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前往公证处(2/2)

一节课过去了,叶谨安没有再提问任何问题。

“阿黎,我们一起去吃午饭嘛。”

温年年收拾好东西,问向觅黎。

“不了年年,我还有事,中午不能和你一起吃饭了。”

觅黎抱歉的说道。

“没事儿,那我就先回家了,下午没有课,回家睡觉去。”

温年年打了个哈欠说道。

“好~年年再见。”

两人挥挥手告了别。

觅黎把书本放回宿舍然后直接出了校门。

“师傅去遗产公证处。”

觅黎把地址给司机看了一眼。

“好嘞,您坐好咯。”

说着,司机便开车前往目的地。

觅黎看着窗外的风景,思绪慢慢飘回小时候。

那是她第一次去公证处,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一辈子都不去。

因为父母去世,她也才七岁,所以父母的遗产只能暂交亲属保管,当然,这些遗产亲属也不能随便动。

她的父母是上市公司的总裁,那时候她不懂家里到底多有钱,但是按照她现在的猜测,哪怕比不上霍廷川他们,想必也不会相距太远。

可想而知,这是多么大的一笔巨款。

人心向来贪婪,觅黎的姑姑,觅云霞仗着自己是觅黎爸爸唯一的亲妹妹,想要分一部分这个财产,而不是代为保管。

但是直系亲属毕竟是遗产的第一顺位,既然有觅黎在,怎么着她都拿不到遗产。

于是,在觅黎上初中前的这几年,觅云霞想尽所有办法企图逼迫觅黎把财产主动让出。

觅黎那时刚失去父母,年纪也才七八岁而已,独处在到处都是恶意的环境下,是真的快被逼疯了。

于是她独自一个人来到遗产公证处,把父母的所有遗产都捐赠了出去。

她还记得那时候公证处的姐姐十分惊讶,而且再三的询问了很多遍。

毕竟那是一笔庞大的数字。

觅黎只记得那时候的她毫不犹豫的点头。

她只想着,既然姑姑一定要这笔遗产,那么就谁都不要得到了,全部都捐出去。

“姐姐,我确定都捐出去,除了我爸爸妈妈在首都的那个房子。”

这栋别墅是觅黎自出生以来一直住的地方,里面全部都是爸爸妈妈的痕迹,她只想留着这一处地方,她可以什么都不要。

“小妹妹,你姑姑没有和你说么,这个房子有她的名字,遗产没办法分割,你们要的话,只能低价购买了。”

觅黎闻言,如雷轰顶。

她偶然听过爸爸妈妈说到过,要给姑姑一栋房子。

但是她毕竟还小,根本没有放在心里,没想到,要给出去的竟然就是这栋!

“姐姐,买这个房子需要多少钱?”

觅黎失神的看着面前的大姐姐开口问道。

“一千万。”

因为觅黎现在没有成年,她用不了遗产,所以没办法用爸爸妈妈留下来的钱把房子买下。

觅黎在这一刻动摇了捐赠遗产的心。

那个姐姐很是心疼的看着觅黎。

多小的孩子啊,真是可怜。

“姐姐,我还是要把钱都捐出去。”

她绝对不会让遗产落入姑姑一家中。

她现在没有能力,没办法保护这么大一笔钱。

姑姑他们一家为了钱什么都做得出来。

觅黎想了想她现在在学校中的生活,浑身都开始颤抖。

甚至杀了她也不是不可能。

“好,那我帮你办理了。”

手续都办好后,觅黎走出了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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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都是我编的,千万别对照现实,编的编的编的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