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景年知几时】_【二】(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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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醒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掉了。

我睡在客厅的沙发里,手里还抓着他的衬衣袖子。衬衣像块抹布似的搭在那里,一定是我抓着不放,所以他把衣服脱了,金蝉脱壳走人了。刚结婚的时候,有一次我睡着了抓着他的睡衣不放,他就是这么干的。我头疼欲裂,爬起来找了套衣服换上。

箱子还搁在门边,而大门紧闭,我开始试密码。

竟知的生日,不对。

陆与江的生日,不对。

竟知原来的手机号码,不对。

陆与江的手机号码,不对。

最后我放弃了猜密码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毕竟我从来没有猜对过陆与江在想什么,要猜出他设定的密码简直是天方夜谭,好在还有别的路可以走。

我拎着箱子到二楼去,穿过主卧推开露台的门。先把箱子扔到下面的草坪上去,然后自己顺着露台爬下去。

顺利落地。

我拍拍屁股,拎起箱子走人。

我跑到陈默那里去了。陈默见着我只差没尖叫,抓起面镜子塞给我,“景知你看看,你看看你怎么这副鬼样子?被人打劫啦?”

我看到镜子里蓬头垢面的自己,活脱脱像个恶鬼,“老娘被人劫财劫色!别提多倒霉了。”

陈默“噗”地一笑,食指尖尖点了点我的额头,“就你这模样还有人劫色?你以为人人都是陆与江,会脑壳坏掉看上你?”

其实他说错了,即使陆与江脑壳坏掉了,也不会看上我。

我把箱子扔到壁橱里去,大咧咧倒在他舒服的大床上,“情人眼里出西施,就你以为陆与江是全天下最好的男人。”

好几秒钟没听到陈默的回答,我翻过身来看了看他,没想到他幽幽叹了口气,“你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可以和他名正言顺地在一起,可以和他结婚,哪怕离婚了,还可以一直和他住在一个屋檐下,这是多么幸福的事……”

我没有起鸡皮疙瘩,因为我知道他说的是真心话。陈默从来不在我面前掩饰他对陆与江的感情,他甚至比我还要早认识陆与江,可惜陆与江的性取向太正常了,所以陈默一腔痴情,尽付沟渠。

我一点也不歧视陈默,爱一个人有什么错,哪怕不小心爱上一个同性,那也是因为命运开了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而已。

没工夫和陈默执手相看泪眼,长吁短叹,因为上班时间要到了。我跳起来梳头洗脸刷牙,然后撒丫子就出门了。

早高峰的地铁,很容易把人挤成一块饼干。我上班的地方还挺高贵,是传说中的CBD,所以一下地铁只看到乌泱乌泱的人,各路商业精英西装革履行色匆匆,一派各奔前程欣欣向荣的大好景象。写字楼的电梯里也挤得跟粽子似的,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刷卡进公司,万幸没迟到。

十点后是例行的八卦时间,因为那个时候大家已经把手头要紧的工作做完了而午餐又还遥遥无期,所以摸鱼、开小差、到茶水间喝咖啡各种小动作都在这个时候层出不穷。这不刚进茶水间,林心扉就拉着我,一脸的花痴模样,“叶景知,你有没有看到今天新来的技术总监?真的是好帅哦!”

瞧她那点出息,只差要垂涎欲滴。我和林心扉在公司号称“帝国双璧”,偌大两幢双子座写字楼,几百家公司在里面办公,哪层有新来的帅哥,哪家公司又招了青年才俊,我和她是了如指掌,如数家珍。平常没事的时候,我们也最爱交换情报,互通有无,曹彬源就是她怂恿我追的。曹彬源本来是陈默的同事,有次我和林心扉撞见他和陈默一起吃饭,我还以为他是陈默的新男朋友,所以肆无忌惮地把他搜刮了一番。没想到后来陈默一本正经地告诉我,曹彬源只是他的普通朋友,这人只喜欢女人,而且还向他打听了我的电话号码。

林心扉知道后就啧啧称奇:“难得有个眉清目秀的看上你,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当时我跟陆与江离婚好几个月了,却不得不天天跟他在一个屋檐下冷战,一回家那冰冻三尺的气氛就冻得我直哆嗦。可以不回家吃饭又有帅哥约会,何乐不为?

可惜和曹彬源进展得稍有眉目,就被陆与江那个混蛋给搅和了。

我问林心扉:“不会又是金毛洋鬼子吧?”

