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1/2)
最快更新写在25岁前最新章节!
那些走失的记忆,偶尔会窜回大脑,久久不能释怀。
有时候成为朋友,两个人之间可以是互补,可以性格南辕北辙,但能走在一起的人,多多少少总有相似的地方。比如孟丽渝,她喜欢吃,我也喜欢;比如游离,我喜欢宁恕,她也喜欢。
游离和宁恕、周静瑶、男同学1号是另外的一个四人帮。他们买同款鞋子不同颜色,你你我我互换着穿。那时候很流行鸳鸯鞋子或者鸳鸯鞋带。看过游离手机里的照片,他们四个人伸着穿着同款鞋子的脚,围在一起,绕成一个圈,拍照纪念。他们四个玩起来,比我们铁三角玩起来,更疯,聊的话题也更劲爆。80后的高中时代不比90后的学生,恋爱现象如此普遍。你可以喜欢一个人,但不会明目张胆地宣扬。我们这群人中,那时候恋爱的也只有周静瑶和宁恕。宁恕是我们这号人中恋爱的鼻祖,他提及的有关恋爱的话题都被奉为经典。特别是他那句:KISS就像喝口水,在我们中间广为流传。
游离并不好看,2004年的游离还有点小胖,穿着宽松的卫衣,和2011年女人味十足的游离,很大反差。但比起现在的游离,我反而羡慕那时候的游离。2004年的游离,可以每天舔着宁恕送的草莓棒棒糖;2004年的游离,可以踩着单车和宁恕到水库吹风海侃;2004年的游离,可以得到宁恕穿过的蓝色连帽卫衣,跟他穿同款鞋子系鸳鸯鞋带;2004年的游离,可以自信满满地对我说:苏米,我帮你追宁恕。
我和宁恕的交情,太过浅陌。但我却知道,宁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宁恕今天做了什么丢人的糗事,宁恕今天又收到哪个MM的告白情书。这些情报通通来源于游离。但我不知道,一直说着帮我追宁恕的游离,有一天,追着追着,会忘记了到底是帮我追还是帮她自己。
年轻的时候,对情敌的概念并不是很明确,或者是,我们知道即使你喜欢一个人,但你也没有恋爱的勇气,对方待你未必就超过待她,你和对方也不可能会走到一起。所以,很多时候,那种所谓的喜欢,真的就只是你自己一个人肆意滋长的情愫。
宁恕的人气和他的长相成反比,不好看,却受欢迎。游离的同桌也喜欢宁恕。那天晚自习前,游离载着我到学校,锁好单车的时候,她说:苏米,我今天来学校,是为了帮一个人,要问清楚宁恕一句话。我沉默了,对那句问清楚一句话背后的潜台词,心知肚明。我站在楼梯的转角等着游离,直到她带着她的同桌出现在我面前。下着暴雨,我们倚在展览厅的回廊,等雨停。突然,她的同桌就爆发出一阵呜呜的哭泣声,我也莫名觉得哀伤。游离拍了拍她的肩膀,安抚着:我们去吃宵夜怎么样?三个人,擎着一柄伞,挤在一起,冲出校门。我们的脚步声淹没在稀里哗啦的雨声中,但我还是清晰地听到游离在说:我要对你们坦白,其实,我也喜欢宁恕。
我问游离,你不会是因为我们才拒绝宁恕的吧?
当宁恕送给游离那件自己穿过的蓝色卫衣起,我就知道,他喜欢游离。那种日久生情的事情,是属于他们之间的故事,我没份参与,个中种种也无从体会。宁恕没有明确表白过,但学妹在追他的时候,他有问:游离,你觉得我该和她一起吗?两个人之间的火花,只有两个人自己可以感受到,那种微妙的情绪,那种暧昧不明的举动。也许,宁恕,他也知道游离对自己的好感。因为太过好友,反而只能小心翼翼地试探。也许,游离拒绝宁恕的原因不单单是她所谓的没有做好恋爱准备,只是,真的想维持这段好友关系,很久很久。
认识宁恕,继而和游离走近,继而认识了周静瑶,继而知道了言尘,知道了李苏凡。如果几年前,我们知道,因为他们,我们的人生会变得那么狼狈,那么我宁愿不要知道这帮人。不要知道这帮人,就意味着可能不认识周静瑶,可能不认识周静瑶,可能就不认识游离,不认识游离,那么宁恕呢?
