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石头少年 故友云烟(2/2)

“万济医会的异端!”俏如来梦回醒神,他记得冥医提过此人,没想到还是妙龄之姿。

“意外吗?”明渊凰看着俏如来说道,“我也意外,默苍离没收你为徒。”

俏如来不解道:“为何默苍离前辈要收我为徒?”

“因为你是俏如来。”明渊凰目不转睛,瞳孔中流光溢彩,映照因果的丝线,“我看到了你的天命,但若无力承担,得之也是枉然,所以这是他的天命。”

“天命……”俏如来若有所思,微妙的感觉袭心,然而他未能抓住。

“俏如来,我等你很久了。”明渊凰语出惊人,“你的天命,在我身上。”

“啊?这……”俏如来张口结舌,不知所措地东张西望。

燕驼龙掩嘴窃笑:‘走了一位月娘,又来一名织女。这个精忠喔,跟他的父亲是同款的风流命。’

明渊凰瞥了一眼燕驼龙,后者莫名打了一个寒战。鬼夜丸看了看燕驼龙,又看了看雪山银燕,默默地远离明渊凰。

就在此时,邪马台笑与天海光流走进大厅,告知忆无心的伤情与黑龙的死讯。俏如来、燕驼龙跟着二人匆匆入内,其余人则在大厅内面面相觑。

三人前脚刚走,就听见“砰”的一声,雪山银燕倒地不省人事。雨音霜等人吓了一跳,检查后仍是不明原因。

一阵混乱过后,大厅里只剩下明渊凰,独享来之不易的清静。

没过多久,俏如来愁眉苦脸地走出,见到明渊凰后微微一愣,说道:“抱歉,俏如来有急事在身,请恕在下无法招待。”

“我烦恼时,习惯用梳头的方式静心。”明渊凰背过身,对俏如来讲道,“心乱如发乱,梳发亦梳心。满头烦恼,千结万绪,唯有循序渐进。走吧,先去找何问天,再去见默苍离。”

“啊,前辈!”俏如来追上明渊凰,不时偷看她的背影,‘血织女看似冷若冰霜,实际上并非不近人情。或许传言有误,又或许另有隐情。总之耳听是虚,万不可先入为主,心存偏见。’

两人前往百武会,出来时天色已暗。乌云盖顶,风雨欲来,一场人魔大战即将揭开。

“何问天与你不如以往亲近了。”明渊凰侧目看向俏如来,“人情果真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俏如来苦笑道:“是俏如来让何前辈失望了。”

“会失望,那是因为寄予厚望。”明渊凰仰望晦暗的天空,“天命,承天受命,何尝不是一种寄望。”

俏如来好奇道:“容在下冒昧一问,前辈的天命是什么?”

明渊凰沉默良久,闭目吐出两个字:“梵天。”

“梵天?”俏如来愣了愣,联想到佛教所倡三界之说,“初禅天?”

明渊凰冷哼一声:“此梵天非彼梵天,而是有人借了佛缘,故以法名抵消因果。我的天命不重要,因为不会有终点。”

话已至此,俏如来只好作罢。虽然明渊凰的话玄之又玄,但是她给自己一种信任感,让他不愿怀疑所谓的天命。

“血色琉璃树到了。”明渊凰停在阵法之外,“我在外面等候,你帮我叫出冥医。”

俏如来点了点头,身影消失在结界内。少顷,一道蓝色人影出现,正是冥医。

冥医没见过明渊凰,问道:“姑娘,是你找我?”

明渊凰回答道:“是你找我,所以我找你,幽冥君的传人。”

冥医瞪大双眼:“你……你是血织女?不对,你是血织女,那明月长泠是谁?”

“她是她,我是我。”

‘难道我认错人了?’冥医分不清真伪,决定先试探一下,“这桩事情,你是从哪里听来的?”

“万济医会。”明渊凰以掌支肘,血丝攀上手背,缠绕至五指指尖,“说出你的要求吧。”

血色琉璃树下,默苍离同样说道:“说出你的要求吧。”

“我的要求便是——”俏如来双膝落地,坚定地说出答案,“请前辈收我为徒!”

“我的要求便是……”冥医脑中音容变幻,最终做下一个决定,“请你医治一个人。”

“嗯……”

冥医补充道:“她也是师父的弟子,不会打破你的原则。”

“你误会了。”明渊凰放下手,蠕动的血丝缩回,仿佛有生命一般,“我只是意外,你放弃了多数人,选择了少数人。”

冥医叹了一口气:“多数人是生命,少数人也是生命。生命无等价,生命不公平,究竟孰对孰错?我没答案,但是我知道,你有答案。”

“我的答案不是多数人的理念。”

“却是少数人的清醒。不救人,就不需要背负生命的沉重。”冥医话锋一转,“你这样是做不了医生的,因为一名好的医生永远不会放弃病人。我承认我有私心,失血症是我的坚持,我不甘愿假他人之手。如果我放弃了研究,那被我牺牲的病人,又算什么?”

“哪怕会死很多人?”

冥医若无其事地说:“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救不活所有的人。我也希望我是神,能够掌握生命,但是我不是。”

“你要我救什么人?”

“我的小师妹,茹琳。”冥医想起那个人,内心忍不住作痛,“她住在涂青山盘阴谷,所以又叫作中谷大娘。关于她的病症……如果你真有起死回生的本领,那你就是这世上唯一能可使她痊愈的人。”

“其实,神也救不了所有的人。”明渊凰对上冥医的目光,“不过,我欠幽冥君的承诺,还在他的女儿身上,刚刚好。”

“这样最好,我先离开了。”冥医走了两步,悄悄回望身后,‘这么关心俏如来,还讲不是明月长泠。真以为我没听苍离讲过,月神跟月泠是同一个人。’

‘同一个人?’明渊凰阖眸潜入意识,‘吾与她,不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