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七章 黄羊(2/2)

黄羊头部圆钝,耳朵长而尖,并且生有很密的毛。具有眶下腺,与藏原羚和普氏原羚不同。它的四肢细长,前腿稍短,角质的蹄子窄而尖。黄羊善于跳跃,也善于奔跑,多栖息于半沙漠地区的草原地带。比较喜欢吃羊草、针茅、羊茅等杂类草。

黄羊很耐渴,有时可以几天不喝水。中午喜欢分散成小群静卧,进行反刍,也就是把吃过的草吐出来再吃一遍,听着比较恶心,但黄羊就是喜欢这样做,毕竟,黄羊的笑话系统不好,吃一遍消化不了,需要多吃几遍才能更好的消化草类,进而为自己的身体提供营养。

秋季的时候,黄羊家族汇集成一个大群,有时可以多达数千只,浩浩荡荡地进行迁移,通常有一只有经验的雄兽在前面带路,其余的个体便一只跟一只组成一列纵队,有条不紊,依次行进。

黄羊善于跳跃,高度可达两米多,平地一个纵跳可达六七米远,下坡时甚至能跳到十三米远。它也善于奔跑,最高时速近二百里左右。如果以一百五十里的时速奔跑,则可以持续半个时辰之久,可谓是耐力持久,在原野上时而直线前进,时而来回横窜,尤其喜欢在草原上奔驰的马匹和汽车面前飞越而过。

由于奔跑的本领十分出众,再加上各种感觉都十分灵敏,所以发现远处的天敌后并不害怕,往往先凝视一阵,然后奔跑一段距离,复又站住,回过头来观察一番,再飞速奔逃,转瞬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速度和耐力是黄羊的天生优势,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能力,所以,黄羊这种动物才能够始终活在这天地之间,遇到天敌和人类的捕杀,他们会利用自身的速度和耐力优势,将危险给排除。

所以,尽管黄羊的体型很大,但猎人想要猎杀黄羊也是非常不容易的,除非从几个方向进行合围,否则很难将黄羊给抓住。

而黄羊的天敌,一般也只能对幼年的小黄羊下手,比如狐狸,猞猁,还有空中的大型猛禽,都会选择对小黄羊下手,而对于成年的大黄羊,它们是无能为力的,尤其是猛禽,是根本吊不起太重的物体的,就算能杀死大黄羊,也是带不走的,猞猁和狐狸的实力也同样有限,只能猎杀幼年的小黄羊。

但黄羊有一个最厉害的天敌,那就是草原上的狼群,这个天敌是黄羊最为惧怕的野兽,因为狼的体型比猞猁和狐狸要大,攻击力更强,且狼是群居的动物,经常性的集体捕猎,可以从多个方向围捕黄羊,甚至一直不停的追赶,从而让黄羊之中的羸弱者渐渐的跟不上大部队,进而落单成为狼群的食物。

另外,黄羊有一个致命的缺陷,被后世的猎人发现的,这个缺陷就是喜光,就算是面临死亡的威胁,也不愿意离开光线,简直愚不可及。

也就是说,当黄羊在远处看到光亮,会拼命的向有光的地方奔跑,而人类就可以利用灯光把黄羊给吸引过来,然后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射杀大批的黄羊。甚至那些开始并没有被射中的,在眼花缭乱的灯光下,也会像着了魔似地不肯逃离,最后只能束手待毙。

当李安躲在一棵大树的后面,悄悄的猎杀了一只黄羊之后,旁边的黄羊只是警惕的楞了一下,并没有丝毫逃跑的意思,因为它们没有发现周围任何的异常,只是自己的同伴无缘无故的倒地不起,而它们不知道原因,所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毕竟,枪口是很小的,若是有一支利箭插在黄羊的身体上,剩下的黄羊就能知道怎么回事了,也知道往哪个方向逃跑,而枪支造成的伤口很小,这些低等的黄羊是看不明白的,自然也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在这种情况下,李安完全有能力将这一大群的黄羊全部猎杀,但这样一来,这个群体就彻底的消失了,对黄羊群来说,就损失惨重了,而且,李安也没有那么大的胃口,捕猎图的就是乐趣,能有一些收获,让自己能够吃几天就够了,若是竭泽而渔,以后就更难打猎了,李安才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呢?

所以,在成功猎杀两只黄羊之后,李安便停止了猎杀,决定立即收手,让剩余的黄羊能够好好的活着,留到以后再猎杀。

马匹的负重是有限的,李安与随身携带的物资就已经够重的了,刚刚已经捕获了五只野兔,此刻又猎杀了两只成年黄羊,若是继续捕猎,只怕就拿不下了,而经过这两次打猎,时间已经过去一半了,虽然还可以继续寻找猎物,但已经没啥必要了,倒不如现在就回去,早些回去的话,也更能显得自己有能耐。

把两只黄羊绑在马匹的两侧之后,李安就策马返回了,因为负重比较大,所以,李安行进的很慢,以防止马失前蹄。

在返回的途中,李安还遇到了各种野鸟,不过,今日的猎物已经足够多了,完全没有必要再去打鸟。

而在快要返回出发的时候,李安将枪械给拆了,瞄准镜,消音器,枪托,与主体分别放在马匹的两侧包裹内,并随手扔了几支箭矢。

“李侍郎回来了,还有一刻的时间呢?怎么这么快。”

李豫的护卫,看到李安,小声的跟身旁的同伴说道。

“看马匹的后面,收获还不小啊!好像是黄羊,这个家伙可不多见,长安城四周很少会出现黄羊,李侍郎的运气也太好了。”

另一名同伴,噫吁的说道。

李安的护卫,连忙迎了上去,并帮助李安把黄羊和野兔取下。

“杀一只黄羊,五只野兔全处理了,准备做午饭。”

李安轻轻下马,开口下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