我和林心扉唯一的不同就是,她中外通吃,而我只喜闻乐见中国帅哥。

“切!”林心扉对我嗤之以鼻,“瞧你这点儿品位!洋鬼子咋啦?你看隔壁部门那几个北欧帅哥,多么高大英俊……仪表堂堂……”

我不敢告诉她我不待见洋鬼子是因为我英文太烂,尤其是口语。公司高层主管基本都是洋鬼子,偶尔给我打个电话我都恨不得用金山在线……

不过林心扉还是把新来的技术总监夸得天上有世间无,在短短几分钟内,我已经知道这位帅哥师出名门,名校海归,博士学位,一表人才,风度翩翩,最迷人的还有一双桃花眼。

“真是极品哪!”最后林心扉击节赞叹。

极品当然要眼见为实,毕竟耳听为虚。

身为公司行政,俗称打杂,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大把理由可以去接近帅哥。

所以我以送办公用品为由,施施然去敲新任技术总监的门。

“请进。”

声音不高不低,略带磁性。

要知道极品的首要条件就是声音要好听。

所以我眉开眼笑,推开门准备好生欣赏极品帅哥,然后就——彻底呆若木鸡。

他也呆若木鸡。

最后,还是他首先恢复正常,所以说精英就是精英,非同凡响就是非同凡响。

“景知,你怎么在这儿?”

迟非凡的声音还是和许多年前一样,显得温和儒雅。我鼻子一酸,叫了声:“姐夫!”

我只有一个姐姐

,就是竟知。

当年迟非凡和我姐姐在一个博导门下,迟非凡非常爱慕唯一的小师妹——就是我姐啦,所以挖空了心思追求她。我姐对他也颇有点好感,所以连我这个妹妹也跟着沾光,常常被他带出去吃喝玩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我都以为大局已定,早改口叫他“姐夫”了,谁知半路里杀出来个陆与江。

迟非凡当然争不赢陆与江那个混蛋,于是愤然出国,去读第二个博士学位了。

一看到迟非凡,我就想起姐姐还在的那些好日子,怎能不觉得心酸?

晚上的时候迟非凡请我吃大餐,是我当年最喜欢的鱼翅捞饭。他现在当总监了,那个薪水高得没边,所以我也就毫不客气了,吃得满嘴生香心满意足,“姐夫,还是你对我最好。”

迟非凡只是望着我的吃相,微微笑。

他跟我闲聊,比如什么时候毕业的之类,甚至还问到我爸爸。

我毫不在乎地告诉他:“老样子,跟我那后妈过得甜甜蜜蜜的。我一回去就把我当贼一样防,干脆我就不回去了。”

说这话的时候我有点伤心,因为又想起了姐姐,从小我跟她是真的相依为命的。

吃完饭后我陪他去逛他和我姐的母校。晚上的校园十分安静,林荫成道,我们走在路灯下,听得见自己沙沙的脚步声。

天上没有月亮,路灯金澄澄的,有无数的蛾子绕着路灯飞舞,让我总想起一部很老的电影,里面有首插曲叫《流光飞舞》:

半冷半暖秋天……静静看着流光飞舞,那风中一片片红叶……

明明还是夏天,可是夜风微凉,竟似有了秋意。时间过得这样快,当时我还是个小尾巴,跟在他和姐姐的后头,当着硕大的电灯泡。一转眼,已经物是人非。

连我都觉得十分唏嘘,何况是他呢?

上车的时候他说:“一直想来母校看一看,可是又近乡情怯,谢谢你今天陪我来。”

迟非凡一贯就是这样,说话彬彬有礼,待人熨帖妥当,不知道当年姐姐哪根筋搭错了,非要淘汰他而选了陆与江。

而且迟非凡开了一部奥迪Q7,是我最喜欢的车。每次看汽车杂志我就垂涎它粗犷的线条,YY自己威风凛凛地开着它冲锋在北五环上,一定很爽。可惜囊中羞涩,没想到迟非凡还与我有同好。不像陆与江,他倒是一个人就有三部车,不过除了奔驰就是悍马,俗得掉渣。

结婚第二年我实在在家闷得慌,想让他给我买部小车子出去晃晃,还是在花前月下绕着弯子跟他说的呢,结果他把脸一冷,说:“家里有两个司机,你上哪儿去用得着自己开车?”

从那以后我就很少开口找他要东西,我剩下的自尊心已经不多了,只好省着点儿用。

迟非凡看着我在车里东摸西摸,一副垂涎欲滴的表情,于是问我:“要不要开着试试?”

“啊?”我嗫嚅,“我没带驾照……”

迟非凡还是眉头微挑,嘴角含笑,仿佛当年纵容我大吃垃圾食品的样子,“偶尔小小的犯法是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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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好久没开过车了,摸着方向盘我就觉得全身血液沸腾。Q7啊,银色的Q7,在夜色中仿佛一只跃跃欲试的银豹,在引擎的低鸣声中我冲进滚滚的车流,加速、换挡、超车、并线……

风呼呼地从车窗外刮过,我没有看时速表,也不知道自己开到多快,只知道一部部车被我超越,前方的路越来越明亮,在路灯下就像条橙色的带子,让人热血喷薄,向前、向前、向前……

我们在环线上绕了整整一圈,夜深人静,车流稀少,而我开心得想要尖叫。

真是快乐!这种风驰电掣的感觉,抛开了一切烦恼,就像整个人轻松地沐浴在夜风中。换挡换到手软,好久没这样累过了,可是从心到身,都有一种愉悦的快感。

最后他开着车送我回家去,我把陈默的地址告诉他,他问我:“你一个人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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