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四章 今天吃飞龙,好开心(2/2)
素翻了个白眼,开始按比例调配汤头……咳咳,是调配药剂。很快,雪花肉涮锅,空气中香味弥漫,希优顿命人将龙肉犒赏守军,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这一杯,敬伟大的罗素法师!”希优顿高举酒杯,战前饮酒是大忌,但昨夜的大战几乎奠定了胜利,必须庆祝一下。
“敬伟大的罗素法师!”
“敬伟大……”
“……”
号角堡呼声震天,军心士气前所未有的高涨。
表面上,这只是一群吃货的宴席,实际上是为了震慑艾辛格联军。
有飞龙很了不起?
真的很了不起,味道太棒了!
效果非常明显,艾辛格联军方面,探马将情报传回,大军指挥官勃然大怒,气得掀翻了桌子。
兽人军队何曾受过这等侮辱,当即下令大军后撤十里,不要打扰对方吃饭!
……
饱餐一顿,还顺带着打击了艾辛格联军的士气,洛汗士兵再次登上城墙,原地留下十口大锅和飞龙骨架,狠狠扇了对方一耳光。
用兵之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一顿宴席让艾辛格联军饱受打击,畏惧之心更浓,即便他们在人数上依旧处于绝对优势,但士气却坠入谷底,战争的天平向号角堡倾斜。
登上城堡,罗素返回深溪墙岗位,这里是最容易被攻陷的区域,为防意外,实力强大的护戒小队都在此镇守。
罗素受到了英雄般的欢呼,这时再换上戒灵同款造型,也没人会畏惧了。
见过他昨晚大发神威,士兵们再无半点畏惧,守城的老头都觉得此战必胜。护戒小队的成员也都面露笑意,几人甚至觉得,昨晚换成甘道夫来,也不一定比罗素更好。
如果罗素知道几人的想法,肯定会嘲笑他们头发长见识短,他和甘道夫比起来,还是有不少差距的。
打个比方,昨晚的战斗,换成炎魔结果如何?
炎魔曾将矮人一族打到自闭,背井离乡远走孤山,强大的矮人帝国就此没落,炎魔实力之强足以吊打3万艾辛格大军。
灰袍甘道夫都能和炎魔五五开,更加强大的白袍甘道夫呢?
诚然,炎魔有焚尽一切的火焰,几乎是火元素构成的庞大身躯,不惧任何刀剑兵器。但甘道夫会魔法,除了无所不能的照明术,他还会很多法术。
原著中,他和炎魔最终一战,从深渊打到最高峰。最后驾驭雷霆之力,一剑刺入炎魔核心,将其斩杀,足见他的魔法造诣。
还有白袍萨鲁曼,施展法术改变天象,暴风雪笼罩半个迷雾山脉,又是何等的强大。
甘道夫晋升白袍,一身实力或许没有萨鲁曼底蕴深厚,但也相差无几,罗素相信换成他也能使用天地之威。
也就是甘道夫不愿动手,不然的话,他一个人完全可以消灭艾辛格大军。
甘道夫接受使命来到中土大陆,他的任务是引导原住民击败索伦,自己则作为辅助。这也是为什么他实力如此强大,战场上却少有惊艳表现,他是搭建舞台的人,不是负责表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