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25章 弊祸之政(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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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济这人还真是得陇望蜀。”

虽说兰庭并非没有意识到李济已经授意正妻丁氏向春归示好后,还巴巴地又遣了个妾室来试探这等不合时宜的行为,但他对于别家的内庭私晦一贯就没有猎奇的心思,听完春归的讲述未对申氏任何评价,只蹙着眉头表达了对李济的抵触。

“自从胡端没能顺利升任汾阳知州一职,李济应当就意识到朝中或生变故,不过父亲赴任后,一度毫无作为又让他怀抱饶幸,直至荣国公受挫且我还揪着施良行受贿之事不放,他便有若惊弓之鸟,要若是他并没有行为中饱私囊的劣行,怎至于一有风吹草动便急于倒戈?”

“迳勿言下之意是,李济也和施良行同流合污?”

“一州长官贪赃敛财,其下属官做到独善其身实在艰难,如今已不是太祖时候严惩贪腐诛连党从的风纪,是以往往只究首恶以及罪重者,如胡端为了奉迎上官枉害无辜的罪行必定不会轻纵,但如李济一样只是受赃则往往小惩大戒,但李济的念头,摆明就是连小惩都不接受,还想靠着见风使舵搏得更大利益。”

知错非但不悔改,还铁了心的要一错再错,有这样的官员在百姓怎能安幸,可让人无奈的是虽然太祖之治时就严惩贪赃枉法的官员,甚至下令对贪官处以剥皮填草的酷刑,但莫说后代的国君,即使在太宗帝本朝,贪腐现象竟然也是屡禁不绝。

“那迳勿打算如何对待李同知?”

兰庭又再考虑了一下:“虽说不能立时肃清官制,可我若助长此类风气,便是有违祖父临终教嘱。如施良行以摊派粮长之名逼取王久贵等富户的贿赂,且还有各类巧立名目征收杂役的罪行,李济这样的属官必定也是从中分取利益,他若不愿自悔反举,又有什么资格仅仅只得小惩大戒?我不会答应他任何利益,倘若他为此隐罪不供,那就且等着一齐与施良行、胡端之流被弹劾究罪吧。”

对于兰庭如此强硬的态度,春归并没有任何劝谏的意思,她虽对丁娘子的境遇心怀同情,但一码归一码,总不能为了出于私人原因的同情就助长贪赃枉法的风气,故而春归半点为李济求情的心意都不存,且还盘算着是不是应当通过莫问小道的嘴巴,给予那贪得无厌的人一点警告。

不知不觉间风雨已停,春归自己去点了灯,让屋子里些微的有丝亮光,但她和兰庭的谈兴显然都还健旺,所以两人依然还是斜靠在炕上说话,春归问到了白昼时让她和尹小妹都困惑不解的问题:“真不明白焦满势为何急病身故家中男丁只有一个未及冠的独子,却仍然要让年纪小小的焦小郎担任粮长,反而他担着逃亡不知所踪的罪名,家人就能把粮长之责推脱出去?”

“辉辉对粮长之制了解多少?”兰庭不答反问。

“我知道粮长之制乃太祖时制定,原本是由富户大族担当,不过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户抵触担当粮长,甚至视为倾家荡产的劫祸故而想方设法推脱。”但这些传言的真伪春归就不甚了然了,她家是乡绅门第,从未担心过被摊派粮长。

“辉辉说得不错,粮长之制确然是太祖执政时制定的国策,具体而言是将州县分为若干粮区,每区摊派一位粮长,起初粮长甚至还是世袭制,父死子替。粮长不仅要负责征收夏、秋两季赋役,还要负责运送赋役入京,太祖是贫苦出身,建业前深受贪官赃吏迫害,不仅亲眼目睹,甚至亲身经历了贪官逼得穷苦百姓家破人亡,这才逼得暴乱四起,使前朝帝治土崩瓦解。故而太祖痛恨贪官,严防赃吏迫害平民。粮长起初不由各地官员选派,而由朝廷直接任命,不能是官绅户,且一定是富家庄主,太祖认为以民治民就能减少横征赋税的风险,且太祖还会亲自召见各大粮长,向他们询问各地的民情,了解官员是否有贪腐压榨的罪行。”

兰庭很有耐性向春归解释详尽粮长制的由来和目的:“故而各地粮长虽说会承担一定的责任,并且要出钱出力将赋税送往京城,但能获君帝亲自召见的殊荣,且也会被地方官员忌惮敬畏,这样就能在籍居拥有相当的威望,甚至还有不少因为检举贪腐立功,被太祖直接任命为官员。所在太祖执政的时期,粮长可谓炙手可热,富家大户竞相争取。”

说到这里兰庭的神色就变得严肃起来:“不过到了后代君帝,几乎无人做到能如太祖一般事必躬亲,也因为并没有遭受贪官污吏的迫害,逐渐不再重视民情,粮长得不到召见,没有了殊荣和特权,付出和收益严重失衡,故而从竞相争取演变为推脱不及,世袭制再也进行不下去,需得一年两次摊派,再不可能由朝廷选任,故而将此职责下放至地方,州县官员就掌握了摊派粮长的职权。”

春归听出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可焦满势虽说并非贫苦,也只是拥有不足百亩良田的人家,辛苦经营,也就只能保得一家人丰衣足食,他怎么能被摊派上粮长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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