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阴兵(2/2)

所谓安静地方,不外乎咖啡厅什么的。沈固要了一杯黑咖啡,钟乐洋要了冰淇淋。咖啡厅里没什么人,只有小夜曲的轻快旋律从音箱里流淌出来。钟乐洋点了一支烟,沉默了一会才说:“我哥是我们钟家这一代的长房长孙。”

长房长孙?沈固想,从这一点上来说他和钟乐岑的缘份那就是天定的了,从萧家这一方面来算,他也是长房长孙呢。如果从沈家这面来算……沈家就他一个后代,说什么也行啊。

钟乐洋敲敲桌面,很烦恼的样子:“你用心点听行不行?我可不是跟你说废话。一般来说,我们钟家的子孙天生就有灵力,尤其是各代头一个孩子,往往灵力更为出众。所以我哥还在我婶娘肚子里,我爷爷就特别期待了。而且据说我哥生下来就开了阴阳眼,这把我爷爷高兴得简直不行了,特别请了东方家的老爷子来给我哥算命。谁知道一算是大凶之兆——我哥不但寿数只有三十岁,而且命中极煞,克父克母,自己也是步步坎坷,总之他的命兆一无是处,简直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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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就是灾星下凡。我爷爷开始不相信,全家也没一个敢相信的,因为这样的命相我们钟家多少代也没人出过,而且我哥的生辰八字很平和,跟东方老爷子卜的卦完全不一样,所以大家都没怎么很放在心上。但是我哥稍微大点的时候,我大伯发现他除了阴阳眼之外并没多少天赋。我们钟家的孩子从三岁就开始学画符,我哥画的符最准,可是也最没用。我比我哥小四岁,但我画的符比他强很多。而且我哥七岁的时候,我婶娘就死了,我大伯的身体也变得很不好,爷爷这时候才不得不相信东方老爷子算的卦是对的——我哥确实是天生的灾星。”

沈固眉头一皱:“什么灾星?我跟你哥认识这么久了,怎么没见出什么事?”

钟乐洋紧皱着眉头:“你急什么,我还没说完呢。从我婶娘去世之后,我大伯就动了念头,要给我哥换命。”

“就是苏完?”沈固很不爱听这种事,尤其不爱听别人说钟乐岑是什么灾星之类的话。照他看,就是因为这些人说得太多了,才让钟乐岑总是活在歉疚里。

“就是苏完。他和我哥是同年同月同日同时,可是他是一生顺遂的厚福之命,所以我大伯就给他们俩换了命。”

沈固很想问问这个命要怎么换?像换名字一样去派出所登个记?还是交换一下身份证就算?好吧,他能相信这世上有鬼,但他真是不信命。就说钟乐岑吧,说是跟苏完换了个厚福之命,还不是时时处处的倒楣?

“厚福之命?厚得他被家里赶出来?”

钟乐洋低下头,用勺子戳着冰淇淋:“这怪我爷爷。天师这一行也有竞争,都说同行相轻,我们钟家和江西龙虎山张家这么多年都是暗中较劲。这一代张家的第一个儿子比我哥小几个月,据说出生的时候就身带佛家六字真言,是张家数十代以来第一个集佛道两家之长的。张家得意死了,办满月的时候特地把我爷爷还请了去。我爷爷那人就是太好胜,看看人家的长房长孙天赋出众,自己家的……所以……”

“所以就看不上你哥?”沈固有些愤怒了,“那怪你哥吗?”

钟乐洋叹口气:“当然不怪我哥。我爷爷也不是怪他,就是……不疼他。而且我哥离家这事,不是因为他没灵力,是因为他……他喜欢男人。我爷爷那人很传统,而且我哥又是长孙,所以才闹这么大动静。我哥也挺犟的,我爷爷其实当时也就是说个气话,他掉头就走,我爷爷想下台都找不到台阶……”

“其实我哥很聪明的,要不是没有灵力,我觉得他才是钟家最有天赋的。无论什么符咒他过目不忘,三岁的时候就会用障眼法。障眼法虽然是小法术,也分个三六九等,我哥那时候做的障眼法就能蒙过我小叔了。但是他毕竟没有高深的灵力,小法术用得好,大法术却用不了,这确实是没办法的事。但我哥真是特别聪明,有时候他能用小法术办到别人用大法术都办不了的事。你比如说我哥那副眼镜,你能看出有什么特别的吗?”

