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琼州新法(1/2)

兰国和同时期其他华人诸侯国不同的是,他们垄断商业行为,不允许士族之外的人群经商。

——《东西方的古典共和国》

华历4075年6月,莱州士子为高阳五人准备好盘缠,又安排好船队,开始前往粤地。

途中在琼州停靠。

琼州如今除了港口美兰,还开辟出两个县。

吉阳县在最南方,为南洋大夫迁移民众开辟,由国姓下大夫和家臣管理,有一千户人。

临高县在北方,与美兰较近,为莱州士族率领民众开辟,设士族议事会,有一千户。

五人在临高下了船,进入城中休息,就见人群集聚在县校,询问旁人发生何事,几位老者转头,喜不自禁的答道:“士子们正在商议新法!”

高阳好奇问道:“敢问老丈,何为新法?”

一位老者答道:“先生有所不知,我们都是莱州甲郡的庶民,地少人多,在素国占据莱州前,都是向南洋移民。

后来素国灭亡,南洋一方面从素国迁民,一方面接受莱州移民。

可是近几代,素郡董里郡士族议事会最先完成变法,民心归附,引发莱州的各郡士族议事会争相变法。

于是莱州的庶民和士子都不愿往南洋移民了。

因为南洋没有变法,庶民到了南洋就是奴隶,那些大夫不把我们当人看,每年绝大部分的粮食都被收走,女儿长得好一点就会被抢走,还要为他们服徭役,累死累活的建庄园。

而莱州的庶民只管种自己的地,每年上交一部分,其他的都是自己的,没有士子大夫来抢民女,也没有徭役。

为士子建庄园是会给工钱的。”

另一位老者见他说得又慢又啰嗦,于是抢着道:“我们年轻时,士子号召我们来开辟新地,因为前期诸如开垦荒地,修建水渠和城池都要大量人力,需要集体的力量,所以还是用老办法,集体劳动,集体收获,集体分配粮食。

但是也答应我们,一旦开辟稳固,就会用新法。”

在他们说话间,县校里面的士子已经公议完成。

一位士子来到台上,摊开布帛向大家宣布:“经过有十三位士子参加的公议决定,从明年废除旧法!

新法规定如下。

一:在年前完成检地分户,检查每乡每村的田亩总数,年后将田地,耕牛,农具分配到户。

二:前三年不征税,三年后按二十五征一。

三:每户不得超过三个壮年男丁,违者翻倍征税。

四:鼓励开荒,开荒十亩,送小猪三头。

开荒二十亩,送五十斤铁。

开荒五十亩,送耕牛一头。

可以一户合作,也可以几户或者全村合作。

五:鼓励生育,每户凡有五岁幼童,按三十征一,生三子,免五年田税。

六:鼓励婚配,男女十七,必须婚配,违者翻倍征税,生头子赏大猪一头。

寡妇鳏夫成婚赏布三匹。

七:五户为邻,设邻长,五邻为村,设里长,五村为乡,设三老,啬夫,游徼。

里长抽签,每年五户出一人,服四月兵役。

三老负责劝农,教化,啬夫听讼,收赋税,游徼禁贼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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