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朝廷大事(2/2)
然而,就连崇祯都对吴三桂抱有幻想,认为他迫于无奈才借兵剿贼,不是真的背叛大明。在崇祯心里,闯贼要远比满鞑更可恶。满鞑只需要些子民财产就会退兵,而闯贼可是要夺去他的江山的。
北京城破,皇后自尽,三个皇子至今下落不明,这已经是崇祯心中永远的痛。他恨闯贼恨的痛彻心扉,所以引清兵入关的吴三桂在崇祯心里一点都不可恨,相反崇祯对吴三桂还有丝丝的欣赏和感激。若是没有吴三桂借满鞑剿贼,闯贼在北方站稳脚跟下一步肯定是出兵南伐,自己又如何能够安稳的坐在南京?
既然吴三桂是忠臣,自然不能寒了忠臣之心,朝廷经过商议之后,决定派兵部侍郎左懋第、前总兵陈洪范、兵部值房郎中马绍渝三人的代表团前往北京。
一是向吴三桂宣旨,封其为蓟国公,世袭罔替,并发白银五万两、粮食十万石犒赏关宁军,由太仆寺正卿沈廷扬督率船只运送。沈廷扬曾经督率过海路漕粮运送,经验极为丰富。
使团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和满清朝廷商议,商谈联合剿贼事宜,并试探满清的底线,看其是打算占据大明的疆土还是和以前一样捞一笔就走?看看能否通过谈判让满清归还北京,为此付出一些银两财富也不是不可以。
朝廷的第二件大事自然是处理福王之乱善后事宜,福王被抓,一众从犯相继落网,是时候给这次叛乱画个句号。
内阁经过商议奏请崇祯同意,决定由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个部门共同审理福王叛乱之事,锦衣卫衙门负责监督协助。盖因福王之乱影响极大,审理的规格极高。
其实福王之乱事情极为简单,处置起来也不复杂,福王以莫逆之罪无可辩驳,按照宁王之乱先例,福王朱由崧处死,除福王之藩。
福王之乱主谋马士英已经自尽,其家人男的发配军前效力,女的发教坊司为奴。主谋太监卢九德,除以凌迟刑法。
忻城伯赵之龙、诚意伯刘孔昭,参与叛乱之举,均处死,抄没家产。
然而在魏国公徐久爵以及其他勋贵的处理上,审案人员发生了极大分歧。
右都御史李沾坚持认为徐久爵并未参与福王之乱,平南侯对徐久爵的处置有失公允,应该宣判徐久爵无罪。
刑部尚书吕大器却认为徐久爵在福王登基之时选择了服从,也许其是迫于福王的兵威,但为人臣子者不能效忠君王屈从叛逆,本身就是背叛,再加上徐久爵在平南军攻城时,响应福王号召出钱招募了一些乡兵,所以其并非无辜。
在福王登基之时,吕大器是少数没有选择屈从之人,所以有底气说这话,但是在其他官员看来,若是因为屈服就被定罪,那朝廷大部分官员都有罪了,若是选择了处置徐久爵,他日也可能以同样的理由处置自己。所以大理寺和都察院的官员都极力反对处置徐久爵。
双方发生了极大的分歧,审案陷入了僵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