很多事情,都是自找的。
2004年的下半年,所有的事情堆杂在一起,我们这群高三生,过的不是念书补课的学生生活,玩笔仙、聊八卦、看论坛、参加十佳歌手赛、和别人吵架、追男生,课余生活真的是“丰富多彩”。
2002年以前的一中,初中部还没有独立出来,我们那届是最后一届的初高中混校。宁恕、周静瑶都是从一中的附属中学直升到高中部,因此,从周静瑶的口中,我们知道了初中部以前的风云学长们。那些学长在我们这群没见过世面的稚嫩学生眼中,变得神秘且高高在上。参加日本游泳比赛得了亚军,在九大游泳馆当教练的林某;在新加坡留学的陈某,某酒店二少的黄某,设计游戏程序赚了数万的言某,父母离异、性格孤僻,自己开店的李某。在高中生的八卦中,有两类人容易吸引别人的眼球:1、长相帅气,性格奇怪,但身世可怜,有着特殊经历的男生;2、才华横溢、家财万贯或者家财万贯绯闻满天的男生。那时候的我们,分不清真真假假,白痴地都信以为真。李苏凡是在周静瑶的八卦渲染下,走进我们圈子的一号传奇人物。
李苏凡长我们一届,不知道什么因由,休学一年,只是挂名在一中念书,照周静瑶的说法是他很聪明,念书很好,所以申请了在家念书,只需要高考的时候参加下。现在想来,我们还真是白痴,这种荒唐话也愿意相信。李苏凡家和我们家只隔着几栋建筑物,在同一条街上,碰见的机率很高。学校里流传着关于李苏凡的两个故事。一个关于家庭。父母离异,每个月定期汇一定数额的钱,即使过年,也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另一个关于他的感情。他喜欢一个女生,初一就在一起。他的女友是艺术生,长期在浙江某高校学艺,脚踩数只船,他们分分合合,虽然他脾气老臭,但对她却束手无策。在周静瑶的描述中,李苏凡还有家运动品牌专卖店。害的我很长时间以来都以为,街上那家李宁专卖店是李苏凡和哪个叫什么宁的合开的。
小女生们总容易同情心泛滥,那时候的我,也一样不能幸免。宁恕和学妹女友已经交往稳定,我除了每天看着宁恕在走廊晃荡,看着他们手拖手推着单车从斜坡走下,能做的事也只能独自忧伤。那时候,李苏凡走进了我的世界。迄今,我也分不清对他是什么感觉,同情,觉得自己是救世主,想要拯救谁,还是因为想找一个人来替代宁恕,暂时忘却宁恕带给我的忧伤。
苏凡,长的很小白,他的小白和校草3号小白不一样,只是纯粹的脸非常非常苍白,也正是因为他那苍白的脸,让我对他凄凉的身世更笃信不疑。苏凡也不高,172,像所有校园小说里的男生一样,校篮球队的。苏凡的弹跳力很好,这点从他平时的步伐就可以看出。苏凡走路和别人不太一样。游离玩笑说,他应该是为了看起来更高,所以,走路的时候,喜欢一巅一巅地点着地面。苏凡几乎不来学校上课,但4,5点的时候,他都会进来打球。到将近6点,会跑到学校的小卖部买冷饮。他在小卖部喝冷饮的时候,我就会跑小卖部买邮票,因为只有买邮票,才可以站更久。我可以假装贴邮票,封信封,眼角的余光可以一直往苏凡身上扫。苏凡的眼睛特别大,眼神也特别锐利。谁看他,他会看得一清二楚。有时候,他闲着无聊,走的时候,还会对你回眸一望。他回眸的时候,耳垂下的锆钻耳钉就发出闪烁、狡黠的光。我们打听到苏凡的QQ,游离信誓旦旦地保证:苏米,苏凡女朋友那么次,我帮你出马,你一定能追到他的,我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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