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九章人与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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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有了远大的志向就会努力的去实现,但是这要建立在可能的基础上,否则就变成了好高骛远。

丑小鸭永远也变不成天鹅,因为它本就是一只鸭子。

党项想要崛起是可能的,但他的受制条件太多,大宋四周虎狼环伺,而他党项不也是这样?

南方有大宋,东北有辽朝,西南还有吐蕃,它的扩张方向只有茫茫的西域之地,但这条曾经的丝绸之路已经随着和中原王朝的失联而没落沉寂下去,再也没有往日的繁华。

党项觉得切断大宋与西域的通商可以遏制大宋的发展,并轻而易举的拿下国力虚弱的西域诸国,可它错了,党项得到的西域只是茫茫戈壁而已……

就在李元昊对自己的党项开始改革的时候,大宋的皇宫中赵祯也在对他的大宋开始新一轮的改革,这将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变革,阻力之大难以想象,但赵祯依然执着的进行。

原因无他,这是保护大宋长久留存下去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国立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说白了法是国家的产物,是统治者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强制把国家约束在一定范围之内的东西。

通过对《韩非子》一书的研析,赵祯得出中原王朝保持长久稳定统治的秘密,外儒内法,兼具黄老之学。

拿起桌上的那本太祖时期就开始编写的《宋刑统》,这是大宋唯一的法律书籍,也是这么多年来大宋不断编修的法律,可其中的内容还是不完善,有许多错漏和不合常理的地方,甚至有的还自相矛盾。

这样的法律如何让官员去执行,如何让百姓去遵守?赵祯觉得要不是这《宋刑统》是太祖下令编修的,大宋甚至不会去用这东西。

许多地方州府的官员多以自己的道德标准去判定事物,这就是所谓的人治,而它的定义来自于孔子。孔子认为“文武之政、布在方策。为政在人、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赵祯微微赞叹,这位先哲分析的很对,中原王朝多年来的政治都是这样,人亡政息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历史上的大宋就是如此,范仲淹的改革,王安石的变法,那一项不是人亡政息,甚至是人走茶便凉。

但人治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的治国理论,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的主要原因是它把权利掌握在了少数人的手中,比如皇帝,士大夫……

身为统治阶级的皇帝和士大夫本就是特权阶级,无论赵祯怎么去平衡权利,这都是不争的事实。

而人治的对立面便是法制,后世的人为何比古人自由?因为大家生活在法制的范围之下,一切的日常生活都是按照法律的所规定的路线进行的,如果违反法律无论官员还是平民都将受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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