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它将绽放成一朵玫瑰(2/2)

thatdrownsthetenderreed

(淹没了轻柔的芦苇)”

这一句翻译很明显借鉴了诗经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宛如在水中央”其中含义,这就很用心、有点漂亮了啊。

当然,芦苇一般不生长在水中央,这词有问题,但填词时那些作者有多丧心病狂评委们是非常明白的。

林俊杰的“曹操不啰嗦,一心要拿荆州,用阴谋阳谋,明说暗夺的摸”……这什么玩意。

《香水有毒》里“你身上有她的香水味,是我鼻子犯的罪,不该嗅到她的美,擦掉一切陪你睡”,最后这句简直堪称低俗、生硬、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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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克群《为你写诗》里“为你写诗,为你静止”,静止是什么鬼?小儿麻痹、渐冻症还是老年痴呆?

……

除专业评委外。

普通观众也被渐渐吸引了注意力,沉浸在音乐中,他们不知道这改编有多精彩,但知道是好的,没错,是好听的,柔和、抒情,到高潮时又有一丝戏腔。

在普通听众耳中,中国风就是戏腔,但凡在歌曲中插入几句花旦、青衣或老生的唱腔,都可被视为中国风,当下正流行,很洗耳朵。

坐在观众席间的顾筝环顾四周,她不认为这些普通观众能够明白她和陆旷编曲中的巧思和妙想,那些专业评委或者能懂一点,但这也有点太超前,或者有点太复古了。

所以,真的能赢么?

顾筝对输赢没什么所谓,但她觉得媚眼抛给瞎子看,确实有些可惜。

你们能听懂么?

……

改编的《TheRose》很长,5分钟根本不够,所以如果真的只有5分钟,陆旷就别演了,这也是田锐的取死之道。

二胡中庸,二胡也悠长。

并不像是普通人一想二胡就会想起个老头,或者是周星驰电影《功夫》中的瞎子。

在天音学生眼中看来,二胡在所有乐器音域的最中央位置。

它中庸但不平凡,音色饱满、柔和又甜美,极具感染力和表现力,能够深情表达悲伤、欢乐、思念各种情感,又足够细腻与灵动,能与任何曲风配合。

从唢呐,到扬琴,最终到达二胡,陆旷的选择不是只为哗众,他也不只会取宠,他只想找到抵达观众心灵深处的钥匙。

如果实在没路,就自己开辟出一条。

歌声继续:

“……你在忧伤

有爱如彩虹,常伴与骄阳

但你的爱如心藏烈酒啊……

你将酒敬严寒冰雪……雪面下有种子生长

你将酒敬闪耀晴空……阳光便如希望芬芳

你将酒敬常绿松柏……松柏旁玫瑰在盛放

你静足相望,不去争抢

爱如玫瑰在春日盛放~”

演唱完毕。

二胡声划出一个悠扬的余尾,在空气中荡漾,又缓缓而止。

……

100位专业乐评人中响起了零星掌声。

真棒!

这翻译真棒!

原本《TheRose》的结尾,是这样的:

andyouthink

(当你认为)

thatloveisonlyfortheluckyandthestrong

(只有幸运者和强者才能得到爱)

justrememberinthewinter

(那么你要想起)

farbeneaththebittersnow

(在严寒的积雪下)

liestheseed

(深埋着的那颗种子)

thatwiththesun‘slove

(当阳光洒下时)

inthespringbecomestherose

(在春天,它将绽放成一朵玫瑰)

……

“thatloveisonlyfortheluckyandthestrong”这一句的翻译中,“幸运”翻译成“彩虹”,“烈日”代表“强者”,又与下面的翻译相呼应,简直绝了!

后面三句重叠更是将原词升华了不少。

厉害!

……

五百个普通观众们瞧着台上,表情略显愣忡,仍然回味在那余韵之中,过后有不少人表示:

“我以为二胡很土呢……没想到竟然有点优雅!”

“是呀是呀,我也一直以为是老爷爷们才会喜欢这种乐器,没想它这么好听,这么深情,对,还优雅!”

“是啊……被颠覆认知了,这就是天音高才生嘛,太厉害了~爱了爱了~”

但在此刻,还来不及去想怎样去表达自己的喜欢,只是觉得好听,想投票……

这时听到一声暴喝:“胡编乱造!”

林武林发威了。

“用二胡改《TheRose》,简直就是胡编乱造!”林武林说,“你不但改曲谱,改伴奏乐器,还改歌词,改旋律,这么喜欢改,什么都不留,重新写一首就好了,为什么要借用名曲的名字?”

“狗尾续貂!乱七八糟!”

有这么糟糕么……现场观众投票的情绪便被压制了一下。毕竟这是专业的声乐类节目,观众们都觉得自己应该有一点去尊重音乐的责任感。

所以,有这么糟糕么?