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谈成合作(求追读)(1/2)

版权归属必须属于他,要不然他费这么大的劲干嘛。

之后宋珂和甄兴你来我往谈了起来,最后宋珂拗不过甄兴,加上这些年对于版权归属其实不像后世那么重视,毕竟盗版满天飞,宋珂之所以争取,也是作为一项谈资。

最后,甄兴和宋珂经过协商,终于定了下来。

童话这首歌的版权属于甄兴,不过麦田享有五年的版权使用权,然后制作费宣发费都是由甄兴自己承担。

麦田公司可以先行垫付一部分,甄兴需要先出两万的定金。

至于单曲收益,甄兴为了保住版权,又让出了百分之三十,相当于麦田公司直接获得了单曲百分之八十的收益。

而他只有二十的收益,还得出制作费宣传费用,就算童话大火,五年之内,估计也挣不了什么钱。

不过甄兴已经很满意了,没有签约公司,还出了单曲,保住了版权,对于新人来说已经相当好了。

有很多音乐人签约了公司,都不一定能出单曲。

他也没打算靠童话挣钱,只要童话火了,那之后才是真正挣钱的时候。

“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甄兴和宋珂签完合同,二人握了一下手,相互笑了一下。

生意是生意,交情是交情。

经过刚才的交谈,宋珂都感叹甄兴老练的不像个年轻人。

“我比你大几岁,我就叫你阿兴吧,母带制作排版……估计得一个多月,发行就放在12月12日,你看怎么样?”

“全听宋总的安排。”

甄兴对于自己不熟悉的业务,不会轻易插手,要不然他也不会来找大公司了,不过对于出专辑,之前还是了解过一些流程的。

歌手出专辑这事说麻烦也麻烦,说简单也简单,归拢概括,大约步骤是制作歌曲,有条件可能会拍几条MV。

唱片公司把歌曲成品刻录在磁带或者CD光盘,形成专辑实体。

通过分销渠道,铺货各路音像店、商场、书店、学校文具店等所有可以卖专辑的地方。

通过电台、电视、媒体进行宣传造势,然后开卖。

看起来很轻松,但细分到每一步,里面的说头就多了。

尤其是上电台电视媒体宣传,这些都需要人脉,要不然电台啥的可不会给一个新人做宣传。

经过甄兴和宋珂的商议,二人决议第一批货先刻录100000张磁带和50000张CD光盘。

“阿兴,你这边还有其他歌曲吗?有的话,我这边到时候可以一起刻录进去。”

单曲肯定是出不了光盘磁带的,没有人会去买只有一首歌的光盘或者磁带。

一张专辑最少也得收录十首左右,才能卖的上价钱。

像甄兴这样的新人,自己出专辑,单单童话这一首歌肯定不够,还需要往里面再加塞几首歌才行。

除非是有后台有大公司力捧,首张专辑才会收录好几首精品歌曲,不过也会有一半的“工具歌”,属于凑数歌曲。

一首歌的专辑,就算是听起来不错,可是买一张人们也觉得太亏,可是要是换成了十首歌,别管其他的质量怎么样,量到了,人们就愿意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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