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十六章 尴尬的讼师(一)(2/2)
地里农活不用惦记,家里现在有佃户,回头我再去找赵村长,给他钱,让他找人帮忙照顾咱家麦田就是了。”
骆毅现在是小富婆,支付点雇工费很轻松。
李蔚珏隔三差五拿回来的银票都在她手里呢,如今已经攒下五千多两了。
而三年间李蔚珏从她手里要回去的零花钱加在一起都没超过一百两。
说心里话,骆毅认为李蔚珏这么着急出去打官司,是因为在家里憋久了想出去旅游。
只有李蔚珏自己清楚,成名要趁早。
鬼知道他若凭借科举之路,需要多少年才能有前途和钱途。
而他在穿越前的二十一年人生里,努力的方向一直是当一名律师,像叔叔那样。
因为律师很“酷”,律师能真实地帮助一些人,改变一些事,影响很多事情的发展走向。
参与很多事件,影响很多人的人生,然后这些参与和影响,构成自己的人生。
而穿越后的人生里,他能从事、和他愿意从事的,就是律师,因为能尽早、快速、不受欺负地赚钱,还能积攒下人脉。
年轻人的想法总是过于美好,当李蔚珏真正与知县找的那些讼师混熟了以后,才发现这是一支由乌合之众组成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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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里。
“知县大人骗我骗得好苦!”李蔚珏哀嚎:“什么‘举人’讼师!分明是帮‘举而不中’的家伙!”
李蔚珏刚刚从前边讼师们的马车回来,一进骆毅的车厢就抓过点心死命地嚼,像要把谁咬死似的。
“怎么了?什么举而不中?”骆毅问。
李蔚珏:“就怪你!当初我说要点钱与他们打打交道,你不给;
你说要是我早些与他们接触上,知道他们是这种德性,我根本就不出来!”
又抱怨上了!还又是抱怨骆毅!
骆毅气得要撤走点心盘子,不给他吃!
李蔚珏像护食的小兽一般,用胳膊圈住。
骆毅就抢茶壶茶杯,李蔚珏干脆半个身子都虚趴在小桌子上护着:“别!我错了!”
“我不是冲你发牢骚,”李蔚珏认真解释:“我就是……我就是冲你发牢骚!
你知道嘛,那帮碎嘴子连秀才都没考上!一个个岁数不小、口若悬河,我还以为有多大本事呢!”
大励朝的讼师行业,并非由朝廷设立,而是民间自发,讼师从业者也是一盘散沙,并没有形成组织机构。
连“讼师”这个名称,都是这些替人辩讼之人自创的。
之所以会这样,与社会对儒家思想的理解有关。
孔夫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
他希望通过道德的修养和伦理的遵守,可以使社会达到和谐状态,从而减少诉讼的需要,达到“无讼”的理想境界。
孔子主张的中庸之道要求不偏不倚,不偏于对立双方的任何一方,但广大腐儒理解为折中主义与调和主义,进而推广并发扬。
这么做的结果就是原告与被告“各打五十大板”。
因为被告之人或许于法有亏,但原告不肯善罢甘休,那就是于德有亏,即使不是狡诈恶徒,也算不上良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