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还是看不上(2/2)
果你真的从地底下挖出了宝藏,按照法律这些宝物并不属于房主,而是属于国家。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挖出了地下乌木,但是当地政府却要‘没收’的理由。
可是,宝物虽然名义上属于国家,但是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因为国家还有一项规定,对献出了宝藏的人要给与适当的奖励。问题便出在这‘适当’两个字上面。老百姓想的‘适当’时至起码要大致符合献宝的价值。
收集的部门则认为‘适当’是指自己单位能拿得出的资金。这下可麻烦了,这些宝物最终的落脚点一般都是各省市的博物馆。这些博物馆虽然有钱,有经费。
但是没有专项资金。自己做主买把扫帚也许还行,如果想买动辄几万,几十万的古董收藏还是力不从心。
(而且万一买了假货呢?谁敢保证所谓的‘捡宝’不是个坑?更别说很多人就指望着这个机会敲国家的竹杠。和那些狮子大张口的钉子户一模一样,)于是虽然强征暴敛那些散落在民间的宝物成了博物馆敛财的重要途径,可是如何兑现允诺的奖励却成了极大的困难。
对于这些政府部门经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个人捡到了价值几万,几十万的宝物献给了国家,可是博物馆或政府相关部门只奖励了五百,一千元。
一时成了全国性的笑话。我们且不说政府这样做是否合理,因为这种杀鸡取卵的做法便已经非常危险了,这次你侥幸赚了一个大便宜,五百块钱强买了老百姓数万元的古董。
但是老百姓又不是傻子,媒体又这么发达,下次再捡到宝物谁还会献给国家?国家的财产将只能进入那些文物走私犯的腰包了,这时,那些国家的公务人员变成了破坏国家文物的真正的凶手。
政府所希望看到的那种‘你不交给我,你便无法处理这些文物,甚至你便无法生存!’的幻想是美好的,可是永远也实现不了。
你如果欺人太甚,把老百姓逼到宁肯砸了也不给你的时候,不但政府成了破坏文物的罪犯,还有可能激化老百姓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矛盾。与和谐社会渐行渐远。
这次抢到的的东西再好也是一件,价值毕竟有限。后面的宝物更多,更值钱,可是老百姓都被你这一锤子买卖打怕了。
谁还会再献宝?那岂不是毁了大量的国家的财产?原来的,规定‘地下的宝物归国家’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
作为地方政府,你只能占一两次便宜。后面更长的时间,更广的地域里发现的更多的宝物便都被某个地方政府的一次短视行为而全部糟蹋了。
可是政府这样做也是无奈,一个官员在任只有这几年。工作好不好,能不能升迁全凭这几年中的工作成绩。
有的基层干部的修养又低,素质很差,有了创造成绩的机会岂能放过。国家的长远利益的好坏与官员的政绩没有任何关系,那为什么还要照顾到它?
除了博物馆,政府的还有许多决定经常成为老百姓的笑柄,例如当时实行的两项政策,节假日高速路不收费和博物馆不能收门票都是恶作剧般的胡闹。
在某段时期,国家莫名其妙的推出了一条‘节假日收费公路不得收费’的政策。于是,每到节日公路必堵。
于是有人开始质疑这条政策,且不说你节假日高速路不许收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仅仅后果就让人受不了。
大量的车辆挤在高速路上动弹不得,排出的有害气体极大的强化了雾霾的污染严重程度。这要害多少人,坏多少事啊。有人对此说,省了15块的买路钱,却费了45块的油钱。
那么这项政策是有利于开车的人还是有害于她们已经很难说清了,而那些不开车的人全部是受害者。另一件事更没理搅三分了。
外国许多博物馆不收门票,所以你也不收门票?你政府怎么想的咱们不知道。顶多是为了鼓励人们多去博物馆吧,但是首先你就无法执行。故宫博物院你敢不收门票吗?
你要是敢不收门票,每天能有几万人半夜便到故宫门口排队,为了保护文物,你唯一能做的便是‘限流’,每天只放几千人进去。
其他人能愿意吗?再来几个火葬闹的说,‘咱爷们几千里外大老远的来就是为了看故宫的。现在爷排了好几天队了,还是看不上,你们看着办吧!
我们火葬闹的人可不是好惹的!’那时候你怎么办?肯定要让步,改变原有的政策。一项政策有的单位执行有的可以不执行。
那还叫政策吗?张某顺的想法是,警察奖励贩毒案的告密者使用的是缴获的毒资,但是对于文物案子他没钱可以奖励。没有条件又想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