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擅自离开帮派一年的约翰马斯顿(1/2)
交易完毕,西恩一句废话也不多说,转头离开。
出门朝马厩老板点了点头,牵了马,骑上就走。
留下两个挣了大钱的表兄表弟在那勾肩搭背,一脸兴奋的说:“走,一会喝一杯去”。
他们却不知道,此时西恩的心情,至少比他们快乐一百倍。
玫瑰阿拉伯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马,自不必多说。
M1899,别说黄金枪身,就是普通版,现在也是限量货,你就是有钱,都不一定搞的到货。
这把枪代表了美国现今最先进的制枪技术。
用这种威力极大,射速极快,精准度极高的手枪打敌人,那简直是降维打击,维度碾压!
回去的路上,路过大江边,西恩拿出他以前那把脏兮兮生了铁锈的旧牛仔左轮,连同那个破抹布一样的旧枪套一起,奋力扔进湍急的水流中,片刻就消失不见。
那种破烂,真是太掉价了。
货比货得扔,枪比枪得死。
那种工艺技术已经过时的垃圾旧枪,和这黄金M1899比起来,简直是狗尿比珠宝。
现在自己的消费水平要向这个世界上最牛逼的人看齐。
钱没了再刷就是了。
他哼着小曲,高高兴兴的朝着帮派驻扎在黑水镇西南面山林中的营地行进。
玫瑰阿拉伯马跑的实在太快了。
感觉也没跑多久,几十里地都已经奔出去了。
这马鞍,马蹬也是真舒服,拥有这么豪华的装备,简直是人生最大的享受。
他正在心里憧憬未来呢:
回到营地,吃饱饭,和兄弟们吹牛,打牌,躺在帐篷中度过美好的一天,明天又有500美元进账。
以后一定会有钱有权有美女!
这样的神仙日子多惬意!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路边一个沙哑的声音说:
“嘿,亲爱的朋友,我在烤蚂蚱吃,你闻闻,多香啊!这样的野味可非同寻常啊,快来一起尝尝!”
西恩勒住马头,打量着这个人。
只见此人全身穿着打满补丁的破旧衣服,头上蒙个头巾,遮住大半张脸。
破破烂烂的枪袋上连把枪都没有。
没饭吃,只能逮了点蚂蚱烤着吃。
西恩在心里说:“这尼玛百分百不是好人。荒野大镖客这游戏玩了1000多小时,每次遇到类似这样的人,就没有一个是好人。”
于是他也不说话,挥动马鞭便要继续前行。
那人一见他要挥鞭,急得嗓子更哑了,迅速疾奔出几步,拉近距离,大叫道:
“兄弟,我一个人太孤单了,我没朋友,我只是太想和人交朋友了!你不要误会我啊。咱们一起吃点吧。”
西恩一眼就看出此人身手不凡。
跑的太快了!
灵敏矫捷的跟头豹子似的!
都混的这么落魄了,都饿成这德性了,还能跑这么快!
幸好此人手里没枪!
否则定是个极难缠的角色。
西恩用马鞭指着他,说:“行了,你别扯蛋了,你休想抢劫我。我没那么好骗。”
他一抽马鞭,玫瑰马飞速狂奔起来。
那人在后面狂追,一边追一边喊:
“我没这个意思啊,兄弟,你别走啊!”
西恩不理他,但也不想拨枪打他,因为听他声音总觉得有点耳熟。
说不上来为什么,反正就是耳熟。
但对这人还是绝无好感,明知他想抢劫自己,凭什么还要对他放下防备心?
那不是傻子吗?
“你站住啊!不要跑啊!”那人使劲追!
西恩冷笑道:“你这劫匪还真挺执着!你再追,我就遛狗了啊!”
那人气得大骂道:“他妈的!老子这个级别的神枪手,要是有枪,一枪打断你的马腿!”
西恩一听,还真是劫匪!
但毕竟来到这个世界好几天了,帮派那群西部牛仔全是亡命之徒,接触多了,也就不怕劫匪这样的人了!
何况这个劫匪现在混的连个掏大粪的都不如!
最关键的是,这呆货还没枪!
西恩笑道:“那你不是没枪吗?跟这装你妈呢!”
“老子要是抓住你,抢光你身上所有的钱,还要扒光了你扔到发情的公野猪面前!”
那人气得直发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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