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2.弹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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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郑克臧定下了配合暹罗出兵缅甸的调子,但要真正达成两国共同出兵的协议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彼此之间的利益如何划分、进军路线的设计、两军如何配合、军费分担等等等等都需要进行认真的讨价还价才能最终落实,而在达成最后协定之前,暹罗王太子入觐才是明面上更加重要的事件。

姑且不说得到华夏朝廷答复的暹罗方面如何操办王太子入觐这件大事,武成二十年五月初六,江南常州武进县发生了一件足以记录进历史的大事。

“某,武进县功民会议郎高榕,今日要弹劾本县知县典兴诚包庇下属、侵吞官帑、操纵市面。”高榕的话在不大的会场里回荡着,以至于在场的议郎们都一个个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包揽营建,侵占官民利益。”

虽说御赐功民会有权监劾县级官府,但功民会设立至今,这项权利只是威慑的原子弹而已,从来没有实用过,今天的弹劾可谓大姑娘上轿头一遭,因此主持会议的议长说话都有些磕磕巴巴:“高,高议郎,你,你弹劾本县正堂,可有真凭实据,须知道,圣上虽然赐下监劾大权,但也决不容许我等议郎无事生非,若是你捕风捉影,只怕法司不会轻易罔纵,一旦定谳,只怕就连你功民身份也留不下来了。”

议长是好心,但吃了秤砣铁了心的高榕却不为所动的回答道:“某有确实的证据。”

说着高榕把收拢到得所谓证据分发给各位议郎:“请诸位议郎查看仔细了。”

几名议郎不约而同的翻看起这些文字来,好半天有人开口道:“若按高议郎所呈供述来看确实是那典令罔顾国法,然这只是一面之词”

高榕截口打断道:“某愿意与典大尹与诸房主政逐一对质”

“各位大人,你们说这功民会要本官自辩施政无过,这,这简直岂有此理。”功民会传讯的请求很快被送到了武进县衙门,接到传讯的典知县气急败坏的找来了一众下属商议对策。“小民问责上官,这,这真是旷古未有之羞辱。”

“典大人,功民会是奉旨设立,其开办之初,朝廷便授予了监劾之权,因此当有议郎弹劾之时,请被弹劾的官员过去自辩也是应有之意。”话虽如此,但在堂上大多数官吏看来,被拉到功民会上自辩是一种极大的羞辱,届时无论能否说服压制这些闹事的议郎,被弹劾的知县大人和其他几名涉及的官吏肯定在全县官吏、士绅、百姓面前丢尽了颜面,日后如何能再行使原来的职权。“只是大人乃本县父母,如何能丢了官仪,因此以下官看来,大人不必亲自到场,写一份服辩由同涉的几位大人代为交过去即可。”

“县尉大人此言不妥。”按照华夏朝的体制,县尉并不管理县内丁壮、团练也不管理警察注视,而是跟州府一级的通判一样专司城市管理,换而言之就相当于另一个时空的城关镇镇长的职务,因此与县房主政之间并没有直接的上下级关系,仅仅是品阶高于对方而已,所以就涉案的都水房黄主政来说不必过于恭敬。“堂尊写服辩与亲自到场自辩有什么区别,一样在官民眼中失了身份和权威,日后只怕一样政令不行。”

对于黄主政的顶撞,自觉身份不同的县尉并没有反驳,倒是相当于办公室主任的县主薄略微觉得对方跋扈了,因此皱眉质问道:“那以黄大人之见,该如何处置呢?”

主薄管上下公文,在县房与县衙之间起联络作用,因此黄大人对其倒是不敢过于托大,所以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下官的意思很简单,那就是不必理会。”

县丞提醒道:“功民会是依旨行事,若是不去,只怕有大不敬之嫌。”

县丞相当于副县长,受知县委托分担若干部门的管理权,但在本县,县丞并不直接管理水房事务,因此黄主政一样不鸟这位大人,只是因为对方理论上有可能成为本县知县,所以答话中才存了一份恭敬:“羊大人,功民会虽然是依照旨意行事,但朝廷官制和律令中并无官吏一定要接受功民会质询的条文,所以,去是遵旨,不去也是遵旨。”

羊县丞一滞,随即扭头看向本县捕盗房主政:“花大人,可有这样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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