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会见刘驰(2/2)

到了南北朝时期就有“巡抚”之名,早在延和元年(公元432年),来大千随北魏太武帝北伐,大败柔然之后,太武帝以其勇猛、多有战功且熟悉北境险要,遂诏大千“巡抚六镇,以防寇虏”。

稍后的景明元年(公元500年)五月,北魏宣武帝“以北镇大饥,遣兼侍中杨播巡抚赈恤”。与太武帝时期的武将来大千相比,此时的巡抚出现了由侍中之类的文官担任,并且行使的是赈灾职能。

此时,巡抚就已经初步具备了军事与民事这两项职能。此后依此例,时有派遣巡抚出巡边镇及赈灾抚民的情况,但并不普遍。

之后到了唐朝时期,巡抚正式作为一个官职出现在政治体系中。

当时这个官职名字叫“巡抚史”,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武则天时,狄仁杰以冬官侍郎,任江南巡抚使。

但唐朝时期,巡抚一职出现的频率并不多。唐朝史书记录在案的,只有三次中央官员作为巡抚视察地方的记录。

巡抚一职被广泛应用是在宋朝时期,因为残唐五代的两百年乱世导致各地盗匪猖獗,百姓多受灾害,因此巡抚的委任力度较于之前加大许多。

基于三百年国祚,宋时的巡抚不论制度、规则,还是职责规范都已经渐渐明朗,并且随着封建制度的发展,地方与中央也需要巡抚这样的职位来加强沟通和联系。

元朝之后,在封建制度高度发展的明清时期,巡抚这一职位终于迈入巅峰时期。

首先明朝一代目在政治体制中废除了中书省,并在地方设立了三司。虽然这更有利于君王的统治,但处理事务的效率却不尽人意,因此中央需要一个纽带来加强地方和中央的联系。于是巡抚之职正式登上了官僚体制的巅峰,不局限于短时间的巡察,也开始尝试性的在各地设置长时巡抚,成为地方管理的重要角色。

到了明朝中后期,巡抚彻底成为了一种常设官职,主要负责固定地方区域的民生事务和监察。当然他们虽然常住地方,却属于中央官员,比如在明朝嘉靖年间因抗击倭寇有功,官至兵部尚书、浙江巡抚、东南七省军事总督的名臣胡宗宪。

清朝建立后,沿袭明朝制度,更进一步强化巡抚的地位和权力,使其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负责地方的全面管理。

从中期开始,巡抚权力再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军事、民政、财政、司法等国家四要尽数归其手,彻底成为清朝地方治理的核心。

清末,随着外部势力的介入,中央集权的衰落,巡抚的权力逐渐被地方督抚所取代,巡抚的地位和作用开始减弱。

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被推翻,中华民国建立。民国政府在1912年颁布的《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取消了巡抚制度,改设省长,标志着巡抚这一官职在中国历史上的终结。

此后,中国的行政体制经历了多次改革,但巡抚这一官职再未有过恢复,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

“巡抚?”家仆再次打量柴禹锡一遍,神色中多有怀疑。

“既然是巡抚,为啥没穿官服?若不穿官服,可有凭证在身?”

“放肆!官凭是你想看就看的吗?”

柴禹锡袖袍一甩,径直走到家仆面前俯视他。“告诉你,本官脾气不好,尔要再胡搅蛮缠,休怪本官动手!”

“您稍候,小人这就去通知我家老爷。”

家仆悻悻的跑走了,虽不知柴禹锡身份真假,但他真真不敢托大,都说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那还是交给自家老爷解决吧。

待其走后,装腔作势的柴禹锡瞬时卸力,长这么大他还是头一回这么暴躁的讲话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