“是副平光镜,镜框上有花纹。”

钟乐洋有点诧异地看看他:“你对我哥倒是挺上心的。没错,我哥根本不近视,那副眼镜是用阳燧做的。阳燧是日中取火之物,至阳至中之气,是我们钟家的宝贝,本来爷爷传给大伯,大伯又传给了我哥。旁人一般都只会用阳燧来灭鬼,我哥却能用它来视鬼。换命之后他就没了阴阳眼,可是他把阳燧做成眼镜,又在镜框上刻了聚灵符,把阳燧中的灵气聚集在眼睛里,即使没有阴阳眼也能视鬼。不过毕竟不是天生的,总有局限。白天戴这个眼镜没什么,晚上戴的话,二十米之内能视鬼物,但二十米之外,什么也看不见,包括不是鬼的东西。”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想起钟乐岑的路痴,看来是有原因的。

“还有,你知道我哥上次问我要符的事吗?我哥的符画得特漂亮,但有些符咒他画得出来,就是没用,就好像照片照得再清晰也不是活人一样。但是他却能用我画的符。你知道符咒这种东西,一般都要自己画的才能用。别人画的符,要么画符人已经成仙成佛,留下的符咒有莫大威力,才能任由人使用,我自问还没这本事;要么就是用符人的功夫已经炉火纯青,任何符咒都能信手拈来即开即用——我觉得我哥就属于这种情况。”

沈固听得云里雾里。钟乐洋摸摸头发:“那个……我打个比方吧,我哥说你是特种兵狙击手是吧?那你是不是用自己的枪才射得最准?”

沈固干脆地回答:“不觉得。”事实上,他是什么枪都能用,而且都能用得好。

钟乐洋翻了个白眼:“行,那你就是那种功夫炉火纯青的人,不过不是人人都像你一样,有些人只有用自己的枪才顺手吧?”

沈固微微点了点头。确实,在部队的时候,狙击组大部分人都是喜欢用自己的枪,觉得这样才最有把握。本来么,用顺手的才最有感觉,这是最正常的。

“但是有的武器吧——我不知道这么说到底准不准啊——都是调好了程序的,不用懂行的人,就是个外行,按一下按键也能命中目标。这就好比那些古圣先贤传下来的符,随便在什么人手里也能发挥作用。”

他这么说,沈固就比较明白了:“那你哥应该是很有能力才对吧?”

钟乐洋叹口气:“是啊,照说我哥应该是的,可是他又偏偏不是,真是奇怪。我总觉得我哥不是没灵力,而是没开灵窍,说不定哪天他开了灵窍,比任何人都厉害呢。”

沈固觉得讨论这些没有什么意义:“你到底想说什么?”钟乐岑究竟有没有灵力,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

钟乐洋瞪他一眼:“就是说我哥!我这是告诉你我哥的事,让他好好了解他,才能体会他的心情。我哥这人,心就是太软了,容易被人欺负。我告诉你,别看我哥接受你了,你要是惹我哥生气了,我跟你没完!”

沈固一针见血地说:“你是想说,因为你们家人都瞧不起他,让他有自卑心理,所以会事事都让着别人,这才容易被人欺负吧?”

钟乐洋脸上阵青阵红,最后低头不吭声了。沈固冷笑了一声,拿起咖啡一饮而尽:“这你放心,有我在,以后没人再能欺负你哥。”

钟乐洋很不甘心地嘀咕:“你得先保证不欺负我哥才行,我哥怎么就看上你了呢?”

沈固点点他眼前的冰淇淋:“赶紧吃,吃完了回家。你哥不是说了,今天早点回去给你饯行?”

钟乐洋不怀好意地看着他:“不用这么着急撵我走吧?这次是导师非得抓我回去干活没办法,8月份暑假我可还过来。”

沈固忍住翻白眼的欲望:“行,不过你今天晚上就得走了,再过来的话,等你能过来再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