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7章 重新和好(2/2)

我没有离过婚,没法体会复婚的感觉。我接触和认识的人中有一些离婚的,但他们绝大多数都没有选择复婚,而是又跟别的女人结了婚。其中也有两三位是离婚了两三年,后来不知是因为孩子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两人又复婚了。我曾问过他们为什么又想着要复婚。他们都叹着气,说遇到了几个女人也都觉得不是很满意,加上孩子的原因,女方又一直在等着他,所以,也就只好复婚了。他们说这话时,显出着已经把生活看透了的无奈和悲哀。其实他们对复婚是很后悔的,可是,既然已经好不容易复婚了,就不能再离婚了。对于离婚后再复婚,我还是抱有一种成见,觉得两人能离婚,就一定会有非常严重的问题,表示两人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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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间存在着严重或是明显的不适应和不适合。既然两人之间存在着严重或是明显的不适应和不适合,就不应该再在一起生活。

有人把复婚称之为“破镜重圆”,但破镜重圆的本意是失散夫妻重新团聚和好如初,并非指离婚的夫妻复婚。失散的夫妻重新团聚与离婚的夫妻的复婚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而且感觉也大不相同。失散的夫妻重新团聚是一种意外的悲欢,而离婚夫妻的复婚却多少会有一些犹豫和无奈。本来重新团聚与复婚两者中并没有什么相同之处,只是现在人们都把这个成语用在了复婚上,所以,才使得复婚有了破镜重圆的意思。

和好与重新和好之间最大的差别是一个出于真情,一个则出于无奈;一个是完好如初,一个是存有裂痕。如两位在一起长大的闺蜜多少年来一直朝夕相处形影不离,两人好得像一个人一样。一天,A把自己热恋的男友带去让B看。男友不但英俊潇洒,而且很有才气。可是,男友和B一见倾心,很快就爱上了B。A觉得B把自己的男友抢走了。可B觉得是男友自己爱上了她。两人为此反目成仇。可是,后来,B觉得男友花心,便与男友分手了。很快两位闺蜜又重新和好了,但两人的心中还是有很深的成见。A认为如果没有B的插手,她早就和那位男友结婚了。而B则感到委屈,认为是那男友追她的,觉得A是小肚鸡肠。虽然两人常常碰在一起又说又笑,但只是面和心不和。

我认识的一位中年女人因为与一位老板暗中相恋,就闹着跟老公离婚。可是,离婚之后,那老板却一直不跟老婆离婚,她不停地催着老板离婚,可是老板总是给她编着各种各样的理由。最后,她看到老板并非真心要与她结婚,无奈之际,只得恳求与老公复婚。两人虽然复婚了,但双方再也不是原来的那种互信互爱的感情了。

中国有句古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中国还有另一句名言叫“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但是分久之后的重新和好和相逢一见的泯恩仇,感情和感觉绝对不再是原先的兄弟情和夫妻爱。两个人能做兄弟或结为夫妻,完全是靠着一种清纯和真实的情感。这种兄弟情和夫妻爱相依相靠,亲密相连。如果不是发生了重大的利益和冲突,是不会轻易地被瓦解和中断。如果这种利益和冲突大过了兄弟情和夫妻爱,那么,他们就会因此而反目成仇。即使他们以后再重新和好,也跟破镜重圆一样,两块镜片即使重合在一起,也是相互分割的残片,裂痕再也无法弥合。

所以,两位和好的朋友或同事,或是一对相爱的夫妻,千万不要因为某些利益而发生冲突,如果这种利益的冲突真是无法避免,两人可以和和气气地公平公正地做君子之争,切不可采用那些算计的手段来暗渡陈仓或巧取豪夺。作为夫妻更不可因为某种利益和冲突来损害双方的关系。人的感情非常地清纯透澈,也非常地敏感脆弱,容不得一点的欺骗和伤害。所以,那种不顾感情的伤害,执意要谋取利益的做法是完全不可取的。可以想一想,朋友和夫妻常常就是我们的知己和爱人,是我们快乐和幸福的源泉。而平时吃点小亏或是沾点便宜都不会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所以,不必为一点利益就跟朋友和爱人撕破脸面。如果为了一些利益就要失去他们,并与他们反目成仇,那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