜欢相貌堂堂的鲍立。可是,邓丽君觉得自己的年龄还小,就把鲍立介绍给自己的好友汪明荃。汪明荃和鲍立两人相恋后学成返港。因汪明荃之父对鲍立穷家出身甚为看不起,结果鲍立在气愤之下出走台湾发展,汪明荃因爱郎心切,最后不顾父母反对,来到台湾找到邓丽君帮忙,在邓丽君的撮合下,汪明荃找到了鲍立,说明了自己的决定,于是,在两人坚定的相爱之下,汪父无奈只得允许两位相爱的人婚事。”
虽然故事里加进了以汪小姐和鲍先生相爱的内容,但邓小姐还是故事里的主角,因为她的演唱仍为片中的主要内容。她扮演着一位有心有意的红娘,为两位恋人从中穿针引线。在劝说汪明荃下决心与鲍立相爱的那一幕,邓丽君用巧妙的言语,俏皮的声腔和幽默的神态让汪明荃感动不已。特别是她在演唱《花好月圆》和《十八相送》时,更是情深意长,温婉动人,让在场的拍摄人员深感她的歌艺精深,亲切可人。鲍立本身就是台湾歌手,邓丽君还是比较熟悉。于是,大家开始在一起拍戏,相互配合非常默契。
这个歌唱片是为4月11日的复活节假期而拍摄和播放的,可是,邓丽君一拍摄完,就和母亲一起去了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她和母亲都是第一次来吉隆坡,从香港乘飞机来到这里,让她非常吃惊的是,没想在离祖国那么远的地方,到处都是说中国话的人。而且这里的人要么说的是闽南语,要么说的是广东话,而这种话她都能听得懂,而且也会说。
吉隆坡于1857年建立于鹅麦河与巴生河的交汇处,马来语名为泥泞河口,1957年被定为刚从英国取得独立的马来亚联合邦的首都。也许这里靠近赤道,3月里的北风季风还在一阵阵地吹着,但气温却还是挺高,比香港感觉热了很多。当母女俩人乘出租车从机场来到市中心的凤凰大酒店时,感到身上有汗水渗出。因为她们早上在香港乘飞机时,穿的还是长衣长裤。出租车从街道上行驶,邓丽君就感觉这里无论是市容还是人流都比香港差去了一大截子,甚至比台北都差了许多,而且这里的穷人很多。
邓丽君和母亲在凤凰酒店里安顿下来,便与吉隆坡新大歌厅老板陈飘逸打电话。电话打通后,两人便商量在新大歌厅的秀场演出。因为东南亚这些国家的华人很多,而且都集中在较大的都市和省会城市里,所以,这次巡回演出采取的是秀场演出。秀场中的“秀”字是英语“show”的音译,原意是显示、演出、展出的意思。秀场简单来说就是表演的场所,可以表演歌舞秀、T台秀和脱口秀等,总之,你想怎么表演都可以。
两人商量了一会,决定在一周后的4月5日在吉隆坡新大歌厅举办“丽风之宝”暨“歌迷小姐”邓丽君演唱会。打完电话,母女俩便休息了一会,直到傍晚时分,乘出租车去了位于吉隆坡老城区南部的唐人街。
62.新大歌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