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画魂(五.悔亲的代价)(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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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绍光把姑娘的画像朝她一亮说,“我有你的画像。”
姑娘欣喜不已,对他说了声,“你真行啊。”就招呼着他进到竹楼里。
等丁绍光脱过鞋进到了竹楼里,姑娘就让客人坐在客厅里的一张小方桌旁,一边喊道,“妈呀,来客人了。”一边给客人倒茶。
傣族人家的用具非常简单,而且桌、椅、床、箱、笼、筐几乎都是用竹制成。客厅中间放着一个火塘,火塘旁边有一些小凳。主人和客人们说话一般都是围在火塘旁。
丁绍光过去曾在傣族人家做过客,对傣族的人情礼节也懂得那么一些。上竹楼必须脱鞋,进门后要按照辈份大小、资历深浅,依次而坐;在屋内走路要轻,不能坐在火塘上方或跨过火塘,不能坐门槛;不能移动火塘上的三脚架。特别是傣家住宅的卧室有许多禁忌。卧室与客厅只有一块隔板相分。卧室中没有隔板,几代人都住在里面,而且是男男女女几代人都睡在一个大通铺上,没有任何隔断,只用蚊帐相隔。最里边是老年人用的黑色蚊帐;中间的红色蚊帐是新婚夫妇用的;再往下是未婚的青年或孩子用的白色蚊帐。因为他们认为这样地住在一起可以使一家人和睦相处,如果有隔墙,就等于把相互之间的心给隔开了。而且卧室是不容外人窥视的,若主人发现外人窥视主人的卧室,男人就要做主人的上门女婿,或到主人家做三年苦工,即使是女客人也要到主人家服役三年。
见到玉娟的阿妈和阿爸从卧室里出来,丁绍光就赶忙起身打招呼。玉娟的父母约五十来岁,一看就是忠厚朴实的傣族人家。傣族家庭充满着浓厚的母系氏族社会的色彩。男女结婚后,女人在家拥有绝对权威,大事小事都是女人说了算,而男人一般不太管事,也不太多说话。所以,丁绍光就得要恳求玉娟阿妈的原谅。只要玉娟的阿妈原谅了,他就算过关了。
玉娟的阿妈见客人是一个汉族小伙子,心里不禁一怔,但见小伙子身材较高,相貌端庄,风度不凡,心里自然是很高兴。大家坐在火塘周围,开始喝茶说话。玉娟的阿爸甚至把手里的手烟袋递给丁绍光,可是,丁绍光摆了摆手,说不会吸烟。
玉娟阿妈让丁绍光喝茶,就直接问道,“你是哪里人?”
丁绍光说,“我是YN艺术学院的美术教师,下放在这里,就住在达裕前村,就是村里储存粮食仓库的隔壁小屋。”
玉娟阿妈马上点了点头,说,“知道知道。”然后又问,“你在这里要住多久?”
丁绍光摇了摇头,说,“不知道,也许半年,也许一年。一些都要听学校的安排。”
说了一会话,玉娟阿妈要玉娟阿爸把家里的鸡杀了,再多做两个菜,好招待客人,因为傣族山寨的人对远方来的客人是非常客气的。而且,来人又是独生女儿的稀客。
丁绍光一听玉娟阿妈要留他吃饭,还要杀鸡烧菜,这让他哪好意思?本来他就是来向人家恳求原谅解除婚约的,哪能好意思在人家家吃饭?于是,他马上说,“大妈,我不能在你家吃饭,我是来向你们请求原谅的。”
玉娟阿妈一听,就莫明其妙,问,“我们能原谅你什么?”
丁绍光说,“大妈,是这样,我不懂你们傣族的风俗,冒犯了你们的规矩。那天在集市里,我吃了玉娟的烧鸡,后来,我的一位朋友告诉我说吃了人家姑娘的烧鸡,就等于同意了人家的婚约,可我确实不懂你们傣族的风俗。所以,我特意来你家,向你们全家表示道歉,请你们原谅。”
听着这话,玉娟阿妈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而且还跟玉娟的阿爸两人相互地看了一眼。这时,玉娟的阿妈说,“你是说你吃了玉娟的烧鸡,现在又不想同意与她的婚约?”
丁绍光见玉娟阿妈脸色一下子变了,就把头低了下来,羞愧地说,“真地很抱歉,我事先真地不知道你们傣族还有这个风俗。”
玉娟的阿妈突然站了起来,指着门外,恼怒地喊道,“我们没你这样的客人,你出去!”
丁绍光被吓了一跳,他从小凳上站了起来,还想说啥,可是,玉娟阿妈再次吼道,“出去,我们不欢迎你这样的人。”
丁绍光没办法,只好十分狼狈地从屋里走了出去。走到楼下时,他停了一下,想既然跟玉娟阿妈不好说话,能跟玉娟本人说上句歉意的话也行,他知道玉娟本人是不会对他这么严厉的。可是,他马上就见玉娟阿妈咣地一声,把楼上的门重重地关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