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不完全体长江水师(2/2)
真正的长江水师是在1868年,同治七年才建立的。
此时的长江水师具体来说应该算是湘军水师吧!
完全体长江水师是清朝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新建立的经制水师,它是从湘军水师改建起来的。长期担负着捕盗、缉私、守卡、御侮等重要职责,维护沿江一带的稳定。长江水师的经费主要由沿江五处厘卡供给,岁饷70余万两白银。拥有旧式木质战船七百七十四只,兵一万二千余名,设长江水师提督一员统领全军。
清末水师之一。由湘军水师改编,设提督、总兵、副将、参将、游击以下各官, 惟仍守湘军之营哨建制。
同治元年(1862)置提标五营;五年复置湖南岳州镇标、湖北汉阳镇标、江南瓜洲镇标各四营,江西湖口镇标五营。
凡长江水师二十二营,设提督一人、总兵四人、副将五人、参将七人、游击十一人、都司四十四人、守备四十四人、千总一百六十人、把总一百九十八人、外委二百七十二人,兵丁一万一千零六十四名。
其总兵及副将、参将、游击,各于收泊战船处所立汛建署,为营汛治事之地,惟不得在署常居;都司、守备各官以至兵丁,以船为家,不得陆居。
总兵座船三艘,督阵舢板二艘;副将座船二艘,督阵舢板一艘,长龙船二艘;游击座船二艘,督阵舢板一艘,长龙船一艘;都司二人,各座船一艘,长龙船一艘;守备一人,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四哨千总八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 四哨把总九人, 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四哨外委十一人,各座船一艘,舢板一艘,飞划一艘;又外委一人,管带督阵舢板,有座船一艘。其长龙战船,每艘设舵兵一人、头兵一人、炮兵二人、浆兵十六人, 或舵兵一人、舱兵一人、头兵一人、炮兵四人、浆兵十八人,各设千斤头炮二位、七百斤边炮四位、舱炮一位;舢板船设兵十四人,八百斤头炮一位、六七百斤哨炮一位、船边五十斤转珠小炮一位。洋枪刀矛之属,各随宜分配。
早在湘军水师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过程中,曾国藩便萌生了将湘军水师改为长江水师的想法。咸丰十一年(1861年)湘军占领安庆的时候,清廷下谕曾国藩咨询筹设长江防守事宜。曾国藩复奏,以为江防局面宏远,事理重大,而湘军水师船只至千余号,炮为至二、三千尊,逐年积累,成此巨观,将来战事定后,利器不宜浪抛,劲旅不宜裁撤,应专设长江水师提督一员,添设额缺若干,安插此项水师,以壮江防,而绝中外窥伺。
奏请将团练式的湘军水师改建为经制绿营式长江水师。
清政府考虑到要维护长江一带的稳定和安置湘军立功水勇,批准了曾国潘的建议。
于是以湘军水师改建为经制的长江水师
长江水师在改制之后,其官兵人数变化不大,武器装备长期没有更新,木质师船伴随其始终,前装洋枪炮、旧式鸟枪以及刀矛等冷兵器更新缓慢。
长江水师自始至终几乎没有使用过近代兵轮,尽管其提督曾统领过南洋兵轮,但它们并不归长江水师使用。
长江水师主要以资历和关系为标准。从其内部选拔原湘军立功水勇为军官,招募沿江渔民为水兵,高级将官职位基本上被湘淮集团所控制,具备近代军事知识的新式人才很难进入。
它固守原湘军水师训练方式和治军条例,并保留了绿营水师的一些规章。
长江水师经费主要由沿江五处厘卡供给,岁饷70余万两白银,却被大量的整体人事经费占去。
长江水师实质上已经成为纪念湘军水师昔日辉煌和湘军立功水勇安度余生的地方,其战斗力始终保持在旧日湘军水师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