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夺面双雄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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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候的林夕,总算将手太阳小肠经梳理通顺。

这一条经脉,又被称为“五官经”,如今林夕的虽说距离耳聪目明还很遥远,但是好歹脑袋不再跟个大石头西瓜一样,对于外界开始有一些感觉。

最显著的体现为,现在她行功之时鸟类已经很少能在她身上自由飞“翔”了。

回想这段时间每天早上收功之后,总会在头上、身上发现一些鸟粪,林夕就觉得很酸爽。

如今儿砸嫌她太臭,干脆呆在仙术屋里,死活不肯出来。

当初大王花那么臭,也没见你说一声,怎么到了老子这里就这般嫌弃?

个死小孩,越来越不可爱。

“噗叽!”

阿拉雷对着她的脑袋喷出一道水箭之后,又快速缩回空间里。

等到林夕弯曲手臂去捉阿拉雷,估计小家伙已经在仙术屋的躺椅上睡着了。

林夕不由得一阵沮丧,阿拉雷现在给它的咩起了个新名字“林慢慢”。

慢个屁啊,你老咩我跟大多数丧尸比已经可以被称为“飞毛腿捣蛋”了好吧?

既然发现自己还可以缓慢修炼,林夕决定还是尽早归队吧。

在这样的小山坳里,她倒是的确安全了,可只知道自己是在一个离什么张家店还有二十公里左右的山坳,剩下是一无所知。

队友们没人怪她,可她总不能真的为了保住性命就躲在这里等待人家去厮杀、拼命,然后直接出来享受人家的胜利果实吧。

就算真的要这样,起码也是跟大家混熟了以后的,第一次就混吃等死,师父那张老脸也不好看。

在一个清晨,林夕沿着那条越野车行走的公路……

下面的臭水沟开始向着张家店前进。

现在的速度,她是绝对不敢明晃晃跑到公路上嘚瑟的,否则等待她的,必然是一个大写的“死”字。

挪着两条圆规腿,林夕总算在天快黑的时候,挪到了张家店。

普通人最快一个小时可以走七公里左右,三个小时就可以走到张家店。

林慢慢足足用了八个多小时。

**同志说: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永远不会干涸,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事业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最有力量。

林夕深以为然。

这里几乎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她这样茫无目的,缓慢挪动双腿的丧尸,居然让她有种回归集体的感觉。

丧尸的确是行动迟缓,但是好处也有,那就是力量巨大,这个林夕早已察觉。

而且只要头颅还在,断肢残体神马的,对于他们丧尸来说,除了造成行动上的不便之外,并无太大影响。

再有就是,丧尸虽然是见人就啃,可那只是被丧尸化后一种本能的驱使,其实丧尸并不需要进食。

所以一旦陷入丧尸们的包围,将是非常危险的一件事情。

张家店是一个农村的小镇,然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什么超市、粮油店、服装商贸城等等全都可以找到,不过街道上那一排排的门市全都遭到了毁坏。

每个店铺的门玻璃全都被砸碎,像是一张张形状各异的黑洞洞的巨口,在等待择人而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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