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六、离奇:朋友假借条,法院真立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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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在本书第114回中有《见老友写出空借条》的情节,说的是夏天的妹夫吴平和李奇家被公司派往鞍山出差采购钢材,遇到在深圳认识的老朋友宋吉和赖祥志。大家都有“他乡遇故知”的亲切感,在一块寒暄、打牌、喝酒,好不热闹。后来,赖祥志哭丧着脸对吴平说:“我先垫来买钢材的20万元订金,是借我老婆的钱,现在拿不回去,老婆要跟我闹离婚,没完没了。”请求吴平帮个忙,这忙其实很简单,就是写一张借条,拿回家去骗他老婆,说是钱拿回来了,在鞍山被朋友吴平先借去用了。吴平不知是计,以一种哥们义气,想帮他解决家庭纠纷,于是,大笔一挥,写了一张借条。

吴平回来后,也没有对家人谈起帮了赖祥志写借条的事,他想:“帮了他就算帮了他,只要他的家庭没事,他老婆不离婚。我就尽到了朋友的责任。”

怎奈赖祥志这个骗子不是这样想。

古人有“一字值千金”之说,然而,要说吴平在出差期间歪歪扭扭写出的两行字,满打满算加起来才30个,能值多少钱,要在深圳的几家法院来回折腾三、四年之久。如果不是小的亲眼所见,就是你跟小的说了,把小的打死,小的也不信。

话说赖祥志当日收了吴平写的借条,放到钱包里就当成真金白银了。出差回到深圳后,没过多久便请了律师,一纸诉状递到罗湖人民法院,要求吴平还他这笔连影子也没有见着的所谓20万元 “借款”。你别说,法院还真的立案了,这天,吴平收到罗湖法院的传票。

面对前来送传票的法官,吴平疑惑地说了一句:“天呐!这就算借了?”

你还别说,俗话说的:“鹿还在山上跑,没有打到。鹿汤已经喝了一碗了!”这回还成了真的了!到了晚上,吴平的老婆夏芳回到家里,吴平知道纸包不住火了,才一五一十地将鞍山写借条给赖祥志。被罗湖人民法院当成真有其事,发了传票的事讲给夏芳知道。

夏芳一听暗暗叫苦,随即拨通了她哥哥夏天家里的电话:“喂,阿嫂,阿哥在吗?”

樊婷说:“他上井冈山去了。应该明天会回来吧!”

夏芳说:“那好,我在明天下午下班以后,到你家,告诉阿哥回来后不要走。”

樊婷听出好像有什么事,便关心地问:“有什么事吗?”

夏芳说:“一、两句还没办法说清楚,还是等明天一起说吧!”说完放下了电话。

第二天上午九点钟,夏天回到了家里,稍事休息,樊婷跟夏天说:“妹妹下班后会来我们家,好像有什么事。但是昨天不肯说。”

夏天思忖道:“是不是她工作上出什么事了?”

这谜底一直到了晚上夏芳夫妇来到夏天家里,将吴平出差期间发生的事告诉了夏天才解开。

夏天听后对吴平说:“事情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没有借就是没有借。现在的问题是,一要做预防性的措施,防止他们搞诉前保全的动作,把自己正而八经的财产封了;二是你要原原本本、毫无保留的、不带自己观点地把当初在鞍山的活动跟我说清楚。你一定要讲真话。啊?我写一个不用你在法庭上动嘴的答辩状,让法官去推敲,争取胜诉。”

吴平说:“好。”

于是,吴平和夏天经过一个晚上的对话,夏天知道了事情的大概。利用几个晚上,帮吴平写了这样一个《答辩状》交给了罗湖法院:

答 辩 状

关于赖祥志诉我欠款纠纷一案是毫无借款事实根据的, 借据完全是赖祥志采用欺诈手段骗取的。现我把写“借条”给赖祥志一事陈述如下:

一、这张“借条”产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在场人 。

我在1998年4月15日至6月2日出差到鞍山,为深圳富鸿实业有限公司购买钢材。我和姚远(深圳富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及公司职员李奇家一行三人,到了鞍山住在鞍山天河宾馆。我和李奇家住12楼1205房,姚总住另外一间。(姚远在4月18日下午2点40分乘沈阳至深圳班机回深圳而我和李奇家一直到6月2日仍在鞍山。)

在4月24日下午6点钟左右,我和李奇家、宋吉(天津兵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去吃晚饭,在宾馆下电梯时碰上我曾在深圳福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的董事、副总经理赖祥志,相互问候“这么巧”后,就一起去吃晚饭。吃完饭后。赖祥志叫我和李奇家、宋吉到他房间坐一坐(当时赖祥志住在天河宾馆14楼1404房)。在场的人有:我、李奇家、宋吉、赖祥志及和他一起的姓包的先生。在聊天时,我问赖祥志来鞍钢做什么,赖祥志说:“因购买钢材一事,从年头搞到年尾,已付了20万元现款好几个月了,到现在也不发货给我,搞到好麻烦。”聊了几句后,赖祥志提出玩几圈麻将,玩到太约11点左右,我和李奇家、宋吉一起走。我和李奇家回1205房休息,宋吉回鞍钢招待所。4月25日我和李奇家休息到12点多才去吃饭。当天与赖祥志无联系。但在下午5点多钟时,宋吉到我房间坐,看到他一进来满脸怒气,对我说:“你的什么老乡,什么当过兵的,简直是个无赖!他来向我要钱,有这个道理吗?他这个事我不管了,由他打官司去吧!简直不是人,是畜牲,跟我拍桌子,岂有此理!”宋吉接着又说:“赖祥志春节前来鞍山这么久,吃的、喝的、玩的、嫖的、住的,花了我几万块钱,我还没有问他要钱,找我来发脾气。赖祥志开口说600万,又说500万,又说450万,又说250万,又说200万,到年三十才交给鞍钢20万元。他自己违反合约,搞到我年三十晚才回到家。连回深圳的机票都是我买的,但到深圳机场后,赖祥志有车来接。他自己坐上车就走,也没有叫我一声一起坐车走,他这样是人做的事吗?这种事都能做出来!”宋吉要我转告赖祥志,要赖祥志在鞍山吃的、喝的、玩的、嫖的费用算还给他。并说:“我不管了!由他打官司去吧,赖祥志首先违反合约。打起来的话鞍钢要罚他60多万,我不理这事了!”说完后,他就回鞍钢招待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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