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形势突变(2/2)

曹操发出血召的消息传来。

皇后何婉气得不轻。少帝也满脸委屈,他自问,自己何时向别人写过血召要别人来讨伐刘易了啊?如果,刘易真的像董卓那奸贼一样,恐怕他早已经惊惶不安了。但是,他知道刘易不是董卓,绝不会因此而谋害他的。

他知道此事之后,马上向刘易作了说明,绝无此事。

刘易自然不可能因此而怪罪于少帝,也不会恼了皇后何婉。因为,他实在没有想到曹操居然会这么的阴险,无的生有弄出了血书的事来。

还别说,这天下的人,还是有不少人相信了曹操的。

曹操也下了不少功夫,伪造出血书的来路。

是先朝的一个官员,司徒黄琬向曹操呈的血书。

这家伙,还真的命大。他当初被刘易摆了一道,因此而记恨于心,因为鼓动了袁绍攻伐刘易,但袁绍根着大败。刘易与袁绍、公孙瓒联手结盟征伐黑山张燕的时候,他担心刘易会记恨于他,会将他置于死地。他因而投到了曹操的帐下。

经他游说,曹操亦多少有点后悔当初不联手袁绍一起攻伐洛阳。不过。那时候,他新败一场,实力受损,与袁绍联手。未必就可以击败刘易,可是,他现在实力大涨,今非昔比,所以,他觉得可以利用一下黄琬。

如此,才由黄琬弄出血书呈上。历数刘易的罪状,准备兴兵讨伐刘易。

只是,刘易毕竟不是董卓,并且,刘易的声名,早传遍天下,虽然有一些别有居心的人愿意相信刘易就是一个与董卓差不多的奸贼,可更多的人。却相信事实可能并不是如此,他们不太相信刘易会要挟少帝。所以,多数的人。都只会采取一个观望的态度。像孔融、陶谦等等,都是在冷眼旁观,并不参与响应讨伐刘易。

任凭天下诸侯纷纷攘攘,刘易现在稳据洛阳,都不用太过担心。

其实,许多诸侯,现在都没有与刘易有直接的利益冲突,当初董卓弄得天下怨声载道,天下诸侯都想借机露脸打响名头,如此。才会人人争先的前来与曹操会盟。可今时今日,他们已经不须要这个露脸的机会了,此刻,他们要的,只要发展的时间。所以,大多数诸侯。都只会冷眼旁观,安心加速发展他们的势力。

这些,并没有真正的让刘易担忧。仅只是召回文丑,让他率两万精兵,加强虎牢、汜水关的防备。另外,再将出一将,坐镇荥阳城,还有宜阳,也派出一将率一万精兵严防有军像当初自己一样,穿过大山偷袭而来。不过,刘易当初两千军马,从大山中穿过来,都不知道花费了多少功夫,两千人马,出山之后,人人都疲惫不堪,仿似大病一场一般。所以,大军想从山中穿行过来偷袭自己,这事不太可行。有一万精兵防备,已经足够了。

不过,跟着下来的事态发展,还真的让刘易不得不重视起来。

原来,弘农城落下刘易手里,消灭了董卓大量精兵的事,董卓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信报。

他见到了返回长安向他报告的李儒、张济等将,他气得差点没有将这几将给斩了。

特别是李儒,当场被董卓亲手打得丢了半条命。

留下大军在弘农郡,是李儒之策,又是李儒亲守弘农,居然都丢了,董卓能不气吗?那可是他的精兵啊,几万精兵的损失,使得他的精兵还仅只有不到十万人马。余下的二、三十人马,都是一些新军,这让他如何能够安安稳稳的在长安发展?何时才能真正的称霸天下?

李儒从此,被打出朝廷,他决定永不再听李儒之计。并且,他把李儒赶到了函谷关,让李儒与函谷关共存亡。

没有了李儒之个智囊。便是一些朝臣的发挥舞台了。

当曹操发出的讨伐刘易的血召的消息传到了长安。已经是董卓所把持的朝廷司徒的王允,他向董卓献上了一计。

主要是让董卓以皇帝的名义,向天下诸侯发出召书,像当初他刚占据洛阳的时候一样,表各地诸侯为朝官,再次正式的承认各地诸侯的州郡刺史或太守的身份,给他们下发圣旨。

像赶走冀州刺史韩馥的袁绍,朝廷可正式任命袁绍为冀州牧,曹操,则为兖州牧并兼为东郡太守。东郡,其实就是洛阳东面的所有郡城。如此一来,亦可正式的要求曹操收复被刘易所占的东郡。为曹操讨伐刘易的事正名,让天下人都知道,曹操出兵讨伐刘易是正义之举。

当然,这些只是安天下诸侯之计,真正厉害的地方,王允让董卓正式起兵响应曹操,并联合一些与董卓关系不错的诸侯,让他们也共同出兵攻伐刘易。

这里,包括荆州的刘表,派密使前往劝说刘表起兵。

另外,居然还请匈奴王於扶罗,也就是原来的左贤王,请他率军进入并州,出兵洛阳。

这左贤王,他早向董卓称臣,所以,董卓可以命令他。当然,左贤王自身也早想出兵攻占并州了,只是一直都没有借口出兵罢了。所以,董卓的命令,他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

左贤王集结二十多万大军,在塞外虎视眈眈,准备发兵并州。

董卓、曹操、刘表,还有一些诸侯,再加上匈奴的二十多万大军,如果真的让他们一起发兵向洛阳进攻,这还真的危险了。

许多的变故发生,刘易不得不重视。

在收到探子传回来的各方面的情报,刘易马上把所有的战将都召了回来,包括所有的军师及文臣。

事情,越来越显得有点扑朔迷离,越来越有点脱离刘易的控制,所以,刘易必须要对事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然后,再制定应对之策。

这是刘易第一次,正式把所有的战将、朝臣都召回朝堂一起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