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不还价(1/2)
“不……”沈婆子急着辩解,却被骆毅用摆手的动作打断:“你不必反对,听我说完;
我并不是要戳穿你什么,也不是不跟你走,你也看到了,我只是个小孩子,做不了爹娘的主;
我说这些,就一个意思:那二十两,是你家跟我爹的交易;你再给我三十两,是你家跟我的交易;
而我的代价是:踏入你家后,不再与我吴家有任何牵扯,我爹娘要是找去你家要好处,你们完全可以拒绝。”
堂屋桌子上两块银色的金属板板,骆毅刚才进门时看到了,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银锭,虽然不确定,但之前听沈婆子与吴喜贵的交谈,也推断个八九不离十。
现在,她要从沈婆子这里索要三个银色的金属板板。
“呵呵,”沈婆子不以为然轻笑一声:“这也算代价?你以为把你买去,你们家还能随便来我李家叨扰?孩子,你还是小啊!”
骆毅低下头,下唇微微收紧。
即便是十八岁、已经成年的灵魂,她好像也对付不了随便一个成年人。
骆毅虽然不喜欢吴家,但既然吴喜贵已经做主把她卖了,这个决定是她更改不了的,除非真拿自己的小命要挟;
可即便留在吴家,虽然能看到未来几年的生活,却也看不到更远,而她现在已经让吴家疑心和反感了,未必还能有平静日子过。
而被卖去李家,面临什么样的未来虽无法设想,但至少李家有钱,她想要一些过来,给曾经维护过她的几个妮儿留下。
别看大妮儿和二妮儿为了自己可以狠揍吴永福,却并不会下死手,平时也是尽量让着这个家里的独苗。
她们到底是一家人。
可这样,也注定她们会被爹娘兄弟继续压榨下去,不会有什么好日子过。
好歹“姐妹”一场,就当是个回报,因为被卖掉,不见得还有机会回来报答她们的好。
几个丫头太苦了,她也没想多要,就三十两,三个妮儿每人十两,将来自己手里有钱,好歹能过得从容些。
骆毅抬起头,直视沈婆子:“你答应给我三十两,我跟你走,保证你领回去的是个听话的人,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你若不答应,我爹虽然把我卖了,我也得跟你走,但我保证,我会让你领走时是活人,到家时是死人,我都不用咬舌,便能自尽!”
这个威胁比较有用。
领走时是活人,到家时是死人,那就是说意外出现在沈婆子接手以后,沈婆子不但完成不了这趟差事,还要摊上人命官司。
而人在极端情绪下会做出什么事,谁也想象不到。
眼前的小姑娘,瘦的只剩一双大眼睛,可里面却充满自信和坚定,让沈婆子犹豫起来,不由问道:“你要银子作甚?”
骆毅想了想,决定实话实说:“我家什么样你也看到了,我爹娘对女娃的态度,想必你也了解;
我要银子不是给我自己,想给我的姐姐妹妹留个念想,万一哪天家里养不下她们,她们也有个能活下去的本钱;
不过,也是那句话:行就行,不行就算了!”
沈婆子闭了闭眼,她想起了当年的自己。
如果那时候她也有眼前这个小丫头的魄力,也能如此这般争取利益,或许,她的姐姐和妹妹不至于被迫嫁给别人做妾,最后让正妻给“去母留子”。
女孩子真的很难活下去,即便到今天,沈婆子也是如此认为。
别看她已经做到老夫人身边最得力的婆子,地位比家里任何一个后宅婢女都高,她仍是这般想法。
三十两银子,不多,她手里就有。
出来办事,老夫人给的钱都多,这次给了她五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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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如果吴家不愿意放人,她可以把价格提高到五十两,但是再高就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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