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破釜沉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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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少游的问题,可谓是切中了要害。

此次婚娶,牵涉到的乃是这朝廷内部的斗争,就算是陛下松了口,武家的人难道都是废柴吗?这些人素来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啊,难道就让他们眼睁睁地看着李隆基把人娶了?真要娶了,他们姓武的脸往哪里搁?

面子问题……他说不重要,其实当真是一丁点都不重要,脸嘛,要了有什么用,你看这朝野内外有几个要脸的?要脸的早就被来俊臣那孙子给煮了。可是有些时候……脸面还真的重要得很,至少对武家来说,就是如此。

他们能有今天,何德何能?武家可曾名列五姓七家?数百年前,家门可曾出过什么公侯?他们不是高门。既如此,那么在开国时,他们可曾像凌烟阁的功臣们一样立下过不世之功?他们照旧没有。

他们既不尊贵,也未立寸功,可是却封王拜相,贵不可言。

就他们这么一群人,站在高处,换做是秦少游,早就吓尿了,高处不胜寒啊。

所以,对于武家的人来说,想要一劳永逸的解决眼下这个很容易尿崩的结局,唯一的办法,就是保住自己的脸面。

为何?

因为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趋炎附势,俗称墙头草,风往哪儿吹就往哪儿倒,武家现在之所以有今日的权势,一方面是武则天给予他们的优渥,而另一方面就来自于一群墙头草们趋炎附势。

可是这种人是最现实的,现如今是武家占上风,他们自然愿意为武家的人效劳,可是一旦他们认为李家在天子百年之后便可坐天下,他们会怎样想?

天子的年纪已经不小了,还不知道什么时候玩完呢,可是大家的命还长,家族还要继续延续,这个时候跟着武家得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性命以及家族荣辱看来,实在是不值一提。

所以……武家绝不能丢这个面子,也绝不能让李隆基以天子之子的名义迎娶突厥公主。

秦少游正是基于如此,所以起先对此事并不热衷,在他看来,无非大家不过是鸡飞狗跳一阵罢了,你要爬墙,他来抽梯,以姓李和姓武的这些人尿性,过不了多久,事情也就平静了,谁也别想从中得到好处。

而现在……婚期居然都已经定了,这他娘的到底唱的是哪出?

秦少游就是池中之鱼,城门失了火,想不到躺着都要中枪,也难怪他如此的恼火。

李令月道:“本来此事是没有眉目的,可是……那突厥公主阿尼玛抢亲了。”

抢亲……

秦少游觉得有点匪夷所思,抢亲的事,他是知道的,不就是抢人做老婆?可是抢人做丈夫的,他是第一次听说过。

李令月幽幽叹口气,才继续道:“这抢亲……之事,还得从太宗皇帝时说起,太宗皇帝时,威慑草原各部,各部公推太宗皇帝为天可汗,为了结好诸部,太宗皇帝便敕命成国公之子娶乌古斯部汗女,这位乌古斯部地驸马爷出塞之后,却是被靺鞨人抢了去,竟是将自己的汗女嫁给了这位公爵的次子,此事之后,乌古斯部不服,于是便攻打靺鞨人,大败而归,这乌古斯乃是突厥一部,见吃了败仗,便联络了许多部族作乱,靺鞨人抵挡不住,竟与高句丽勾结,更是打得难舍难分,以至于到最后,乌古斯部认为太宗皇帝明明让成国公次子娶其女,如今却是违反了承诺,因而对我大唐生怨。而靺鞨人呢,他们为了抵抗乌古斯部,却又与我大唐的死敌高句丽人勾结,关塞内外,可谓是乱作了一团,为此,太宗皇帝只好亲自下旨,与各部立了盟约,凡有诸如此类之事,皆可抢亲,只是抢亲之前,要先送一支箭矢,上刻抢亲之人的姓名,送至该部,再行抢夺,强者为尊。自此之后,此事才算平静下来。”

秦少游终于明白了,原来这里头居然还有自古以来啊。

大致来说,事情的起因暂且就不说了,塞外那种地方,毕竟是强者为尊之地,既然是强者为尊,他们娶妻嫁女,肯定带有一些暴力的残余,毕竟抢劫才是大家的习惯嘛,可问题就在于,太宗这个天可汗却被无缘无故的牵涉进去,可谓躺着都中枪,于是在这种情况之下,太宗皇帝为了避免事情闹大,在尊重这些野蛮人的同时,也立下了规矩。你们要抢,那是你们的事,反正和我无关,别说我偏袒谁,总之少怪到我的头上就是。

于是乎,这一切就和天可汗撇清关系了,因为即便是李世民,即便是唐军带甲百万,即便是强横一时,可是终究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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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也是不能改变他们的习性的,抢掠是人家的风格,只要你们抢来抢去,不要招惹到我身上就是了。

这个会盟,某种程度上也带有某种阳谋,唐军置身事外,而你们呢,为了抢亲打生打死,那是你们的事,你们死了人,流的也不是我的血,反而是将其名正言顺,更能挑起各部之间的一些冲突,几乎可以想象,本来大家开始还觉得,抢人男人或者女人,有那么点儿道德和义气方面的问题,有的人毕竟抹不开面子,大家以前还是亲戚呢,抢了你,怪不好意思的,可是现在却在天可汗的主持下,将其合法化,各部与天可汗一道盟誓,如此一来,那还有什么说的,谁家有花姑娘和美少年,咱们知根知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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